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量子理論的詮釋,粒子波彌散於廣依的空間,那裡都有它出現的幾率。但是又不能確定在某一特定的時刻粒子會出現在哪裡(因為量子已不遵從因果律)。所以就沒有「同時」的說法,談電子「同時」進入孔A與孔B是無意義的。
那麼不是「同一時件」呢?就是說,同一個電子,在不同的時間裡,穿過了孔A又穿過了孔B,這是否符合量子的詮釋呢?我認為是可以的。因為同一個電子,它穿過孔A或孔B的幾率都不為零,既然幾率都不為零,那麼它當然可以是穿過了孔A,也「同樣地」穿過了孔B,只是肯定不在「同一時間」裡穿過而已。量子的哥本哈根解釋本來就是認為電子「既穿過了孔A,又穿過了孔B」,不然它怎麽去疊加?但不要去使用「同時」,否則會造成誤解。
只有一種特殊情況下,電子才會只穿過孔A,而不會穿過孔B(或者只穿過孔B而不會穿過孔A),哪就是它在穿過孔A時,由於被馬上觀察到了,因而發生了所謂的「波函數的坍縮」。如果它未被觀察到,因而未發生「坍縮」,它當然是「既穿過了孔A,又穿過了孔B 」,然後最後又在某個地方疊加起來並被我們觀察到(因而也「坍縮」了)。
最後要說的是,哥本哈根詮釋認為電「既穿過了孔A,又穿過了孔B」只是一種波函數的數學描述,實際上我們沒法通過觀察來實驗證明這一點,因為你一旦在孔A處觀察到了這顆電子,它就馬上「坍縮」了。因而只能被你觀察到一次。所以就無法實證「既穿過了孔A,又穿過了孔B」,如果能讓你觀察到,哪麽玻爾就輸給愛因斯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