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雨心: 毛主席愛人民 |
送交者: 撥亂反正 2013年12月24日09:31:4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毛主席愛人民
朱雨心
《東方紅》中唱到:“毛主席愛人民”。“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的十幾億中國人,從小就受這樣的教育: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是害人民的,只有毛主席、共產黨是愛人民的。現在有不少人,尤其是自認為追求“進步”的識字分子,已經不認同那後半句話了,儘管仍然認同那前半句話。
我與這些人不同。我不認同的,是那前半句話;那後半句話,我卻是認同的。我不但認為:毛主席愛人民,而且我還認為:林副主席,劉主席,周總理,朱總司令,華主席,鄧主席,江主席,胡主席,李總理,朱總理,溫總理……,也都是愛人民的。不僅如此,蔣委員長,汪(精衛)主席,袁(世凱)總統,慈禧太后,光緒皇帝,同治皇帝,道光皇帝,……,崇禎皇帝,……,等歷朝歷代的統治者,也都是愛人民的。而且,斯大林,東條英機,希特勒,張伯倫,杜魯門,……薩達姆,塔利班,小布什,奧巴馬,金日成,金正日…… 等等各國的統治者,也都是愛人民的。或許有個別神經不正常或心理變態的除外。
為什麼我這樣認為呢?因為我找不出這些統治者要害人民的理由或動機呀。尤其是歷朝歷代的君主,國家是他的國家,人民是他的人民,他為什麼要害他自己的人民?難道他的人民生活越悲慘,他反而越開心嗎?莫非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是心理變態嗎?那些統治者難道智商低到不知道:人民安居樂業,他的國家才能平安,他的江山才能穩固嗎?所以,不存在統治者要害人民的理由。統治者都是願意看到人民生活的好。所以,統治者都是愛人民的。
統治者愛人民,與是否是民主政府沒有關係。而且,一般而言,一個君主要比一個民主政府的統治者更加愛人民。除了前面已經講的理由外,一個君主他要考慮到他的子孫後代的利益;而一個民主政府的統治者只干四年、五年,或是象美國最多干八年,他就下台了,接下來上台的,說不定正是他的政敵。不能說:民主政府的統治者不會為國家、人民做長遠打算,但是肯定不如一個君主。一個民主政府的統治者,竭澤而漁,以獲取他的“政績”,然後留個爛攤子給他的後任,那是很容易發生的。一個民主政府的統治者,其實反倒沒有多少愛人民的動機,當然也沒有害人民的動機。
汪(精衛)主席也是愛人民的。汪主席又不是在重慶活不下去的小混混,他沒有理由僅僅是為了自己的私利而冒那樣巨大的政治風險去組織南京政府。至於存心為日本人效力來對付中國人,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沒有汪主席的南京政府,淪陷區勢必只好由日本人直接統治。所以,反對汪主席成立南京政府的人,勢必是主張淪陷區由日本人直接統治,豈不是更加“漢奸”嗎?沒有汪主席的南京政府,當然也就不會有“偽軍”。日本人可以將淪陷區的中國人徵兵入伍,直接參加日本皇軍,就象朝鮮人、台灣人參加日本皇軍一樣。如果沒有汪主席的南京政府,這幾乎是必然會發生的,今天的“靖國神社”,就會供奉着幾十萬中國人。所以,反對汪主席成立南京政府的人,勢必是主張淪陷區的中國人直接參加日本皇軍,豈不是更加“漢奸“嗎?然而,在淪陷區的南京政府,不受日本人的支配,那是任何人都辦不到的事。這個怪不得汪主席。
