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Affirmative Action在哈佛的一場討論 |
送交者: 識字而已 2012年06月02日20:53:03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關於Affirmative Action在哈佛的一場討論 地點:哈佛 課程:open harvard courses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講師:Michael J. Sandel 就‘平權行動’有關Cheryl Hopwood案例,現在,先不考慮法律,讓我們從公正和道德的角度來思考。這件事情到底公不公平。 學生討論: 支持Cheryl Hopwood認為她的權力被侵犯了的,觀點如下: 1.你無法控制自己的種族 2.過去發生的事情,與今天發生的事情毫無關係,基於種族來差別對待的做法總是錯誤的。僅僅因為我們的祖先做了某些事情,並不意味着就一定要影響到我們今天發生的事情。 3.差異是顯然存在的,但不能通過對結果的人工修正來彌補這些差異。僅僅去嘗試修補結果,只是看上去平等,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4.a如果‘平權行動’是為了補救過去的不公正。那麼你怎麼解釋在過去的美國歷史上,沒有遭受歧視的少數族裔也從中得到好處呢?b.‘平權行動’讓種族的隔閡長久存在,而沒有實現讓種族成為我們的社會裡無關緊要因素這一目標。 5為什麼一定要把種族與多樣性等同起來?我們有許多其他的形式,我們為什麼就假定種族讓大家不同?而且,這使得種族隔閡的思想長存於我們的大學和社會。在這個國家,種族歧視是非法的,僅通過某人的種族來分辨別人是一種內在的不公正。如果你想糾正種族的不利背景,那沒問題,但白人也有不利,不該介意你是白人還是黑人。 6.回到Cheryl Hopwood以膚色,民族和宗教信仰來判定一個人是不公平的,但不認為她有權利要求(錄取時)只看成績和考分,因為還得看其他大學需要促進多樣性的要求。促進多樣化還有其他的方式,不是只有基於那些人們無法控制的因素,來消除歧視。這個事件的錯誤在於她無法控制自己的種族,她無法改變自己是一個白人的事實。這是她遭遇不公對待的核心所在。 7就‘legacy students’而言,你不該受到特別的優待,然而像種族這類因素不該成為那樣的優勢。它只是促進多樣化的另一個側面,應該把它包含在內嗎? 支持法學院的,認為錄取政策應該要考慮膚色和人種因素,是公正的,觀點如下: 1.大學應該錄取那些學術上最有可能成功的學生,但在看他們的成績和考試分數時,還應當根據他們受教育的不平等,來考慮這些成績和考分背後的不同意義。這是捍衛‘平權行動’的一個理由,矯正不平等的先天條件教育上的劣勢。 2.暫時支持‘平權行動’的兩個理由a大學的目的是教育學生。來自不同種族的人們,有着不同的背景,他們為教育做出的貢獻也不同b.平權行動是為了緩解歷史上,特別是對非裔美國人犯下的錯誤的一種臨時性的解決措施,一種補償。 3 由於過去的不公正導致今天非裔美國人的貧困比例更高。他們面對的機會比白人更少,因此,由於200 年前的奴隸制,由於種族隔離才有我們今天建立在種族基礎上的不公正。 4如果你不同意‘平權行動’,你應該也不會同意‘legacy students’,因為很顯然,這裡,哈佛的,白人‘legacy students’要原多於黑人‘legacy students’ 5在這樣一個機構里促進多樣性,能進一步的教育所有學生,尤其是那些過去都生活在白人圈子裡的學生,讓人們接觸不同背景的人,這當然是教育的一種形式。當你讓白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白人圈子裡,你便讓他們處在一種內在的劣勢之中。 6.有許多事情你無法控制,如果你不贊成錄取標準應該只考慮你的成就。比如僅僅基於你的測試得分,你能取得的許多成就都與你成長的家庭背景有關。