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1:Mind Your Motive考慮你的動機zt |
送交者: 識字而已 2013年05月29日19:40:29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part 11:Mind Your Motive考慮你的動機
地點:哈佛的historic Sanders 禮堂 教授:Michael Sandel
提要:Sandel教授在課程中這樣介紹康德:最具挑戰性和最有難度的思想家之一。康
德認為,我們作為個體,是神聖的,是權力的享有者,但並不是因為我們擁有自己。相反,
理性和自由選擇是我們的能力,使我們變得獨特,使我們跟單純的動物區別開。當我們將
責任付諸行動的時候(去做正確的事),只有這樣,我們的行動才有道德的價值。Sandel
引用了一個例子:一名店主拒絕給一個顧客換零錢,只因他擔心會影響他的生意。根據康
德的理論,這不是一種道德行為,因為他沒有找到正確的理由做正確的事情...。
教授:現在,我們將要閱讀本課涉及的最晦澀難懂的哲學家的著作。
今天,我們要讀一讀伊曼努爾•康德。他提出一個與眾不同的理由,來解釋為什麼我
們有義務尊敬別人的尊嚴。且不能僅僅把人當成工具--即使是出於好意,也不能這樣做。
康德在 16 歲的時候,就已經在格尼斯堡大學出類拔萃了。31 歲時,他得到了自己第
一個工作,擔任無定薪講師,根據當堂聽課學生的數量獲得報酬。哈佛應該好好參考一下
這個制度。
幸運的是,康德是個非常受歡迎的講師,而且工作勤奮刻苦。於是他可以維持自己的
生計。直到57歲,他才出版了自己第一本重要著作。然而,這漫長的等待是非常值得的。
因為那本書就是《純理性批判》。也許這是所有現代哲學著作中最為重要的一本。
幾年後,康德寫出了里程碑式的作品:《道德的形而上學基礎》。而我們將在本課中解
讀這本書。
在開始之前,我想預先聲明一下,康德是位艱深的思想家。然而,試圖了解他的觀點
至關重要,因為本書論述的正是什麼是道德的終極準則。
第一準則。
同時該書也為我們闡釋了究竟什麼是自由。這是目前關於該問題的所有論述中最為有
力的一條。
那麼,讓我們就此開始。
康德反對功利主義。在他看來,作為個體的人以及全人類都有一定的尊嚴,而我們必
須尊重這種尊嚴。
就康德所言,個人之所以神聖且天賦權利,並不是因為我們擁有自己,而是源於我們
都是理性存在的生命。
我們是理性存在,其意義就是:我們能夠理性思考。同時,我們又是獨立自主的存在,
也就是說,我們有能力主動行動,並且自由選擇。
然而,理性和自由並不是我們僅有的能力。
我們還有能力為痛苦而哀傷,為滿足而歡樂。
康德也承認,功利主義的觀點有部分是正確的。
當然,我們極力迴避痛苦,我們追求享樂,康德並不否認這一點。他所駁斥的是邊沁
的說法。邊沁認為痛苦和歡樂主宰了我們。而康德認為這是錯誤的觀點。
康德認為,是理性思維使人類脫穎而出,並與其它生命截然不同。
理性思維使我們脫離並超越了動物般的存在,使我們不僅僅是活着。
我們常常會認為,自由就是我們做自己想做的事,或者毫無障礙的得到想要的東西。
這是對於自由的一種看法。
但是康德的想法與此不同。
康德制定了更為嚴格的定義來詮釋自由究竟是什麼。這一定義既嚴厲又苛刻,但是如
果你仔細想想,你會發現它很有說服力。
康德的推理如下:
如果我們像動物一樣追求享樂或者滿足感官之欲,或者一味本能的迴避痛苦,如果我
們像這樣活着,那我們並不是自由的。
為什麼呢?
因為,這樣一來,我們就成了屈服於欲望和衝動的奴隸。我們不能選擇某次特定的忍
飢挨餓或某次刻意的大飽口福,因此,當我們出於欲望而行動的時候,我們只是回應了本
能需求的呼喚而已。
在康德看來,自由是本能需求的對立面。
幾年前,雪碧的一則廣告提出了這樣的口號:“順從你的渴望”。這個口號在本質上也
反映了康德的洞察的觀點。當你購買雪碧或者百事可樂的時候,你很可能認為自己是自由
選擇了二者中的一種,但實際上你順從了某些東西。
你順從了解渴的欲望,甚至可能是廣告製造並操縱的某種欲望。你正在順從某種並非
自己選擇或創造的促動。
在這裡,我們需要注意康德對自由下的極為苛刻的定義。
什麼樣的行為才是自由--我們如何分辨自己的意志不是出於本能的暗示、不是出於飢
餓、食慾、或者欲望?