希特勒也是愛人民的。希特勒滿腦子都是德國與德國人民的利益。希特勒終身為之奮鬥的,就是為日爾曼人民謀幸福。薩達姆也是愛人民的。如果科威特能夠成功地併入伊拉克,伊拉克人民將會有更多的石油收入,生活將更加富裕。塔利班也是愛人民的。塔利班推行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是因為塔利班認為:只有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才能救阿富汗。小布什也是愛人民的。小布什認為:只有徹底剷除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才能避免 911 事件重演,美國人民才會有安全。奧巴馬也是愛人民的。奧巴馬拼命地印鈔票,不是裝到他自己的口袋裡去的,而是為了刺激美國經濟,同時又方便美國人在全世界白吃白拿。
然而,毛主席愛人民,與這些人不同。這些人都是雅利安人式的現代民族國家的統治者。他們愛的,是他們自己國家的人民。你沒理由要小布什或奧巴馬去愛中國人民。他們沒有那樣的感情,更沒有那樣的義務。而共產黨人是國際主義的。毛主席愛人民,包括愛其它國家的人民。在毛主席眼裡,非洲貧下中農吃不飽飯,就等於中國人民餓肚子;美國工人失業,就等於中國工人下崗。毛主席有那樣的感情,也有那樣的義務。
毛主席愛人民的特點還在於:毛主席愛的是貧下中農,“煤黑子”之類。地主、富農、上中農、資本家、小業主,等等,凡是富裕的、有地位的人,毛主席是不愛的。不但不愛,還要把這些人財產剝奪了去送給人民,還要迫害這些人,為的是讓人民抬起頭來。毛主席愛人民,那真是無微不至。
共產黨所謂的“人民”,與雅利安人式的現代民族國家所謂的人民,以及古時所謂的人民,不是同一回事。共產黨所謂的“人民,指的是貧下中農、“煤黑子”之類。地主、富農、上中農、資本家、小業主,等等,凡是富裕的、有地位的人,都不是人民。那麼,這些人都怎麼稱呼呢?黨文化里沒有另外的專門名詞。通常這些人都稱作:“人民的敵人”。有一段時間資本家也算是人民。不過,毛主席愛人民,是絕對不包括愛資本家的。
雅利安人式的現代民族國家所謂的人民,是不分財產和社會地位的。所有的人都是人民。古時所謂的人民,也是不分財產和社會地位的。所有的人都是人民,只有君主除外。雅利安人式的現代民族國家所謂的人民,本來是相對於君主而言。所謂人民的國家,本來指的是:不是君主的國家。而共產黨人所謂人民的國家,指的是貧下中農、“煤黑子”的國家。所以,在中國,地主、富農、上中農、資本家、小業主等等這些以前有財富、有地位的人,是沒有祖國的。 新中國,是人民的國家,不是人民的敵人的國家。地主、富農、上中農、資本家、小業主等等這些人是沒有什麼國可愛的。
毛主席的愛人民,不同於中國人傳統上說的“愛民”。在傳統上,所謂“民”,是相對於“官”而言。這裡的民,沒有貧富之分;所謂“人”,是相對於雞、鴨、貓、狗而言。古時候說的“愛民”,包括愛貧下中農,也包括愛地主、富農和上中農。君主眼裡,不論貧富,一視同仁。而共產黨所謂的“人民”,是相對於人民的敵人而言。毛主席愛人民,愛的只是貧下中農,愛的只是窮人。地主、富農和上中農,都是人民的敵人,都是毛主席迫害的對象。
真正的共產黨人,不愛爹,不愛娘,不愛兄弟姐妹,不愛妻子兒女,不愛親戚朋友,那都有可能,但是,絕對不會不愛人民,至少是絕對不會不想愛人民。愛人民,是無條件的、絕對的、終極的。愛爹娘,愛兄弟姐妹,愛妻子兒女,愛親戚朋友,那都是有條件的、相對的。愛,還是不愛,那要看爹娘、兄弟姐妹、妻子兒女、親戚朋友,是人民,還是人民的敵人。如果是人民,當然沒問題。可是,如果是人民 的敵人,那就不應該愛。許多“剝削階級家庭”出身的共產黨人,與爹娘、兄弟姐妹、親戚朋友“劃清界限”,就是出共產黨人的這種審美觀,或曰世界觀。當然,許多共產黨人這樣做只是出於自身的利益,未必是出於共產黨人的審美觀。這一類人,私心很重,內心陰暗,應該是屬於“投機革命”的假共產黨人。真正的共產黨人,沒有私心,你就是要他親自斗他自己的親爹,當然,是屬於人民的敵人的,他也不會手軟。
