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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系教授钱颖一: 大学学科布局思考(2)
送交者: 钱颖一 2005年05月09日13:41:29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二、中国大学学科布局的问题和改革建议

  我国的高校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应当承认,我国的高校,即使是顶尖大学,就整体水平而言,与美国的主要研究型大学相比,目前也有很大差距。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正象经济发展和改革一样,教育发展要有新思路,教育改革要有新突破。25年来我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功为我国教育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国际经济接轨的市场经济。类似地,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标之一,是经过一些年的努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大学体制,并使若干国内大学能够跻身于类似美国主要研究型大学水平的行列。要象经济改革那样,在高教改革过程中采取符合国情的渐进方式,使改革措施逐步到位。只有具备目标明确和措施合适这两个条件时,改革才能既不迷失方向,又切实可行。

  1. 学科分类

  学科分类在我国目前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因为在现行的体制下,学科分类往往是计划的依据,它直接影响到院校、专业、学位的设置。因此,改革必定要触动学科分类。现行的12个学科门类是(1)哲学;(2)经济学;(3)法学;(4)教育学;(5)文学;(6)历史学;(7)理学;(8)工学;(9)农学;(10)医学;(11)军事学;(12)管理学。这一分类缺乏科学性,也没有层次,往往误导教学和研究。这一分类应尽快改变,但是应做最小改动,不应大动。原因是如果大动,将引发新一轮的“寻租”行为,即各学科都将利用自己的势力试图影响学科的重新划分,使之对自己有利。

  应当认识到,目前之所以学科分类有重要作用,完全是计划体制的产物。学科的再分类不能沿用计划模式的思路,以为只要把学科分类搞正确就可以了。这是错误的思路,因为学科分类最终应是“指导性”的,而非“指令性”的。各个学校根据自己学科建设和市场情况,决定专业和院系的设置,不应受学科分类的束缚。因此,不应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搞对”学科分类上。

  我建议学科分类做如下改变,仍保留12个门类,但做重新划分。在基础学科层次分为3类:(1)自然科学(即目前分类中的理学);(2)社会科学(包括目前分类中的经济学、法学中的政治学和社会学、教育学中的心理学等);(3)人文(包括目前分类中的文学、历史和哲学)。在实用学科层次分为8类:(4)工学;(5)农学;(6)医学;(7)法学;(8)教育学;(9)管理学;(10)军事学;(11)艺术学;(12)体育学。

  在这一建议中,把文、史、哲合并为人文是很自然的,似乎不会产生异议。事实上,中国人民大学已经将这三科归属到它的人文学院中。目前的分类把艺术学划在文学类中,把体育学划在教育学类内。我把艺术学和体育学设为新的门类,是考虑到它们的独特性。我的建议中改动最大的是引进社会科学门类,它是将经济学和法学、教育学中的一部分合并起来新开的门类。为什么要对社会科学采取大的变动?为什么在目前的学科分类中社会科学不是一个门类?这里有多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它导致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科学的认识存在偏差。

  第一种偏差是把社会科学与人文混同在一起,或者统称为“社会科学”(比如在“社会科学院”的用法中),或者统称为“哲学和社会科学”(比如在老科学院的“哲学和社会科学学部”和“十六大”报告的用法中),或者统称为“文科”(通常的用法)。在大学中,特别是在理工科为主的大学中,过去十年中纷纷建立了“人文社科学院”,把人文和社科绑在一起,也是一个例证。

  在国际上,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和人文(humanities)是分得清楚的两个门类。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方法更接近于自然科学学科而不是人文学科:两者都需要理论框架和基于理论的经验验证。在研究对象上,社会科学研究人和社会,与人文相同。所以,社会科学是介于自然科学和人文之间的学科,有时也起连接自然科学和人文的作用。在教育和研究上,社会科学需要数理训练。人文则不需要数理训练,但需要大量阅读经典文献。社会科学对社会的影响较直接,这种影响也通过象法学和管理学这样的实用学科来传递。社会科学是科学的一种,把社会科学和人文混同不利于社会科学学科的发展。

  相对于自然科学和人文而言,我国社会科学诸学科的水平同国外的水平的差距似乎更大。自然科学在一百多年前就全盘引进西方的知识。而我国文化中的文、史、哲一直是我国古代文明的重要部分。惟独社会科学,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没有,到了现代又受意识形态影响,没能得到很好的发展。从解放以后到改革开放之前,政治学和社会学被取消了。心理学受到苏联的影响,只剩下教育心理学。经济学也是照搬苏联的政治经济学和计划经济学。基本上说,真正的社会科学学科都是在改革开放后才重新建立的,发展历史相当短。

