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 早前,我是牛頓的崇拜者。當我聽老師說,牛頓最後三十年浪費時間在神學上時,我覺得非常惋惜。作為一個中學生,我想要是牛頓不“走火入魔”,那會給物理學 帶來多大的變化啊!現在,我當然不會用這種“靜止的、形而上學的觀點”看待這個問題了,呵呵。(六十後的哥們姐們都知道這個固定用法的時代含義,嘿嘿)。 今天看到一個人號稱“我思考,我發笑”提出了很多有意思的想法,我更想笑,因為我更思考一步。有點螳螂捕蟬的味道,不好笑? 牛 頓在發現了三大定律、萬有引力定律和光的粒子說之後,就開始了他的神學研究。他不是一個偉大的神學家,因此沒有幾個人讀他的神學著作。這個沒有什麼,誰敢 責怪他呢?他的物理學已經足夠名垂千史了,誰能在幾個領域都成大牛呢?那麼,讓我們設想牛頓在最後三十年,繼續他的物理研究會怎樣。 首先從年齡上講,他能繼續作開創性的研究嗎?牛頓在1687年也就是43歲的時候,發表了“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對他的三大定律和萬有引力定律作了總結。他的爆發年是在1665-1667年,他22歲到24歲之間。他的光學成就是在1670-1672年之間,27歲到29歲之間。數學、物理學都是吃青春飯的,如果沒有在年輕的時候做出成果,超過40歲的你最大功用就是教書育人。就算像牛頓那樣的大牛,你還能指望他在43歲之後再造輝煌?讓我們看看愛因斯坦,這個可以和牛頓相匹敵的人物。他從來沒有離開物理學研究,那麼愛因斯坦在40歲後有什麼重大突破嗎?沒有!1917年,年方38歲的愛因斯坦在《論輻射的量子性》一文中提出了受激輻射理論,成為激光的理論基礎。在此之後,愛因斯坦致力於統一場論,沒有成功。這可能是統一場論本身是個夢想,更可能物理學突破的時代沒有到,科學革命後要進入很長的理論應用時代,等待下一次的科學危機的到來。 另一方面,從時代的局限性來講。我憑我僅有的一點物理學史知識談談如果牛頓繼續研究的話,可以在那些方面突破。牛頓之後的物理學,很大程度上是牛頓物理學的應用,包括採用更好使的數學去構建流體力學、固體力學、氣體模型。寫“天體力學”的拉普拉斯生活的年代是1749年3月23日-1827年3月5日,而牛頓的年代是1643年1月4日-1727年3月31日。拉普拉斯所用的物理仍然是牛頓物理學的應用而已。也就是說,不需要上帝這個假設的拉普拉斯生活在牛頓物理學的陰影之下。物理學的另一個突破是麥克斯韋的電磁場理論,誕生於1864年。安培生活在1775-1836年,法拉第生活在1791年9月22日-1867年8月25日。也就是說,從1727年 牛頓逝世後至少一百年間,物理學是在繼續擴展牛頓物理學的更精巧地表示或者應用到工程領域。你們覺得如果牛頓繼續他的物理學研究,他能超越歷史達到安培、 法拉第和麥克斯韋在電磁學領域的成就?我想牛頓在他那個時代不可能研究電磁學,只能繼續牛頓物理學的擴展和應用。這種乏味的工作,是對牛頓的侮辱! 牛 頓的才能不在具體地解決問題,甚至不在更完美地不表述一個理論,而在於他的原創性。一個有原創性的科學家難以忍受繁瑣的具體工作,這是科學研究領域的常 識。你可以埋怨牛頓沒有繼續教書育人,但絕沒有權利指責他沒有把他的物理理論應用到固體、流體和氣體中去。那是拉普拉斯或者拉格朗日這些次一等的物理學家 的工作,就不是牛頓愛因斯坦這樣級別的物理學家的工作。 牛頓謙卑地研究神學,拉普拉斯說他不需要上帝這個假設,似乎拉普拉斯很豪邁,但這也就是超級牛人和一般牛人的區別。偉大的科學家懷着對上帝的敬畏來探索上帝創造的世界,而一般的科學工作者自以為很懂科學地應用科學,卻覺得不需要上帝。如此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