所以,共產黨人對爹娘、兄弟姐妹、妻子兒女、親戚朋友的愛,是從愛人民引申過來的。不存在,也不應該存在,在愛人民之外的、另外一種的,對爹娘、兄弟姐妹、妻子兒女、親戚朋友的愛。因為,在愛人民之外的愛,從本質上講,是一種私心,也是對人民的一種疏遠、不敬、或不忠誠,不是一個真正的共產黨人應該有的道德。真正的共產黨人應該全心全意地愛人民,把愛人民作為最高的愛,全部的愛。
毛主席愛人民,與中國人傳統上的君主愛民,還有所不同。毛主席愛人民的愛,應該是愛慕的愛,是對美好事物的愛。共產黨人的審美觀,人民是正義、智慧、美麗的化身,值得歌頌、值得讚美、值得愛慕,而人民的敵人都是醜惡的東西。象林妹妹、寶姐姐之類,都是人民的敵人,所以,都是醜惡的;反倒是那快要餓死叫花子,不見天日的煤黑子,美麗的不得了。毛主席愛的,就是這些人。
傳統上的君主愛民的愛,不是愛慕的愛,不是對美好事物的愛, 而是愛護的愛,憐愛的愛。叫花子、煤黑子之類,沒有什麼值得愛慕之處,而是值得憐憫。叫花子、煤黑子之類,也不值得歌頌、不值得讚美,而是需要人道主義關懷。給予他們人道主義關懷,不是因為他們集正義、智慧、美麗於一身,而恰恰是因為他們集沒落、愚昧、醜陋於一身。值得歌頌、值得讚美、值得愛慕的,那是象林妹妹、寶姐姐之類的、人民的敵人。這些人民的敵人,才是國家民族的精華,好比是寶貝。而人民卻是好比是國家民族的垃圾。儘管是垃圾,仍然給予愛護的愛,憐愛的愛,這才叫博愛,這才是人道主義。毛主席把垃圾當作寶貝,把寶貝反而丟到垃圾堆里。這是毛主席愚昧在先。然後,毛主席只愛寶貝,並迫害垃圾。所以,毛主席愛人民的愛,是一種非常低級的愛,沒有博愛,也沒人道主義。可以說,正是因為毛主席愛人民的特殊性,才給國家民族帶來了空前的浩劫,遠遠超過歷史上的統治者。
我們在論及群體時,指的都是統計特徵。這本來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許多文人,缺乏數學、物理的修養,常常弄不清楚。所以,不得不常常聲明。沒落、愚昧、醜陋,這是統計意義上,人民相對於人民的敵人而言。並不是人民中的每一個人都沒落、愚昧、醜陋。人民的數量巨大,其中不乏很優秀的人,而這些人有機會出人頭地,從而成為人民的敵人。同樣的,人民的敵人也不都是寶貝,其中也不乏一些沒落、愚昧、醜陋的人,而這些人有可能會墮落而成為人民。人民與人民的敵人,是在一個動態的過程中。這兩個群體間,不斷地有物質交換。人民與人民的敵人,其中不斷地有相互轉化。這就是辯證法。這裡在論及共產黨的所謂的“人民”與“人民的敵人”時,都是按共產黨原教旨主義的定義。
愛人民不等同於造福人民。愛人民,是主觀願望。造福人民,是客觀效果。這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最多只能說:愛人民,是造福人民的條件之一。一個愛人民的統治者,如果他不會統治國家,如果他的智力不足、如果他的知識不夠、如果他的世界觀是錯誤的、如果他的思想方法是錯誤的,他就不能造福人民。古今中外,禍國殃民的統治者不計其數,然而,不愛人民的統治者幾乎是沒有的。所以,因為一個統治者禍國殃民,就說他是存心害民,這往往是不符合事實的,也是不公平的,也不利於我們從歷史的經驗中增長知識。
毛主席的情況非常特殊。因為,一般所說的人民,指的是全體國民,而共產黨所謂的人民,指的只是下層國民。毛主席愛人民,不包括愛上層國民,或更嚴格地說,不包括愛原上層國民。這一點,應該是沒有爭議。毛主席肯定沒有造福於原上層國民,也就是說:毛主席肯定沒有造福於人民的敵人,而是迫害原上層國民。這一點,應該也沒有爭議。那麼,毛主席有沒有造福於人民,也就是原下層國民呢?