  第二种偏差是把社会科学与相关联的实用学科混同在一起。在1952年以前的清华大学,社会科学是放在法学院的。当时的法学院包括经济系和政治系,政治学与法学都设在政治系,陈岱荪先生是法学院院长兼经济系主任。在台湾大学,经济系也是长期设在法学院。因此,政、法结合,法、经结合,早有历史。在目前的学科分类中,政治学和社会学都被划在法学的门类中。经济学自成一类,那是因为经济建设在我国的中心地位。心理学被划在教育学中是因为心理学只剩下教育心理学的缘故。在国际上,法学、教育学、管理学被认为是实用学科。虽然社会科学(比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与这些实用学科有密切关系,但通常是分得清楚的。

  纠正这两个认识偏差不仅可以帮助确定社会科学的定位,而且也有助于澄清“理”和“文”的概念。这里要区分狭义和广义的用法。狭义的“理”指的是“自然科学”(数、理、化、生)。广义的“理”则是高考时的理科的概念,包括理、工、农、医。狭义的“文”指的是“人文”(文、史、哲)和“社会科学”(经、政、社、心)。而广义的“文”则是高考时的文科的概念,即人文、社科、法、管理、教育、艺术、体育。 在图一中,垂直线的左面对应的是广义的“理”,右面对应的是广义的“文”。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图只是一个近似的表述,比如建筑和公共卫生虽然对应“理”但同时与“文”的关联也很紧密。

  不仅学科门类的划分需要改变,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划分也有必要做调整。下面以经济学为例来探讨这种调整的可能性。现行的学科分类下经济学是一个门类,下面分为“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这种分类法有历史原因。所谓的“理论经济学”的前身主要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谓的“应用经济学”的前身是计划经济下的“部门经济学”。目前“理论经济学”包括6个二级学科: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包括10个二级学科: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学。无论从学科发展还是从市场需求角度,这种分类都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西方经济学”这一名称本身就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因此不应作为一个学科。又比如划分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是非常牵强的,因为几乎所有领域都既包括理论又包括应用。

  我的建议是,将经济学列为社会科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同时取消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的一级学科,将经济学的二级学科对应于国际通行的经济学学科领域,比如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产业组织、劳动经济学、金融学、公共财政、国际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比较制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环境经济学、农业和资源经济学、等等。另外,二级学科应是开放式的,应包括“其它领域”,因为学科在不断发展,常常是无法事先预测的。

  2. 学院设置

  我国大学内部院系设置的现状是历史演变的结果,其中两个因素起了决定性作用。第一个因素是1952年院系调整的结果。在当时学习苏联、教育体制为计划经济服务的指导思想下,全国高校重新组织。在计划经济下,全社会的经济是一个“大工厂”。整个教育部门也可以看作是一所“大学校”,各高等院校只是这所“大学校”中的各个部门。按照计划经济专业分工的原则,高校重组为两类。一类高校是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的大学。这是学习莫斯科大学的模式。当时称为“综合性大学”,实际上只是小综合性大学,因为这些大学并不包括任何实用学科。另一类高校是有单科实用学科的大学或学院,有些高校的学科覆盖比较宽,象工科大学或学院,另一些则更为专门,学科覆盖只到一级学科,比如化工学院、财经学院。这样的高校学科布局适应当时的计划经济的需要。本科生的培养方式是专业人才教育,本科生毕业后能马上在计划经济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实际工作,成为计划经济机器上的螺丝钉。学校之间只有按专业(比如财经、师范)和地区(比如东北、西南)的分工,没有“重复建设”,不存在竞争。1952年院系调整对今天我国高校的院系学科的布局的影响是巨大的。

  第二个因素是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开放和发展对高校在1952年后的布局造成的冲击。就整体而言,教育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时至今日,教育体制的主体仍是计划体制的延续,只是在体制内做了些局部调整。这些调整既受到计划的束缚,又受到一系列的新的市场激励的影响。教育计划仍然控制着招生人数、专业设置、硕士点、博士点,一级学科授权、博士后流动站、重点学科、职业硕士学位授权、国家级实验室、基地班等等。同时,新的市场激励机制也在起作用,例子包括校与院之间的财政承包或分成、招生和培养上的双轨制、院校各级的创收活动等等。在某种意义上,目前高校的状况有些类似于八十年代末的中国经济的整体状况:指令性计划指标依然存在、计划与市场的双轨制、财政承包或分成、短缺经济。它是一种特殊的计划和市场的混合体,造成了今天的院系学科的布局。

