Theistic Evolution:當基督徒開始猶豫的時候 |
送交者: 歐陽山甲 2009年09月28日11:43:47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有一位年輕人在他的信中寫道,「『有神進化』這種觀念,沒有什麼不符合聖經的。」他又繼續說,「進化似乎是古代世界的創造過程。而人只是在最近才出現的。我認為上帝是在靈長類動物進化到足以使上帝成就祂造人類(包括亞當和夏娃)的計劃時,才賜給靈長類動物靈魂的」。這裡又多了一個起來護衛流行的「有神進化論」的人。不幸的是,這不是一件孤立的事,在究竟是進化論正確,還是特殊創造論正確的討論中,總有一群人起來宣稱兩者都正確。這些人持守的就是「有神進化」,也稱為「宗教進化」(Religious Evolution)、「緩和進化」(Mitigated Evolution)、「演進創造論」(Progressive Creation),或者「開端進化論」(Threshold Evolution)。他們的聲勢浩大;他們的支派正在增加。並且許多人(就像那位寫信的年輕人)都是在信仰上態度很強硬的人,而且急於招引人相信有神進化論。 何謂有神進化論? 有神(theistic)這個詞來自希臘字“theos”,意思是「上帝」(God)。所以,當一個人宣稱他是「有神」(Theistic)進化論者的時候,就是在宣稱他同時相信上帝也相信進化論。正如 J. D. Bales 博士所解釋的那樣:「有許多在宗教界的人和少數在新約教會的人,都認為創世記能夠、甚至一定是和進化論一致的。他們就是有神進化論者。他們認為「進化是上帝創造的方法」("Theistic Evolution & Genesis", IN: Gospel Advocate, January 24, 1974, P.52)。R. L. Wysong 博士在他所着的“The Creation-Evolution Controversy”一書中已經論到:「有神進化論主張自然發生(Abiogenesis:從化學物質中自然形成生命)和進化(經過數不清的年代,單細胞阿米巴變成人),但是還有一位創造者在幫助形成最起始的物質,並制定規律,祂多少在引導整個的進程。(Inquiry Press, East Lansing, Michigan, 1976, P.63)。 有神進化論的觀點很清楚,他們相信有機體的進化,就是「上帝所使用的方法,當上帝創造宇宙萬物時就已經存在。儘管有神進化論所持有的各種各樣的進化觀點,多得就像信奉它的人那樣多,但是,他們普遍所完全信奉的只有幾點,那就是: B.當上帝最初創造的東西開始存在於地球的時候,自然的進程就控制着生命了,正如我們所見到的那樣; C.用象徵的喻意(不是字面的意思)解釋創世記所記載的創造。 有神進化論流行嗎? 有神進化論流行嗎?的確流行。許多人把它看作是對創造論和進化論兩者都有利的出路。它已成為「中間道路」,許多基督徒都已在極重要的問題上,採取這樣的態度(例如:對聖經的默示,童女誕生、神跡等等)。正如 Wysong 博士所作的正確批註: 有神進化在過去已經被像奧古斯丁(Augustine)和阿奎那(Aquinas)這一些人所提倡,今天它在流行。要找出一個對任何一種形式的進化論都不相信的人,是很困雞的,也很難找到一個對任何一種形式的創造論都不相信的人。這種混合式的信仰,已經使那些不願意完全倒向任何一方的人暫時得到解脫(op. cit., P.63)。 已經接受有神進化論的人有許多理由。他們經常提出的理由之一是,他們相信這種理論不僅不與聖經牴觸,而且事實上是與聖經記載兼容的。例如,Neal Buffaloe 博士已經清楚地說過:「進化的觀念既不說人的退化墮落,不傷害人的尊嚴,又不與聖經真理衝突」。("God or Evolution?" IN: Mission, April, 1969, PP.17,20,21)。John Clayton 在他所着的「起源」(The Source)一書中,曾評論說:「如果我們仔細看看正在談論的問題,就能發現進化和聖經幾乎在所有的問題上,都顯示出驚人的一致,並不相互排斥」(Privately Published by author, South Bend, Indiana, 1976, P.130)。 還有一種人相信有神進化論,是因為他們感覺這種事無關緊要。就如 Buffaloe 博士曾說:「人作為動物是進化的產物,或說人的靈是上帝給予的,這和我們有什麼關係?」無疑,有許多人持這種態度。 當前這種錯誤的信仰之所以流行,一個重要的理由就是,基督徒已經被恐嚇住了。他們已經被想象的「事實」所嚇住了,令人印象深刻來頭不小的證據,華麗的言詞,都是來自一些科學團體。基督徒已成了這些宣傳的犧牲品。這種宣傳說,「任何有判斷能力的人,都相信進化論;所有著名科學家,都接受進化論,以及相信進化論是一切有思考能力的人學習過程的一部份」等等。這種進化論偽科學的恐嚇,已使基督徒相信,進化論必定已被「放進」聖經中去了。