土改時,貧下中農無償地分到了地主、富農的土地、農具、大牲畜、房屋、日常用品、以及細軟等等。儘管這個過程極其不公正,但是,貧下中農確實是得到了好處了。從某種角度看,可以說是造福了人民,儘管是以迫害人民的敵人為前提和代價的。而在城市裡,工人沒有象貧下中農那幸運,沒有白拿到什麼東西。充其量是漲了點工資,以及後來有了“勞保”,就象《海港》馬洪亮唱的那樣“生老病死有依靠”。馬洪亮接着唱到“共產黨、毛主席恩比天高”。其實,在我看來,共產黨、毛主席很不公道。既然,貧下中農白拿到了好處,工人也應該分點好處呀?大家都是“人民”嘛。例如,一個貧下中農進城做工人(這在當時是允許的),他立刻就能享受到“生老病死有依靠”的好處,同時還能保有從地主那裏白得來的好處。反之,一個工人如果改做農民,則既喪失了“生老病死有依靠”的好處,又得不到從地主那裏白拿來的好處(地主的財產已經分掉了呀)。
理論上講,貧下中農自己種自己的地,地主並沒有“剝削” 貧下中農。你要租了地主的地種,才有可能被地主“剝削”。可是,大多數貧下中農並不是地主的佃戶。貧下中農是自己變窮的,並不是被地主“剝削”窮的。貧下中農要窮的土地不夠了,才向地主租種。所以,即使按共產黨人的邏輯,最多也只能說:貧下中農自己變窮了後,才受地主“剝削”。所以,即使按共產黨人的邏輯,貧下中農其實並沒理由分地主的財產,最多是長工、佃戶分地主的財產。可是,按共產黨人的邏輯,工人都是受資本家“剝削”的。結果,受“剝削”的,反倒沒有東西分;不受“剝削”的,反倒分了東西。所以,從分“剝削階級”的財產的角度講,毛主席沒有造福於工人。
本來,以中國充沛的人力資源,與中國人的勤勞(中國人的勤勞大概可算是天下第一),只要有個和平、安定的環境,中國的工業化並不難實現。漲工資,以及“勞保”福利,或許可以算是造福於人民,然而,造福太多了,未免使中國的工業失去競爭力,從而妨礙國家工業化的實現,結果妨礙工人改善生活。改革開放後,工人的日子,相對而言,變的更苦,然而,國家經濟迅速發展,這為改善人民生活奠定了物質基礎。這從一個方面說明:毛主席在國家缺乏物質基礎的條件下,人為地改善工人的待遇,可能是走過頭了。其實,工人的待遇在開始時有點改善,隨後,因為整個國民經濟日益陷入困境,工人的生活並沒有改善,還不如舊中國。
農村里,土改後不久,就開搞“合作化”。開始是“低級社”,後來是“高級社”,最終是人民公社。“低級社”時,土地、大農具、大牲口,都折成股份(或作為租賃),參與分紅;財產的所有權沒有變化。所以,“低級社”基本上是資本主義性質的合作社。 “高級社”時,大農具、大牲口都折價入社;土地、大農具、大牲口,都不再參與分紅,只按勞力分紅;財產的所有權發生了變化。土地、大農具、大牲口等等,都成了合作社的集體財產。人民公社與高級社在本質上沒有大區別,只是規模更大,並且取代了原來的鄉政府,而成了政治、經濟、宗教,三合一的機構。 “低級社”時,入社、退社,都是很容易的。等到了“高級社”,理論上就已經沒有辦法退社了,因為已經說不清楚如何分割財產了,而實際上也根本就不允許你退社。造成的這筆糊塗賬,到現在也算不清楚。理論上講,最合理的,就是物歸原主。把原來屬於地主、富農、上中農、下中農,和貧農的土地都歸還各自的舊主。無法歸還的,由政府折價賠償。政府若需要搞“土改”分土地給貧下中農,可以向地主購買土地。