康德的答案是什麼呢?自由的行動,就意味着自主的行動。自主的行動,就意味着遵
從自己為自己設定的規則而行動。不是出於自然法則或因果定律,不是出於想吃想喝的欲
望,也不是選擇這家餐館而非那一家。
那麼,對於康德來說,自主的反義詞又是什麼呢?
他發明了一個術語來描述自主的對立面。自主的對立物,就是“他律”。當我因“他
律”而行動時,我的行動是自己無法選擇的,是出於某種偏好或本能欲望。
因此,作為自主的自由,就是康德所堅持的嚴格定義。
接下來,為什麼他律或本能的行為其對立物就是自主呢?
康德的觀點是,自然是由規律統治的,例如因果關係定律。假設你扔下一個撞球用的
球,它就會掉到地上。我們都不會認為這個球的行動是自由的。
為什麼?因為它遵循自然規律,例如因果關係規律,重力定理等等。
正如他對自由的定義有非比尋常的執着和苛求、追求作為自主的自由,他對道德的定
義也要求極高。
行動自由,並不是說對於特定的目的可以選擇最佳手段,而是意味着可以出於自己的
意志來選擇目的本身。
這正是人類可以做到、撞球卻無法做到的事情。
只要我們還在基於偏好或為了享樂而行動,我們的行為就只是一種途徑,而這行為要
達成的目的卻遠在我們控制之外。
如此,我們就只是工具,而非我們所追求之物的創造者,我們的意志就在他律的主宰
之下。
反過來,如果我們基於自己賦予自己的規則而自主行動,我們選擇並達成目的本身。
當我們自主行動時,我們成為工具去實現控制之外的目的,但我們是為了,或者說我們可
以基於自己的意識、來實現自己的目的。
康德告訴我們,這就是自由行動的能力。正是這種能力賦予人類獨有的尊嚴。
尊重人類的尊嚴,意味着不僅僅將人視為實現目的的工具,而且要將人本身也視為終
極目的。
由於這樣的原因,為了一些人的幸福安樂而犧牲其他人,就是錯誤的。
康德說,這就是功利主義之所以錯誤的真正原因。
由於這樣的原因,尊重他人的尊嚴、維護他人的權利,就極為重要。
有個例子,約翰•斯圖爾特•密爾曾說過:“長遠看來,只要我們主持正義,並且尊重
個人的尊嚴,我們就可以將最大化實現人類的幸福。”
康德會怎樣看待這句話呢?他的回答會是什麼?
(他會說)就算這句話說的是真的,就算概率統計顯示確實是這樣的,但是,如果你
決定不把基督徒拿來餵獅子,而理由卻是因為擔心恐懼蔓延而導致整體效用下降,那麼在
這個案例中,雖然功利主義者確實主持了正義,並且尊重了個人,但其理由卻是錯誤的。
上述做法基於一個偶然的理由,一個實用性的理由,仍然可能利用人民。
因此,即使概率顯示了長期的最大幸福,人民卻還是被當作手段來利用,而非被尊敬
為手段所要服務的對象。
這就是康德將自由視為自主的想法,你們可以看到這個想法與他對道德的觀點之間的
聯繫。
但是我們還要回答一個問題:是什麼在一開始賦予某種行為道德價值?
如果追逐效用以及滿足欲望是無法被操縱的,那麼什麼賦予了行動道德價值呢?
這個問題將我們從康德對自由的看法拉回來,轉到他對道德的嚴苛觀點。
對於道德,康德怎麼說呢?
行為的道德價值並不取決於行為所產生的結果。行為在道德上是否有價值,與其動機
有關,與意志的高度有關,與行為要達成的意圖有關。
動機決定了道德價值。只有特定的某些動機才會產生道德價值。
因此,某個行為的道德價值取決於發動這個行為的目的,其中最重要的是,此人做的
正確的事情是出於出於正確的目的。
康德寫道 :“高尚的意志之所以高尚,並不是看它達成的效果。高尚的意志因其自身
而高尚。即使盡了最大的努力也一無所成,它仍然因其自身而閃耀光芒,它本身就蘊含了
全部的價值。”
由此,如果某種行為在道德上是好的,那麼僅僅符合道德的要求是不夠的,該行為必
須本身就是出於道德目的而發出的。
康德的觀點是,賦予行為其道德價值的是動機,而且只有一種動機可以將道德價值加
諸於行為,這就是出於義務的動機。
那麼,就基於“做對的事情的義務”的動機而言,其對立物又是什麼呢?