他們這種信念是錯誤的。 有神進化論錯在那裡? 有神進化論符合聖經嗎?可以接受嗎?不!絕對不可!它對相信聖經的人有極大的危險性。在生命的起源問題上妥協,肯定會導致一個觀點一個觀點、一個領域一個領域地妥協下去。如果聖經的第一章就不可信(由此開始妥協),那麼,為什麼我們認為其它章節就可信呢?另一點應當強調的是:如果你對人生命來源的解釋是謬誤、歪曲的,到最後必然會對人的命運作出謬誤的解釋!有神進化論是謬誤的,而且有害於上帝的話語和祂的作為。這裡只舉出幾點來說明它的錯謬: 一、沒有任何一處神的話語顯示出「有神進化」是真實的。上帝從來沒有說,祂運用進化來創造人。事實上,祂所說的正相反。「上帝可以用任何祂選用的方法,用進化或用創造,但我們得先承認上帝的存在,承認這位上帝完成創造的任何方法。這就是說,我們應該完全依靠祂的啟示,來弄清祂使用的方法。祂的啟示宣告的是創造,而不是進化」(Robert Camp, A Critical Look at Evolution, Atlanta, Georgia, 1972, PP.205-206)。的確,整本聖經(如創世記第一、二章;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十一節,三十一章十七節;尼希米記九章六節等等)都清楚的教導世界是被創造的,甚至連任何進化過程的暗示都沒有。事實上,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整個的創造是六天––而不是多少億年。聖經還教導我們,「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6-9)。任何企圖把上帝瞬息創造的時間「拉長」到多少個億年的說法,都會很快發現這是違反上帝自己簡單而明了的話語的。上帝說,祂的創造是實時完成的––在六天之內。 二、有神進化論是錯誤的,因為聖經說亞當是第一個人。保羅(林前十五:45)和摩西(創一、二章)都清楚的說明,亞當是第一個人。進化論者卻不這樣認為。按照進化論的理論,直立的猿人、成熟的猿人、或已絕種的靈長動物等等,才是第一個人。有神進化論者接受哪一個才正確呢?是聖經呢?還是進化理論呢?若兩者都接受,是不可能正確的,因為兩者是相互對立的觀念。 三、有神進化論是錯誤的,因為它不能解釋夏娃。由於有神進化論的理論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所以夏娃的問題就使他們很困擾。聖經上的記載十分清楚明白。上帝使亞當沉睡,取他的肋骨造女人(創二:21-23)。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二章十三節把夏娃引證為一個真實的、歷史上的人,但進化論說,兩性在同樣的地理區域裡,同時發展,一為雄性,一為雌性,兩者都能培養生殖,產生後代。就連漫不經心的讀者,都能清楚明白進化和創造,這兩者毫無相似之處。有神進化論者將如何解釋這個「夏娃的問題」?事實上,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把創世記的第一章到十一章當做神話或寓言,而不照字義或歷史事實看待。若是這樣,就會有深遠的影響。例如,希伯來人的民族之父亞伯拉罕,是在創世記十一章首次提到的。亞伯拉罕是神話人物嗎?創世記六章到八章的挪亞洪水難道是神話嗎?(馬太福音二十四:37-39 記載,耶穌親自提到挪亞洪水確曾發生),使徒彼得在彼得前書第三章和彼得後書第三章都說到挪亞洪水是個真實的歷史事實。巴別塔是寓言和神話嗎?如果是,那麼人類的各種語言從什麼時候起源?還有,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中把亞當和「末後的亞當」(基督)作比較。如果首先的亞當是神話,那麼末後的亞當也是神話嗎?任何企圖把夏娃「解釋掉」的做法,只會導致許多更加嚴重的問題。有神進化論不能解釋夏娃! 四、有神進化論是錯誤的,因為它不能解釋人從那裡獲得靈魂。「為了要與進化論者保持一致,有神進化論者必須持守人裡面的上帝形象也是進化而來的論點。如果他們能求助於上帝和奇蹟來解決人裡面上帝形象的問題,為什麼不能請上帝行神跡把生命賜給那用塵土所造的身體呢?他們的無神論的同夥們是不會接受上帝按祂自己的形象造人的,因為他們連上帝造人都不接受。有神進化論者在上帝以祂自己的形象造人這個問題上肯定了什麼呢?」(J. D. Bales, op. cit., P.53)。當然,這個問題已經使有神進化論者困擾了若幹個世紀了。聖經明白地告訴我們,上帝按自已的形象創造了人(不是猿猴或猿猴一類的動物),然後賦予那個人靈魂。那個人的靈魂是和他身體的其它部分一同發展進化的嗎?有神進化論如何把靈魂放進人身體裡面呢?為了對付這個問題,於是「漸進創造論」(Progressive Creation)和「開端進化論」(Threshold Evolution)都應運而生。