有許多人把今天政府官員的腐敗簡單地歸咎於沒有“民主”,就象毛主席、共產黨把舊中國的一切問題都歸咎於沒有“民主”一樣。這些人其實大都是共產黨原教旨主義分子。我不這樣認為。我認為:今天政府官員的腐敗最主要在於政府手中的社會資源太多,其次是管的事情太多。如果美國政府手中有象中國政府手中那麼多資源,象中國政府一樣管那麼多事,美國政府官員的腐敗很可能會更厲害。如果,土地是地主的,而不政府的,政府官員就不容易貪污到賣土地的錢。
搞合作化的動機之一,是土改後不久,農村又開始出現貧富分化。一部分農民,又開始富裕起來,而許多貧下中農又開始陷入貧困。合作化談不到造福人民,最多只能說是:造福了一部分懶惰、無能的人民,使他們有大鍋飯吃;但是,卻阻斷了一部分勤勞、智慧的人民走向富裕的道路。理論上講,搞合作化是為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是,實際上卻是走了共同貧困的道路。到了後來,貧下中農忍無可忍,寧可冒殺頭、坐牢的風險,也要分田單幹。這些都是人民,不是人民的敵人。所以,從合作化開始,毛主席就沒有造福於人民。所以,即使按共產黨原教旨主義所定義的人民,也沒有因為有了毛主席而生活的更幸福。這還不算中間搞共產風,最終弄的全國人民吃草根、嚼樹葉。毛主席實在是禍國殃民。就連劉主席都想請毛主席早點退休;林副主席都忍不住要搞政變。幸虧毛主席死的早。別說是萬壽無疆,他老人家只要再多活二十年,我們這一代人就全廢了。儘管毛主席始終愛人民。
毛主席禍國殃民,不是因為毛主席不愛人民,不是因為毛主席的動機不好,也不是因為毛主席的個人道德不好。與《繡金匾》裡唱的正好相反:毛主席禍國殃民,主要是因為毛主席“領導的主意”特別不高。毛主席的問題,是系統性的問題,不是偶然地犯幾個錯誤。因為,毛主席的世界觀是錯誤的,毛主席的思想方法也是錯誤的。毛主席錯誤的世界觀,主要來源於共產黨的“民主崇拜”;毛主席錯誤的思想方法,主要來源於共產黨的“進步崇拜”。(見《共產黨的崇拜》和《一代人的追求》)。毛主席在政治上的錯誤,主要來源於政教合一。而毛主席對國民經濟的危害,主要來源於政治、經濟、宗教三合一。
今天的共產黨,也是愛人民的。而且今天共產黨所謂的人民,已經基本上是一般意義上的人民了,儘管還有些原教旨主義的成分。然而,同樣的,愛人民不等於就能造福人民。毛主席說:“世界觀的轉變是一個根本的轉變”。今天的共產黨,是有了些轉變,但是,世界觀並沒有轉變,所以,還不是“根本的轉變”,只是變得比較務實而已。所謂務實,就是願意做一些不符合共產黨原教旨主義的事。然而,所謂“三個代表”,基本上是共產黨原教旨主義的東西。其中的“代表先進文化”,表明共產黨的思想方法也沒有改變。毛主席當政時,絕大多數禍國殃民、荒唐可笑的事,幾乎都是源自於“代表先進文化” 的思想方法。所以,在與毛主席同樣的世界觀和思想方法下,共產黨還會經常不斷地犯重大錯誤,永遠都有處理不完的“歷史遺留問題”。儘管共產黨也愛人民。