在康德看來,其對立物是我們所有那些被愛好所驅動的動機。
“愛好”則指我們所有的欲望,我們所有偶發的渴望、偏好、衝動、等等諸如此類。
只有出於道德準則、出於義務所採取的行為才具有道德價值。
現在,我想知道,你們對這個觀點有何看法。
但是首先,讓我們來思考一些例子。
康德以曾經以一個店主來做例子。他想藉此將人們的思維帶出直覺的局限,讓人們認
同某個行為之所以具有道德價值,是因為行為本身的正確性。
他說,假設有個店主在店裡接待一位陌生的顧客。店主知道自己可以故意給這位客人
少找零錢,而且不會因此受到任何懲罰,至少顧客本人一定會被蒙在鼓裡。
儘管如此,店主卻說,“好吧,如果少給這位顧客找錢,這事情可能會傳出去,我的
信譽會因此受損,我的生意也會遭受損失。因此我不應該少給這位客人找錢。”
這位店主沒有犯錯,他找給客人分毫不差的零錢,但是他的這一行為是否具有道德價
值呢?
康德的回答是“不”,這位店主的行為不能說是高尚的。
因為他的行為雖然正確,但他的理由卻是錯誤的,是為了自私的利益。
這個例子非常直接。
康德還舉了另一個例子--自殺。
他說,我們有珍愛自己生命的義務,當然,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我們珍愛自己的生命,
並且有很多理由不放棄生命。因此,要想將“珍愛生命”與“放棄生命”兩種動機相區分,
我們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想象某人雖然處於悲慘的境地、過着極度痛苦的生活,卻仍然認
同珍愛自己生命的義務,並且不肯以自殺的方式結束人生。
這個例子的力量在於,它指出了決定性的動機。
就道德而言,至關重要的是出於義務而做正確的事。
我會給大家提供另外一些例子,
美國商業改善局--他們的口號是什麼?
他們提出:“誠信是最好的策略,也是最有利可圖的策略。”
商業改善局在紐約時報做了整版的廣告,寫道“誠信與任何其它資產同等重要,因為
一家誠實、公開、公正運營的企業,註定會確定商業上的成功。請加入我們,並且因誠信
而財源滾滾吧。”
康德會如何評判商業改善局會員們所做生意的道德價值呢?
他會怎麼說?
這就是個絕佳的例子。即使這些企業誠實的對待它們的顧客,他們的行為也缺乏道德
價值。這就是康德的觀點。
幾年前,在馬里蘭大學曾出現作弊問題,大學因此而制定了一個誠信體制。大學與當
地商家建立了一個聯合項目,如果你簽署了絕不作弊的誠信宣誓書,你就可以在當地商店
買東西時獲得10~25%的折扣。
現在,如果某人在折扣的吸引下簽署了誠信誓言,你對此會有什麼看法?
此事與康德的店主假設的性質是一致的。關鍵在於意志的質量和動機的性質。
只有出於義務的動機,而非基於偏好的動機,才是通往高尚品德的途徑。只有在我基
於義務而行動時,只有在我抗拒因偏好或自利之類的動機而行動時,甚至我也不因同情或
者利他主義而行動時,只有這樣,我的行為才是自由的;只有這樣,我的行為才是自主的;
只有這樣,我的意志才不會被外在的因素所統治或左右。
這就是在康德的思辨中,自由與道德之間的聯繫。
現在我暫停一下,看看大家是否了解了這些觀點,如果你們抱有疑問或者困惑,你們
可以為澄清認識而提出問題,也可以對這一觀點提出反駁,並且挑戰“只有出於義務的動
機才能賦予行為道德價值”這一觀點。
你怎麼想?
學生:是的。呃,我其實有兩個為澄清而提出的問題。第一個想法,從某個角度來說,
是與康德的說法相矛盾的。一旦你認識到什麼是道德,你就可以改變行動的初衷來迎合道
德。
教授:舉個例子來說明你的想法。
學生:比如那個店主的故事。如果他認定,找給顧客正確的錢數才是正確的行為,而
他又決定,自己這樣做的原因是自己想做道德高尚的人,這不就成了自相矛盾了麼?