  目前我国高校中的学院设置存在两个共同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学院数目过多、学科分割严重。比如,在2002年,北大不包括医学部里的学院就有15个学院和另外的15个独立系;清华不包括医学院有13个学院和另外的5个独立系。重组后的吉林大学有40多个学院。这些学院的来源是两类:一是原来的强系升格为学院,如北大的数学学院、经济学院、外语学院,清华的土木水利学院、机械学院。二是新设的学科,多是新建的职业学院,如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相比较,包括医学院在内,哈佛总共有10个学院,斯坦福只有7个学院。

  学院数目过多是由多重原因造成的。一个原因是由于过去学习苏联模式,大学中的专业领域设置普遍过窄。改革后为了阔宽专业,于是将若干相近的系合并为学院,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学院数目过多。从学科角度看,我国大学中的许多学院实际上对应的是美国大学中的系,比如经济学院相当于美国大学中的经济系,机械学院相当于美国大学中的机械系。另一个原因激励偏向导致学院数目的扩张。一方面学校在横向上追求大而全,或兼并其它学校,或成立新学院。学科越齐全在评比中越有优势,因为学校排名常常受规模的驱动:两院院士总数,硕士、博士点数目,一级学科授权数目、重点学科数目等等。浙江大学的学科门类最齐全,在全部12个学科门类中,除了军事学外,有11个学科门类。另一方面学校在纵向上追求升格,教研室升为系,系升为学院,学院升为大学。如果别的学校把经济系升为经济学院,自己学校也要升,不然出席全国经济学院院长会议都不方便,尽管这样做对学科发展并不一定有利。

  学院过多同时学院又相互独立的状况形成众多的山头,不利于学科的发展。学院数目过多还带来管理上的弊病。面对如此众多的学院和独立系,学校就必须依赖校级的业务处通过条条管理来维持学校的日常运转。这类似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委通过各专业部来管理企业的情况。在这种体制下,不仅学校的校长和书记的权力受到削弱,学院和系的自主权也受到限制。在美国的大学,对于较大的学院,实行校、院、系三级块块管理方式,每一级都是行政“实体”。对于稍小的学院,则实行校、院两级的块块管理方式,比如商学院,虽然内部有时设系或组,但它们并非行政“实体”。由于在学校一级没有专业处的层次,既可保障学校校长的领导力度,又有利于发挥各学院的主动性。

  第二个问题是学院林立但无层次,没有区分基础学科与实用学科的差别。往往是对所有学院采用同一种要求,没有确定不同学院的不同使命和目标。结果是,在经济效益的利益驱动下,实用学科受到偏爱,基础学科受到忽略。市场化和商业化使得职业学院膨胀,因为它们有较强的创收能力。学校一级在财政调拨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往往采取把基础学科下放到职业学院的办法。这样做在短期可以解决基础学科的经费问题,因此不失为一种可行的过渡办法。但在校院之间的财政关系较为规范化之后,从有利于基础学科的长远发展来考虑,基础学科设在单独的学院内并给予强有力的经费支持更为可取。

  在思考未来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和学院设置时要考虑两个因素。第一是要考虑人才的市场需求。人才市场的需求正在发生变化。虽然高校的入学市场仍是卖方市场,高校毕业生市场正在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在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多培养一些工科等实用学科学生是符合市场需求的。但是不能因此而急功近利,忽视基础学科。第二,作为研究型大学,仅仅考虑学生的市场需求是不够的,因为研究是学校的另一使命。因此,学科和学院设置还要反映学科建设的要求。学院设置与学科门类划分有关,但不一定一一对应。比如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都属管理学,但通常分设在两个学院。又比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可以同设在文理学院中。还有的学院是跨学科的,比如建筑、国际关系,新闻与传播等等。

  从市场和学科建设这两个因素来考虑,根据国际经验,对于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而言,在学科和学院设置上最为重要的是文理学院和工、医、商、法这四所职业学院。

