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制度七辨 |
送交者: 18000 2005年11月17日21:48:25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辨 一 “院士”西名种种 1666年在巴黎成立的皇家科学院(Academie des Sciences),是以法国皇家的名义招聘优秀的科学家,集中到科学院从事研究工作,给以薪俸,他们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批国家级科学院的Member,中译为“院士”。在此之前成立于1660年的英国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是民间的科学团体,由科学家和对自然知识感兴趣并愿意赞助科学研究的人员组成,称为Fellow,中译为“会员”。其初期成分比较复杂,直到1860年,科学家才占据多数,又经过许多年之后,由科学家取代了非科学家会员(但至今仍保留着王室成员的会员名额),英国皇家学会会员也由此被视同为科学院院士,并一直在国际学术界中保持着很高的声誉。 欧洲大陆国家,大多效仿法国,纷纷成立有研究实体的科学院,成员也多称Member。后来属于英联邦系统的国家则多效仿英国,成立没有研究实体的Academy,其成员则多以Fellow相称(美国称Member)。俄罗斯科学院仿效法国体制,但称院士为Академик(Academician),芬兰、爱尔兰、梵蒂冈等科学院成员亦作Academician。 除科学院之外,许多国家还设有工程院和其它研究院,其成员无论称Member,还是称Fellow或是Academician,除对英国皇家学会称会员外,我们现在都译为“院士”。 辨 二 中国“院士”名称之由来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驻外大使郭嵩焘,曾于光绪四年(1879年)六月在巴黎会见法国科学院院长斐索等人。他在日记中称他们是“格致翰林”。到20世纪初年,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急剧变革,大规模留学运动的兴起加速了中西文化交流的进程,“科学”、“科学家”、“学会”、“科学院”、“研究所”、“实验室”等一系列表述科学事业的新名词,如潮水般地涌进了中国的词汇库,但却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词能够恰当地表达各国科学院成员的中文译名。成立于1928年的中央研究院,在1946年筹划建立相应的“会员”制度时,商议采用名称有“会员”“院员”“学侣”“院侣”“院士”等多种选项。按竺可桢日记,在1946年10月22日召开的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第二届三次会议上,议决采用“院士”这一称谓。据说是出于历史学家傅斯年的提议。中国文化传统中,以“士”为雅为尊,大家乐得接受。 辨 三 复合型的组织模式 源于英式科学体制的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都有作为国家学术机构代表的国家科学院(英国为皇家学会),但没有多学科的综合研究中心。源于法式科学体制的国家,如俄罗斯、法国、中国等,都形成了国家级的综合研究中心。而综合研究中心与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之间的关系,有三种不同的情况。 ①法国是“分立型”的。经历了大革命之后的法国科学院,已不再有研究实体。法国科学院与法国科学研究中心之间,互无统属,各自独立。 ②俄罗斯科学院是“一元化”的。无论是帝俄时期还是苏联时期,乃至今日的俄罗斯科学院,是以院士制度为核心,将实体研究机构置于学部(由相关学科的院士组成)的领导之下,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与综合研究中心是高度一元化的。 ③中国科学院是“复合型”的。与国家自然科学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相对应,中国科学院的基本构成有两大部分,一是由院士组成的学部,一是覆盖了当代科学前沿领域各主要学科的研究所群。两者之间不相统属,不像俄罗斯科学院那样一元化,但也不像法国科学院和法国科学研究中心那样“分立”。以中国科学院院长兼学部主席团主席,在中国科学院院部机关中设学部联合办公室(今称院士工作局),两者“复合”于中国科学院之中。 辨 四 学部并非苏联的翻版 在新中国诞生之初,以“一边倒”为国策,1953年3月派出了大型的中国科学院访苏代表团。中国科学院也曾力图以苏联科学院为样板,勾划自己的未来,但最终结果却与初衷大相径庭。 苏联科学院是苏联的最高科学机关,体制的核心是院士制度,以全体院士组成的科学院大会为该院的最高决策机构,由院士大会选举产生苏联科学院主席团和院长。主席团下设学术秘书处,对院内研究所进行学术行政管理。全院分为8个学部,学部由相应学科的院士组成,按学科对各研究所实行学术领导。苏联科学院内的党组织,按行政区划归属地方党委系统,对院务不起领导作用。 中国科学院的权力核心是院党组,在建院后相当长的时间里,院党组成员中没有科学家。有非党员科学家副院长等参加的院务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议,一般是执行院党组的决定。