如果道德是由他的動機決定的,那麼這種故意為之的做法豈不是抹殺了動機的清白?
他的動機就成了“按照道德要求而行動”了。
教授:我明白了。所以,你假設了一個例子,其中的主角不是自私自利的店主,而是
另外某個人。他本來考慮過少給顧客找錢,但是他並非顧慮這件事傳出去有損自己的名聲,
而是這樣想:“我想做一個誠實的人,誠實的人會找給顧客正確的錢數,僅僅是因為這是
正確的行為。”或者,更簡單一點,“因為我想做道德高尚的人”。“由於我想做道德高尚的
人,做好人,因此我應該讓自己的行為符合道德的要求。”
這是個非常微妙的觀點。這問題問得好。
康德確實承認了一點,而你的問題直指這個關鍵。
康德確實說了,遵守道德規範是需要激勵的。
這種激勵不可以是與道德相衝突的、滿足個人利益的激勵。
是的,他說的是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激勵,是指對道德規範的尊崇。
如果那個店主說,“我要對道德準則表示敬意,所以我要做正確的事情。”我認為,按
照康德的說法,這時他的行為也是高尚的。因為他形成了自己的動機,當店主認識到道德
的重要性時,他決定遵守道德要求。所以,這個情況,也算是高尚的行為。
學生:好的,接下來,還有一個問題,
就剛才的說法而言,是什麼阻止了道德變成完全客觀的存在?又是什麼阻止道德變得
主觀?如果道德完全由你的品性來決定,那你又如何應用道德,又如何被鼓動要遵守道德
呢?
教授:很好,這也是個好問題。 你的名字叫什麼?
學生:我叫 Amady.
教授:Amady?
學生:是的。
教授:好的。如果,行為高尚的含義就是出於義務而按照道德要求來行動,而這行動
同時還要滿足自主自治的條件,那就一定意味着,我是按照自己給自己設定的原則來行動
的,這也是自主行動的意義。
Amady在這一點上是正確的。
這也引發了另外一個有趣的問題:如果行動自主意味着根據自己為自己設定的原則來
行動,那麼我就可以逃脫自然界因果定律的束縛。
當我出於義務行事的時候,我為自己設定的原則提供了什麼擔保呢?
這與Amady給自己設定的原則是否相同?
與在座諸位給自己的原則是否相同呢?
好了,到這裡我們就有一個問題,從康德的角度來看,在我們所在的這個房間裡,有
多少種道德準則?一千種?還是一種?
康德認為只有一種。歸根到底,我們還要回到這個問題上來:道德準則是什麼?它對
我們有什麼要求?
聽起來,自主行動就是根據自己的意識行動、根據自己為自己設定的原則行動。
但是,什麼導致了如果--如果我們都遵循自己的理念行事,我們就會殊途同歸到同一
個道德準則?
這就是Amady想要知道的。
對此,康德的回答是:我們之所以能作為自主的生命並給自己設定行為原則,是因為
一種理性,這是一種我們作為人類而普遍擁有的理性,而非什麼不同尋常的特質。我們應
該敬重別人的尊嚴,是因為我們都是理性的生命,我們都有理性思考的能力,正是我們無
差別擁有的理性思維的能力,將尊嚴賦予我們所有人。
無論每個人的經歷或生活環境有多麼特別,我們都有同樣的理性思考的能力。也正是
這樣的普遍能力決定了道德的法則。
行動自主就意味着基於自我設定的原則而行動。這原則是我們理性思考的結果,而這
理性則是我們與其他理性生命共同分享的,並不是某個人特別具有的。無論成長過程的差
別,無論價值觀和利益的差別,用康德的術語來說,這就是“純粹實踐理性”。它相對於
任何偶然的或者現實的目的都享有優先權。
那麼,這種理性會帶給我們什麼樣的道德準則呢?它的內容會是什麼?
要回答這個問題,你必須閱讀你手頭的基本材料。
我們將在下次探究這個話題。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12: | 紫荊棘鳥:說說毛粒子和前進子 | |
2012: | 數學史十八傳奇之笛卡兒:達摩祖師(ZT) | |
2011: | 三峽大壩於長江旱災有直接關係 | |
2011: | 廉租屋,大庇天下寒士 | |
2010: | 沒有素養就是醜惡! | |
2010: | 人造生命的事 恐怕有問題 誰知道得多一 | |
2009: | 熱愛心中的平和,才是真正的熱愛和平 | |
2009: | 空軍大院: 談“絕對世界”的發現 | |
2008: | 何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