共產黨因為“民主崇拜”,特別喜歡講“愛人民”,就連《少年先鋒隊隊歌》中都唱到:“愛祖國,愛人民”。其實,愛人民,是個非常似是而非的說法。按共產黨原教旨主義的定義,愛人民就等於:愛下層人,也就是貧下中農、叫花子、煤黑子之類。這些人有什麼可愛的呢?按共產黨原教旨主義的定義,愛人民隱含着不愛人民的敵人的含義。 為什麼要少年兒童從小就有歧視人的習慣呢?如果是一般意義上的人民,也就是全體國民,那麼,愛人民,基本上是句廢話、空話。
對於少年兒童,應該教育他們首先要愛父母、愛爺爺奶奶、愛兄弟姐妹、愛親戚朋友、愛老師、愛同學。愛自己的親人,要高於“愛人民”。不論自己的親人是人民還是人民的敵人,都應該要愛。一個連自己父母、爺爺奶奶、兄弟姐妹、親戚朋友、老師、同學都不愛的人,實際上也不可能去愛什麼“人民”。少年兒童,要首先愛自己的家,自己的班級,自己的學校,自己的小區,自己的城市,然後才有愛祖國。一個連自己的家,自己的班級,自己的學校,自己的小區,自己的城市都不愛的人,實際上也不可能去愛什麼祖國。我喜歡《志願軍軍歌》,因為其中有這麼一句話:“保和平、衛祖國、就是保家鄉”。因為出發點是“保家鄉”,所以,《志願軍軍歌》是自由主義的戰歌,不是法西斯主義的戰歌。教育少年兒童有遠大的理想,那是不錯的,但是,要有腳踏實地的出發點。不要讓少年兒童從小就養成了浮誇的習氣。不要把少年兒童都教育成了法西斯主義分子。
要建立正確的世界觀和思想方法,重點是中、小學教育。然而, 教育領域裡共產黨原教旨主義氣氛最為濃厚。這是因為教育領域比較有條件脫離社會實際。在社會實際中工作的人會變得比較“務實”。這就是為什麼,凡是好學生,又自認為追求“進步”的,往往是共產黨原教旨主義分子。受教育“越多越反動”。一般而言,大學程度的,基本上都是共產黨原教旨主義分子。 毛主席說“馬克思主義的道理,千條萬句,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造反有理”。所以, 今天在政治上反共的,基本上都是共產黨原教旨主義分子。說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是害人民的,是毛主席、共產黨,所以,今天不認同“毛主席愛人民”的,基本上也都是共產黨原教旨主義分子。這些人都是毛主席、共產黨自己培養出來的。什麼叫“因果報應”?這就是。
偽道德盛行的地方,道德是沒有辦法建立起來的。有必要從中、小學校徹底清除那些偽道德高調,主要是“兩個崇拜”。共產主義思想本身其實無所謂好不好。這是我們眾多的思想工具之一,可以幫助我們認識一些問題。與共產主義思想相關的危害,不是共產主義思想本身造成的,而是政教合一造成的。共產主義少年先鋒隊,只需要擺脫政教合一就可以了。擺脫了政教合一後,學校里,少先隊不再具體特殊地位,而成為眾多課外活動的一種。同樣的,中學的共產主義青年團也只需要擺脫政教合一就可以了。
朱雨心, 2011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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