1955年成立中国科学院学部时,没有像苏联那样建立院士制度,更谈不上建立以院士为主体的相应科学体制。中国科学院学部虽然名义上说是对院属各研究所实行对口的学术领导,但学部常委只是在头两年有些“议事”,未久即形同虚设。各“学部”的办公室也迅速蜕变为院机关中的业务行政部门。如何发挥学部委员的作用,从来没有过制度上的保障,在文革初期宣告停止其活动之前,其实早已处在名存实亡的状态。 从成立时间上看,成立“学部”与学习苏联有关,因此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在说中国科学院的学部制度是苏联的翻版,那实在是极大的误解。既然学部的“权责”不到位,何以称“翻版”?如果撇开学部的权责而单说“学部”这一名称,实际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科学院,都是按学科划分“学部”的,无所谓是学自苏联。中苏两国科学院的某些相似,更多是因为两者的前身(俄罗斯科学院和中央研究院)都渊源于法国科学的体制模式。更深层的国情背景,则是有相近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 中国科学院成立之初的研究所,主要基础是前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的机构;院长郭沫若,以及副院长中除陈伯达之外的李四光、陶孟和、竺可桢、吴有训,都是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央研究院首批81名院士中,有59人留在大陆或是建国之后从海外归来。中国科学院酝酿学部委员名单时,首先是以前中央研究院院士为起步基础的,留在大陆的自然科学领域的院士也大多被聘选为学部委员。远在1935年,中央研究院就成立了评议会,评议员是从全国学术界遴选的优秀科学家,这与后来的学部有某些相似之处。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国科学院也曾有过设立评议会或专门委员的方案,只是在学习苏联的大潮中,用了“学部”这个名称而已。作为民国时期科学遗产的中央研究院院士和研究所,在初造共和国科学事业基础的过程中,发挥了起承转合的历史作用,但由于政治上的原因,长期以来被掩盖和遗忘了。在中华民族文明史上,作为中国现代国家组织中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是中央研究院的继承者。 辨 五 “学部委员”径转“院士” 在中国科学体制化的进程中,1916年正式成立地质调查所,1922年成立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地质学和生物学成为推进科学本土化的先锋。到20世纪30年代,中国已奠定了现代科学各基本学科的基础,建立了以中央研究院为主导的多元化的科学体制。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优秀的科学成果,偕与俱来的几代科学精英已在国际科学舞台上崭露头角,为1948年选举中央研究院院士准备了较为充分的人才基础。 1949年政权更迭,“伪”字号的中央研究院从“政统”上失掉了合法性,中央研究院院士制度也因此在中国大陆断了香火。 1953年中国科学院访苏代表团中的实际领导人是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张稼夫,他在回国后考虑学习苏联管理科学的经验时,提出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主张选聘学部委员,建立学部作为党领导科学的组织形式,但不能选院士。他认为如果当时选院士,在自然科学方面好搞,社会科学很困难,因为社会科学没有明确标准。马克思主义是社会科学,像毛主席、刘少奇、周恩来等,是搞社会科学的,设院士就应该给他们院士称号。而像陶孟和、马寅初、冯友兰等原来的中央研究院院士,势必要遭淘汰,这又不利于团结。因此他向中央建议,需准备两三年以后再建立院士制度。此后的两三年以及后来,中国的政治生活日益趋左,学衔、学位、奖金之类,都被列在资产阶级法权的另册上,知识分子在社会中的横向联系成为大忌。院士制度,不再被提起。 文革过后,学部恢复活动。1981年5月召开第四次学部大会,会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章程》,纸面上的文字表明中国科学院的组织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学部委员制度基本上是向苏联科学院的院士制度看齐。但这一《章程》的寿命不长,很快就被悄然否定了。这次学部大会结束之前,出现了一个为众人不知但却重要的小插曲:胡乔木看到中国科学院只想强化学部委员制度而不再提“院士”,觉得不妥。他特意在5月19日给中国科学院的领导人方毅和李昌写了一封信:“希望学部会议千万不要把院士制度否定了。院士制度是世界通行几百年的制度,无论如何不能用学部委员代替。两者性质很不相同。如科学院否决了,社会科学院即不便单独推行,这实是国家一级的问题,务恳考虑。” 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胡乔木,与中国科学院颇有些历史渊源。在致函方、李之后一年的1982年,他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84年,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拟在中国建立院士制度。