  首先来看基础学科和文理学院。这在原“综合性大学”和原“工科大学”这两类高校中,情况非常不同。 在原来的综合性大学中,由于原本就以基础学科为主,所以这些学科在过去的二十年中膨胀成多个学院,同时保持若干独立系。比如北大,基础学科分散在7个学院和10个独立系中。决定成立学院是看规模、实力等因素,而不一定根据学科建设或教学的需要。因此,学科分割、重复建设、学科间缺乏交流和交叉成为这类学校面临的问题。体制整合、结构调整是基础学科建设的难点。

  在原来的工科或其它实用学科院校,则是另一种情况。1952年的院系调整把一些原来的综合性大学拆散,最突出的例子是清华和浙大。1952年以前的清华的辉煌是它的“理学院”、“文学院”和“法学院”(实际上是社科学院)。在院系调整时这三个学院基本上都并入北大,给清华只留下了工学院。在这类大学,基础学科基本上都是在1978年以后新建的。比如在清华,基础学科分散在三个新建的学院内: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目前以基础学科为专业的本科生比例不超过20%(其中理科10%,文科10%)。而在美国的大学,大多数本科生在文理学院主修基础学科。极端的例子是哈佛,本科生全部在文理学院。象清华这样的曾经以工科为主的院校要想建成一流的综合性大学,就必须建立一流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别无选择。对这类学校来说,建立新体制,充实提高是基础学科建设的重点。

  在工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综合性大学,工科传统和工科思维对建立基础学科和文理学院会带来特殊的挑战。第一是文科和理科的不同带来的挑战。理科的学者读论文做实验;文科的学者读书看报做调查。相对于理科而言,文科学科建设所需资金投入很少。但是,由于资金主要是用在师资聘用上面,文科建设的难度不比造实验室小。原因之一是在文科中选择优秀教师比理科中更为困难,因为判别标准较为主观,随机性强。原因之二是与理科不同,文科的发展需要整体氛围,它需要比理科更为宽松和自由的学术大环境。第二是基础学科和实用学科的不同带来的挑战。实用学科讲有用,基础学科讲有趣。原工科院校容易产生这样的倾向:发展文科时片面强调文科为理工科服务和文科与理工科的衔接及其有用性。

  至于基础学科的学院设置,可以试行多种模式。一种模式是成立一所文理学院,把所有的基础学科都归到该院下的系。另一种模式是按照三个学科门类成立三个学院,即理学院、人文学院和社科学院。再一种模式是允许文理学院下有二级学院和独立系,这也许是一种可行的过渡模式。重要的是基础学科要按学科的性质归属,目的是发展学科,改善教学内容,真正发挥基础学科在教学和研究中的基础位置。

  在工、医、商、法这四所关键职业学院中,商学院和法学院的情况大致相同:在所有的大学,它们都是新建的学院,在院系设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少。又由于市场需求旺盛,创收机会多,因此资源相对充足。工科和医科的情况与此不同:它们多是原有的班底,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原工科院校的工科学科和原医学院的医学学科遇到的问题类似于原综合性大学中的基础学科遇到的问题。比如在清华,工程学科分散在5个学院和5个独立系中。它也面临体制整合和结构调整的问题。体制如何整合?一种思路是考虑先成立工学院,它暂时是“虚体”,在它的下面允许具有实体性质的二级学院和独立系并存。将来再逐步过渡到工学院下全部是系的模式。接下来的是结构调整。虽然这类学校的工科或医科的机构和人员庞大,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学科的结构不尽合理。比如一些学科具有国际领先水平,但市场需求越来越小;另一些学科市场需求很大,但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也较大。因此需要有进有退。正象我国的经济改革的经历告诉我们的,改革旧企业比建立新企业更为困难。因此,工科和医科的体制整合和结构调整也许比商学院和法学院从头建设更为艰难。

