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人們都認為人的道德是教育的結果:法律,宗教和父母教化讓我們懂得區別是非。但是有些靈長目動物學家發現,人的道德觀德基礎,如設身處地和回報等概念,在其他群居動物中也有表現。據此,哈佛生物學家Marc D. Hauser提出一個假設:人們生來就有道德的“基本語法”。這是通過進化過程植入大腦結構的。這個結構是人可以下意識地,迅速地做出道德抉擇。
從人的行為中也可找出支持此論點的根據。我們知道,來自不同宗教,文化和傳統的人,基本的道德準則是相同的,儘管對具體事(如人工流產)的態度會有不同。Hauser借用語言學的概念,認為人腦中固有一個“道德”語法系統。它支持和約束人的行為,但不產生具體的規則。
對幼兒的研究表明,從4歲起人就開始產生公平的概念。
另一個有趣的實驗是所謂“列車兩難”問題。一輛列車駛來,但軌道前方有5個人將被撞到。你可以搬動道岔把列車引向另一條軌道,那裡它會撞到1個人。你是否應該犧牲那1個人來救這5個人?大多數人的回答是肯定的。現在假定你可以把一樣東西扔到軌道上來使列車停住。但那樣東西是一個人。你是否應該犧牲那1個人來救這5個人?大多數人的回答卻是否定的。Hauser認為,這兩種情況的得益和代價是相同的,但人們的選擇不同。這是因為“預見的傷害”(前一種情況)和“故意的傷害”(後一種情況)在人的道德考慮中是有區別的。
但是,大多數人並不能清楚地表達這種概念的區別 。所以,Hauser認為,這種區別不是通過教育得到的(因為它不能用語言表達),而是先天的。[註:這個邏輯有問題。不可表達的理念可以通過行為表率來傳播和教育.]
這個“道德語法”的概念是Hauser研究動物交流是產生出來的,並得到語言學家Norm Chomsky的合作。[註:這就是大名鼎鼎的喬姆斯基。]他們提出,支持語言的大腦結構在動物中已有存在,可能是用於導航。他還把一些用於幼兒心理研究得手段用於動物。他認為,群居動物往往有能力辨認不道德的行為如欺騙或者違反群體的規矩。但是它們不像人類那樣記住壞行為,估計其損害性,並給予懲罰。 Hauser假定在道德基礎上的合作會給一個群體帶來生存優勢,所以這種品質會通過進化保存下來。
這個道德語法”的論點目前還沒有得到很多事實的證明。但是它可能對我們的社會學,哲學等領域有深遠的影響。
本文材料取自 紐約時報科學版書評: http://www.nytimes.com/2006/10/31/health/psychology/31boo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