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以下是該人寫的帖子,中文夾雜英文,而且多處有英文錯別字,這種文字讓人看了如同嚼臘。特別是那個YIELD, 顯然是另一個詞之誤,反映了作者連常用字都不能正確寫出。一般規律是,英文越差的人,越喜歡中英文夾雜,是缺乏文化素養低劣的表現。國人要引以為戒!
原文:
一高一華人女生,因家中獨女,父母寵愛有加,從小總以各種條件哄之去做本該不用條件去換的事。如,為了讓其做完作業,應允之後可有巧克力吃。準時起床可以下午回來後看一小時電視等等。隨着時間的推移,此女脾氣越來越大,條件也越來越高。一旦父母不能滿足條件,不但不完成本該無條件就必須做的事,還指責壞的結果是因為父母不答應所開的條件所至。亊態越來越難控制。到了初中,父母難上加難。她學來了學校那一套什麼you can not yield at kids,動不動none of your business. You can not punish kids for bad stuff.....。父母經常忍氣吞聲,不知如何昰好? 對她好,怎麼看的下去! 想教訓,她比父母還凶。天天弄得雞飛蛋打,雞犬不寧。只好去找consolers。他們見意,少去關心她,讓她自由發展! 這下更壞,到高一開始,曠課,遲到,深夜不歸呆在同學家。父母徹底崩潰。一管她,就跟他們急,認為是父母方式方法不對,不理解她,沒有真正態度對她。直至學校來了退學warning,還是指責父母造成的。可憐的父母無話可說,只認命不好! 到底哪做錯了?
此故事昰典型的父母lost patenting power 所至。與孩子講條件可以,但最基本條件不能拿任何東西交換。辟如做功課,你可以不做,明天得零分。你自己倒霉而不昰父母的責任。不做,可以,你自己的選擇不怨任何人。但看到做完,才能有家長自己的獎懲辦法或孩子提條件其中的一小部分去交易。千萬不可讓他們以條件為條件制約與家長。否則,一旦形成習慣,他們一定就會變着方式來要挾家長答應條件,那時如你們不答應,反倒昰你們理虧。一而再,再而三,後果無法收拾! 當然在學校他們不太敢,是因為有嚴格校規,對老師態度不好或不交作業等都會有consequences ,什麼進禁閉室,零分,等等。所以在家裡,一定也要有一定的家規制約,如不能大聲對父母叫喊,一叫喊立刻讓其進其房,等安靜再與之談話。不能指責父母因不給他們想要的東西。因為父母有權不給。家長一定不能lost power。否則無法再有任何信任存在。當然方式方法可各異。成熟早的孩子講道理為主。成熟晚的可以有一些條件交易,如完成的好,有鼓勵獎勵,完成的不好,nothing 給予,無論耍任何手段都還是一句no。但說時要簡潔,明了,且有行動。不多做解釋,愛聽不聽,不動怒。直到做到為止! 最好不要大聲訓斥,效果不佳且費神,同樣一個no,輕輕講,語氣肯定效果會更好。不能有肢體衝突,否則自找麻煩。十二歲之前不確立家長威信,之後到了青春期,鬥爭會非常艱苦,而且往往以失敗告終! 所以家長要儘早學會讓孩子以什麼方式教育既尊重長輩,又不失自由。一起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