  3. 学生培养

  在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就学的学生不仅数目多而且接受教育的目标也多样化,这是因为市场对人才有不同的需求。我们大致可以把这类大学的学生培养模式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对本科生的培养模式,第二类是对攻读职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的研究生的培养模式,第三类是对攻读学术学位(academic degree)的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首先,需要区分本科生培养与研究生培养使命的不同。世界范围内,在大学教育理念中都面临一对基本矛盾,即基础教育(通识教育)与专业人才教育的矛盾。通常的两种极端倾向是:要么忽视后者,比如早期的英国;要么忽视前者,比如职业学校。两者之间必须取得平衡。美国的解决办法是本科阶段重通识,研究生阶段重专业知识与技能,本科阶段为研究生阶段打基础。这在美国分得最清楚,比如,本科选择经济学是为了打基础,以后可以攻读经济、政治、社会、金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等研究生学位。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大学本科并没有管理专业,只有经济学专业。欧洲的情况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医学和法学的教育模式方面。在欧洲,这两个学科是从本科开始培养的,而在美国则是在研究生阶段开始。在医学和法学方面,中国目前的情况与欧洲相似。由于医学和法律都有特殊的行业资格考试,除非整个行业的规则发生变化,不然很难从欧洲模式改变为美国模式。但是其它职业学科,比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新闻与传播、国际关系等,改为从研究生开始培养不仅有必要,而且也是可以做到的。

  第二,在本科生培养中,应该采用宽口径定义本科专业。现行的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问题之一是专业设置过细,过复杂,并受制于现行的学科分类。在计划经济时代,专业划分非常细。比如会计学还要分商业会计、工业会计、审计等等。即使在现在,本科生的专业仍然是在二级学科之间选择,甚至是在三级学科之间选择。以经济学为例,二级学科金融、财政、国际贸易等构成专业,保险则是三级学科,也是一个专业。这种专业设置的好处是学生毕业后,如果专业对口,不用培训,马上能用得上。但是,长远看来,太专门的知识过时得也快,还是工具、方法、素质的训练更为基本。我建议参照国外的本科专业的划分,采用宽口径的专业定义,大致以一级学科为专业的界限,比如数学、生物学、经济学(金融包括在其中)、心理学、历史学、中国文学、计算机、机械工程等等。

  第三,在本科专业以一级学科划界后,有两种本科生录取和培养方式可以考虑。一种是录取时完全不分专业(比照美国的大学),或者只分文、理两科,到大学一年级之后再分专业。另一种是在大学录取时就按宽口径的专业录取。按照第一种方式,学生有最大的灵活性在上大学后选择专业。但在课程安排上,本科第一年的课程只能都是公共基础课,与专业有关的基础课只能从第二年开始,这样会减少这些课程的课时。按照第二种方式,由于学生的专业是在上大学前就选定,因此从第一年开始,课程就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的不同要求来设置。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都可以试行。

  第四,在研究生培养中,应该区别职业型教育与学术研究型教育性质的不同。学术研究型教育的终级学位是博士学位(Ph.D.),博士学位是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水平是衡量一所大学学术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而职业型教育则不同,学生不是把博士学位作为终级学位。有一种认识误区,好象只有博士学位才是终级学位。不能用科举来做类比,并不是学士相当于秀才,硕士相当于举人,博士相当于进士等。对多数职业学院的要求应不同于文理学院,不应以培养博士的水平为主要衡量标准。多数职业学院应把重点放在培养职业学位的学生上。

  关于本科生、职业型研究生、和学术研究型研究生培养的不同模式和要求,也应反映在大学排名的设计上。美国的大学并没有综合排名,有的是按照这三种类型的分列排名。第一类是本科教育排名,它主要是根据文理学院和工学院的水平,侧重本科生的教学和资源。由于本科生教育是通识教育,它的评比不看单科。虽然本科排名较具综合性,但也很难认为是真正的大学综合排名,尤其不代表大学的学术研究水平。第二类是职业学院的职业研究生学位项目排名,比如医学院的M.D.、商学院的M.B.A.、法学院的J.D. 项目。它主要是看教学,而非研究水平。比如,某校M.B.A.排名靠前并不一定意味着该校工商管理学的研究领先。第三类是学科的研究排名,这是按照单个学科的博士项目水平来排名,比如数学、经济学、英国语言文学、电子工程学等。 由于美国的大学排名是按照不同类型的项目分列,因此,较小规模的大学和非综合性大学一样有机会在本科教育、某职业学院的职业学位、或某学科的研究排名中名列前茅。

  目前在中国较有影响的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的中国大学排名中最受关注的是综合排名(总得分)。在这样的排名方式下,学校规模越大、学科越齐全在学校的排名上也就越有优势。这种激励往往导致学校追大求全,并且造成各学校的学科结构和教育模式趋同,不利于多样化发展。如果对大学中的本科生、职业型研究生、和学术研究型研究生的培养水平分别和分学科衡量,将会是对大学排名设计的一个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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