如果你的父母多是有學問的人,你就有更多的機會,讓自己也成為有學問的人,成績也會更好。但你不能控制自己出生在什麼家庭。 講師總結; 支持把種族和膚色作為錄取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有三種不同的觀點: 1.‘彌補論’。彌補人們的教育背景的差異,人們所上的學校的差異,以及他們獲得(教育)機會的差異,等等。這種觀點堅持的一個原則是,錄取時應該只考慮學業前景和學術潛力。我們只需要依據,單一的成績和測試得分來對其學業前景和學術潛力,做出真實的估計。 2‘補償論’。‘平權行動’是合理的。那怕對於某一個申請人來說,並沒有彌補他教育不公平的必要。這樣做是合理的,因為它是對過去的錯誤,不正義的歷史的一種補償。 3‘多樣性化’。它的訴求在於大學或學院的社會目標,或者說社會使命。有兩個方面,一方面認為,多樣化的學生群體,能給每個人得到更好的教育體驗。另一方面是為了更為廣泛的社會。 對於補償論,最有力的反對是對於cheryl hopwood 來說,為了補償過去公認做出的,極其不正義的行為。她並沒有牽涉進去的歷史,而做出犧牲,這難道公正嗎?贏得這個反駁我們得研究是否要為過去肩負起整個群體的權利或責任。 多樣化的觀點不必擔心,為歷史錯誤而背上的集體責任的問題。它認為種族和民族多樣化的學生群體,可以服務和提高大眾的利益,每個人都會收益。這一觀點被書寫在1978年“巴克案”。哈佛在辯護狀中的理由曾被Powell大法官應用,Powell大法官是支持平權遠動的關鍵選票。他引用多元化觀點作為他的理由。哈佛寫道“我們關心多樣性。哈佛從來不只把學術優秀作為錄取學生的唯一標準。......哈佛認為,現在唯一的差別只在於我們在考慮多元化的這個長長的清單中,加入了種族和民族這一項而已。當我們在審閱大量在課堂上表現出色的申請人時,種族也許可以作為一種額外因素來考慮......黑人學生也可以帶來白人無法帶來的東西。每個學生所受教育的質量部分有賴於他們生來就不同的背景。”這就是哈佛的觀點。 現在,你覺得多樣化的觀點有說服力嗎?如果你不是功利主義者,你應當相信個人權力不能被侵犯。因此,問題在於此案中Cheryl Hopwood個人權力遭到侵犯了嗎?難道我們不值得,根據我們的優異,我們的成就,我們的造詣,和我們的努力工作,來評價我們嗎? 現在我們也聽到了,對這種觀點的一個回答。不,她沒有這項權利。沒有人是應該得到錄取的。回到道義應得與合法期望的問題。它們主張,Hopwood在此次沒有個人權利,不能根據在她看來是重要的某個標準,來決定她是應該得到錄取的。包括只參考她取得成績和努力的這項標準。為什麼不能這樣呢?一開始哈佛大學為自己定下的使命,以及為自己設定的錄取標準。沒有人值得要求哈佛,制定的錄取標準剛好是他們的優勢,無論這些優勢是什麼。哈佛有權利以任何方式確立自己的使命,因為它是一個私立機構。
識字:無論Affirmative Action是去,是留,成績是不會成為哈佛唯一錄取標準,只會是之一。如果要讓藤校以成績為唯一錄取標準,最快的辦法是,信奉這一理念的群體,自己建立一個學校,把它變成藤校。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11: | 宋鴻兵微博爆料:卡恩被捕因發現美國國 | |
2011: | 我喜愛的方粉(6)手淫的時候,抹點膨 | |
2010: | 舊言的本語言應該是古埃圾語 新言的本 | |
2010: | 亞伯的習慣 似乎和中國有接近之處 摩, | |
2009: | 六四,中國人不得不邁的坎兒(五年前的 | |
2009: | 我談歐陽山甲關於64一文 | |
2008: | 談美國少年給胡錦濤溫家寶寫信 | |
2008: | “范先跑”首先是職務犯罪、個人信用問 | |
2007: | 方舟詩人:方舟子美國買房記 | |
2007: | 看圖識字:英文也不是純拼音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