然而並沒有成功地指明上帝如何把靈魂「放」在人身上,並且「介入」進化的過程中。但是,一向如此,錯誤本身就是它自己的最大敵人。進化論的理論基礎是天律不變說(意即「現存的現象是解釋過去變化過程的鑰匙」;現在所觀察到的進程永遠是以標準的均勻速度向前進行的)。但是,只要上帝「介入」在這沒有證實的進化過程中,天律不變說就會立即毀掉不再存在。有一點是有神進化論者所不了解的:超自然(上帝)和天律不變說(進化)的事,是互相排斥不能共存的。就人的靈魂而言,不可能既受進化控制,又受上帝管轄! 五、有神進化論是錯誤的,因為在邏輯上否認人的墮落(創世記第三章)。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人類一開始在地球上,就和上帝有立約的關係(創世記一至二章)。創世記第三章告訴我們,是人打破了這個約,因此需要一位救贖主來把他帶回到與創造者立約的關係中來。進化論說,人不是在最高峰開始,然後跌入最底部,相反,卻是從最底部開始,像一些原始的泥土,並已經通過無數的地質年代而「上升」,如哈佛大學的 Curtly Mather 博士曾說:「當一個神學家接受進化是創造主使用的方法時,他就必須一直同意下去。他必須同意進化不僅是一個有秩序的進程,也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進程。沒有一樣東西在第七日已創造完工;創造的進程還在繼續。人的黃金時代––如果有的話,是在未來而不是過去…而且,進化論的創造過程不受任何超自然力的干擾…人的屬靈生命,也和他的頭腦和神經系統完全一樣是所謂「進化」的產品」(IN: Science Ponders Religion, Harlow Shapley, editor, Appleton-Century-Crofts, New York, 1960, PP.37-38)。 聖經說人的「黃金時代」是指人與上帝的關係達到最高點的時候,那是過去。進化論者的說法則相反。兩者怎麼能都正確呢? 六、有神進化論是錯誤的,因為聖經教導說有大災難(catestrophism);進化論則教導天律不變論(uniformitarianism)。聖經再三對我們說有災難性的事件(如創世記六至八章所記載的挪亞洪水;出埃及記從第七章起所記載的瘟疫等等)。神跡是聖經內在的實質部分。而進化論卻說天律不變,並用「現存的現象是解釋過去變化過程的鑰匙」這陳腔濫調作為警句。進化論強調,一切事物現在正在進行的,正如過去已經進行的那樣,而將來也必那樣進行。聖經很清楚地否定這一點,僅僅基督的復活,就足以把進化論永遠送入墳墓! 七、有神進化論是錯誤的,因為聖經說,諸天、大地、海洋,和其中所有的都是六天之內創造的。進化論的理論說,進化已發生了億萬年以上,這與出埃及記廿章十一節,卅一章十七節,和創世記第一章所說,恰恰相反。我們通過神的默示,知道創造發生在六天。聖經(創世記第一章第五節起)甚至說,六天中的每一天都有晚上、有早上。所以,每一天的時間應該有多長,是沒有疑問的。究竟宇宙是六天創造的,還是億萬年「進化的」?有一點我們可以肯定:決不能說,兩種觀點都對! 八、有神進化論是錯誤的,因為它背離救主耶穌和祂所默示的話語。耶穌在馬可福音十章六節(參太十九:4)說:「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耶穌肯定亞當和夏娃「從創造的開始」就已經在地球上了。保羅在羅馬書一章第廿到廿一節所肯定的是,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所造之物就可以「被人所知」。是誰「自從創造天地以來」就「知道」這些東西呢?摩西告訴了我們,保羅也告訴了我們。他們的名字就是亞當和夏娃。耶穌肯定了他們「自從創造的開始」就在這地球上。如果進化論者是正確的,人在這地球上已有三百萬年,這沒有費很多智力,就從那未證實的億萬年地球歷史中找出的三百萬年,任憑你怎麼想象,它也不是「從起初」,倒像是「從末了」。所以只有一個選擇:要麼,耶穌基督說的是謊言,進化論者是正確的;要麼,耶穌說的是真理,進化論是錯誤的。接受進化論的任何部份,都會使耶穌基督和祂所默示的聖經作者,成為說謊者! 結論 究竟是什麼原因使這個醜陋的、使人墮落的、反聖經真理的理論這麼引人入勝呢?不為別的,僅僅是因為這個理論向進化論妥協,它把受聖靈感動的聖經作者們說成是說謊者和騙子。上帝說祂是創造者;祂是使用命定、實時的方法創造;祂是按照祂的形象和樣式創造男人和女人。祂沒有說,祂是通過緩慢的、進化的過程創造一個類人猿(An Ape-Like Creature)。問題是:上帝的說法和作法究竟出了什麼問題?難道上帝在這方面所說的話對我們不再有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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