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博導” |
送交者: gmd 2003年05月27日20:44:1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作者:吳小如(北京大學教授)
據我所知,在歐美各大學中,只要是教授就有資格指導博士生,並無“博導”與非“博導”之分。不過彼方之教授是“物以稀為貴”,並不像我們這裡的所謂教授多得車載斗量,甚至逾於過江之鯽。數量多則質量上難免良莠不齊。然則在眾多教授中區分出“博導”與非“博導”來,本屬符合國情,無可非議。問題在於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當“博導”,其學術上的水平與標準似並無一條明確的“底線”。就我所見到的某些“博導”的專著或單篇論文,其水平是否夠得上擔任“博導”,實在令人可疑。蓋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者有之,出現常識性硬傷者有之;甚至有些觀點和材料,古今中外的前人早已說過多少次,幾乎其內容已成為家喻戶曉的事物,而身為“博導”之流卻一無所知,竟把他那一點井蛙之見當成稀世之珍和不傳之秘,津津樂道而寫入其大作之中者更是屢見不鮮。這樣的導師“導”出來的學生,其功底與質量如何,就更使人放心不下。由於“博導”多了,於是獲博士學位的人數也按照幾何級數不斷飆升。看上去我們的文化學術事業似乎在日臻繁榮昌盛,其實卻難免有“泡沫文化”的成分在內。這就不能不使我這個老教書匠發出杞人憂天之嘆,落筆寫出這近於杞人憂天的文字,做一個“不在其位”而竟然“思謀其政”的不合時宜之人了。 近時從各種媒體不止一次看到如下的新聞報道:有的“博導”竟在同一時間段內同時指導十幾個乃至幾十個博士生。我以為這樣的“博導”可謂“奇才”。我本人資質魯鈍,平生真正指導過的研究生只有一人。上個世紀60年代,北大中文系一度成立了一個研究生集體指導小組,由教授二人、講師一人(即區區是也)、助教若干人共同負責輔導,定期碰頭討論質疑答疑。這一做法曾維持了好幾年。而彼時在這個小組集體指導下,於某一時間段內,研究生的總人數最多也未超過十人次。自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包括指導來留學的外國博士生和代管過的博士生,在每一時間段內我也只指導一個人;到2001年,加在一起也未超過五人次。而從我本人的體會來說,只要有指導任務,我這所謂的“導師”即感到無論時間或精力都相當緊張,擔子很重。可見我這個人實在才輇力薄,殖學無根,比起當前的某些“博導”來,真是瞠乎其後了。蓋一位“博導”同時竟可以指導幾十人,這些人總不可能共選同一論文題目。即使在同一專業範圍之內,那擔任“博導”的恐怕也得“十八般武藝”件件都有兩下子才行。我不過只是個凡夫俗子,在學術領域和專業範圍內,凡是我不懂或只略懂皮毛的學問,我絕對不敢大包大攬,膽大妄為,對學生胡亂指手劃腳。而現在的“博導”竟能同時指導大抵相當於一個班的小學生之數,恐怕即使是陳寅恪、錢鍾書也未必有此鋪天蓋地的知識“涵蓋面”。“雖堯舜其猶病諸”,而況“博導”乎? 不過最近我卻有點開了竅。不久前我曾看到一份表格,是關於高級知識分子住房面積的標準的。其中院士相當於副部級待遇,一般教授相當於正司局級待遇。把“高知”與政府行政官員等量齊觀,是否妥當這裡姑不討論。但既有如此規定,那麼一位司長或局長的手下總會統轄着上百人吧。然則一位“博導”能帶幾十個博士生,又有什麼可大驚小怪的呢?遺憾的是,我這個老教書匠天生不是做官的料,所以只能自愧弗如了。 中華讀書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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