后来曾由有关部门组成“院士制联合研究组”,提出实施方案。1993年10月,国务院做出正式决定建立院士制度。 建立院士制度,是与国际接轨的大事与好事。将学部委员全部直接转为院士,又实在缺乏合理的根据,起码可以说是根据不充分。1955年选定学部委员时,主要是想解决中国共产党如何领导全国科学事业的组织形式问题。学部委员标准有3条:学术成就、对学科的推动作用、忠于人民事业。在推选学部委员的过程中,初始阶段在科学家的范围内提名推选,后来是在领导层中提名和议定,且不再由科学家选举。在最终公布的名单中,社会科学领域且不去说它,在自然科学领域中,只能说多数当选的学部委员是优秀的科学家;有一部分是具有共产党员身份的普通科研人员,学术成就不突出(其中有些人是在后来有突出学术成就);还有一定数量的列选者是党政管理干部,只有过在大学或专科学校中接受自然科学教育的经历。令人不解的是,当选名单中还有两位著名中医,另有一位是在1954~1956年间专职充任毛泽东保健工作的医生。 1955年选聘的学部委员全部径转院士,快刀斩乱麻,避开了很多工作程序上的麻烦,但也留下了许多学术认定上的麻烦。每当我们面对不知情者用最好的词汇赞美“全体”中国科学院院士时,我们总会面对“不实之词”而又无可奈何。每当有关部门想要汇编录述“全体”院士的文集、传记、画册时,难免又会遭遇尴尬,因为有些人担着院士的头衔,却在学术贡献的记录上是一张白纸。这些老人都已作古,我们不能埋怨和指责他们,其本人是无辜的。由此可知,历史上的院士名单,确实发生过这一幕:要你当,你就得当,不当也得当;不要你当,你别当,应该当也当不上。 辨 六 院士的社会角色 比起一般的科学家,院士的贡献应该是在相关学科领域中获得的成果更为突出,为世界的科学知识总量增加了一定的份额,在本国学术界的这一学科中居于前列。科学家们在公布其科研成果后,所发现的新知识即被全社会所享有,所能占有的并不是知识本身,而是对其发现新知识之优先权的“承认”。给在科学研究上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家以院士这种终身荣誉,就是科学界表示对他们已有成就的“承认”,也是对所有科学工作者争创佳绩的激励。 当选院士后,他还应该对发展科学事业做贡献,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求他此后一定要在前沿领域上做出“更大”贡献。有资料表明,科学家做出重大贡献的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诺贝尔奖全部获奖者取得最大成就时的平均年龄是37.6岁,其中物理学奖获得者的平均年龄为36岁,化学奖在38岁,生理学或医学奖在41岁。(当然,从他们取得最佳成绩到获奖之间的时间差距就大不相同了。)人们有时说,科学研究是年轻人的事业,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各个国家的科研人员,一般都分布在国立机构、大学和企业这三种社会组织之中,无论是知识发现,还是技术创新,其主力都是活跃在前沿领域从事第一线研究工作的科学家。每个院士都一定有过长短不同的充当主力队员拚搏在科研第一线的经历,但他不可能永远是主力。发表成果与对成果的认定相比,总有一定的滞后期。大多数人在当选院士时,已“青春不再”,他们逐渐从第一线上淡出也势在必然。 科学社会学家R.K.默顿,把科学家个人在一生中不同年龄阶段所侧重担当的不同角色,称为“角色顺序”。科学家在早期潜心于科研第一线,后来则逐渐向培养人才、组织管理和咨询评议方面转移,这是一般规律,各个国家的院士也大抵如此。 辨 七 院士总量控制 中国科学院院士(含学部委员)的选举工作,是从1992年通过的《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章程》之后走上规范化轨道的。关于增选数额内容的规定至今未变。现在的表述仍然是:“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六十名。”每两年增选60人,每10年则增加300人(每年以60为限,实际增额略低于此数)。当选院士的累积数是固定的,在世院士的总数是动态的。据笔者粗略统计,1995年底的在世院士约为570人,2005年初约为670人。今年是选举年,2005年年底的在世院士数不会低于720人。这样,1995~2005年这10年内在世院士的总数大约增加150人。 1980年当选院士与1991年当选院士相比,阶段性自然减员的情况,将会有明显的差别。1995~2005年处于1980年以前当选院士自然减员的高峰期,1991年以后当选院士总体趋向年龄走低,今后10年自然减员趋势则会放慢,并且将因1992年以后的选举走向规范化,自然减员不会出现明显大的起伏。因此在未来的10年中,在世院士总数的增量将可能超过200人,即2015年的在世院士总数将超过920人,2020年以前将超过1000人。 中国人口众多,与十多亿的数字比,千儿八百院士不算多。但与中国科学家的总数比,与中国整体科学水平比,与获得诺贝尔奖的人数比,恐怕还是多了些。 每两年增选60人的根据是什么?增到多少是个限?院士的数量与质量之间是什么关系?如何在稍长的时间尺度上,在创新能力的提升与院士的增量之间找到适当的把握分寸,待思量。 笔者妄议,对在世院士总数需要做些研究,确定一些参考指标,以便合理控制。每两年增选60人这个数字,应该适时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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