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简体 繁体 手机版
分类广告
版主:诤友
万维读者网 > 教育学术 > 帖子
再谈“在”
送交者: hare 2019年01月23日08:57:26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再谈“在”

“在”,是范例体系的重要范畴之一,是哲学本体论上新的发现。在这个系统还有,“存在,定在,思在”,不包括“双绝对“。

在,我过去一贯定义为“潜在”,既未“存在”或成形的物质。我现在进一步将“在”规定为“规律”(或中国文化的“道”)。在是“纯粹的规律”。在,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存在,但属于“相对”的范围了。在,是在“存在”之前,既逻辑在先。由在,产生存在,然后由存在产生定在,这是一个逻辑过程。既,由纯粹的规律,在,过渡到物质。这也就是由“潜在”到“存在”的过程。

同样的情形适用于大脑的功能,既,“小绝对”与“意愿和思维”的关系。意愿或意志,都是一种冲动,可以通称为“精神”,它们都是思维的前提。人类可以清楚地区别自己的精神和思维,因为它们是“可数”的。这种冲动和思维的区别仅仅在于,思维可以用语言或“指代”来表达,而冲动不可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冲动是潜在,既类似客观的“在”,不过冲动是仅存于头脑中的。总结地说,在与冲动,是“平行关系”,是“无独有偶”的自然结果。规律与冲动,表现为存在与思想。存在与思想,进而转为“定在”和“人造物”,两者都出现在时空中。

当巴门尼德说,“世界和思想是同一的。因为上帝不会这么无效,让真理出自与两个地方”。我的解释不过是进一步扩展了巴门尼德的思想罢了。


0%(0)
0%(0)
  再谈“大师”黑格尔。。。。。 - 括号 01/23/19 (364)
标 题 (必选项):
内 容 (选填项):
实用资讯
回国机票$360起 | 商务舱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炉:海航获五星
海外华人福利!在线看陈建斌《三叉戟》热血归回 豪情筑梦 高清免费看 无地区限制
一周点击热帖 更多>>
一周回复热帖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2018: 讓你們看看香港法治正統的中華文化:律
2018: 香港公民法治的免費課程 提供你們網
2017: 培养孩子发挥善良的天性
2017: 澳洲三成大学生无法在六年内毕业
2016: 美国简史十八.地下通道
2016: 催眠术不能取代刑侦技术
2015: 从司马南和“反美女生”来美看中国文化
2015: 中国现代哲学家学会:从实体到功能的转
2014: 再请翻译: 汉高祖对戚夫人说的四句诗
2014: 有熟悉古诗的吗?请白话翻译《念奴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