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 vs 自由的现实困惑 --- 谈谈自由的对立,矛盾和冲突 |
送交者: 五叶一花 2022年05月25日01:32:07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生命 vs 自由的现实困惑 --- 谈谈自由的对立,矛盾和冲突
拥枪者最强有力的保护伞,是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中规定了公民有拥枪的自由 但公民拥枪的自由的不言而明的前提,是公民拥有自由的生命,如果公民自由的生命得不到保障,那么拥枪的自由也就子虚乌有了 ------ 这里存在一个两种自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公民自由的生命得到保障,公民拥枪的自由应该受到宪法保护,反之,如果公民自由的生命得不到保障或者受到拥枪社会的威胁,那么公民拥枪的自由,就不应该受到宪法保护,恰恰相反,宪法出于保护公民最根本的自由即生命自由的理由,应该禁止公民拥枪的自由 对于生命自由与拥枪自由的因果关系,还存在另一种理解,即只有拥枪的自由,才能真正保护人的生命自由,但这种逻辑同样存在一个基本的前提,即拥枪对生命的保护,首先是相对于拥枪社会而言的,其次,拥枪可以保护生命自由,是相对于有能力和愿意拥枪的人而言的,而一个拥枪社会中,对于没有枪支和不愿拥枪的人而言,他们的生命自由,是得不到宪法保护的 另外拥枪可以保护生命自由,还存在两个有问题的预设,一是拥枪可能,并非可以保护生命,比如拥枪的警察常常被匪徒打死,二是经常发生枪杀惨案的公共场所,并不允许个人携枪,尤其是无数次发生惨案的学校,更不满足拥枪以保护生命自由的起码条件 一言以蔽之,美国作为一个拥枪社会,公民的生命自由,是得不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但不能有效保护公民生命自由的宪法,却有效保护着剥夺公民生命自由的拥枪自由 ------ 这首先,是一种自由对另一种自由的剥夺,于其上,它是权力自由对根本自由的剥夺,在最后,它是个人自由对所有人自由的剥夺,可见公民的生命自由与个人拥枪自由之间,存在无法消解的三重悖论 如前所述,对于个体而言,生命自由是拥枪自由的必要前提,从社会面而言,拥枪自由是以剥夺生命自由为代价的,如果社会改革,那么在剥夺(一部分,一大部分)人的拥枪自由的同时,可以保护几乎所有人的生命自由,很显然,解开两种自由的死循环,需要衡量因果轻重,有所取舍 维护拥枪的另外两条常见的理由,一是枪不杀人,是人杀人,二是每年死于枪杀的人,远远低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 ------ 对于第一条,我们可以说人想杀人而没有枪,大概率他就杀不了人,尤其是没有枪,绝对不可能造成屠杀,至于第二条,对于可能发生的死亡,死亡是悲剧,但对于不可能发生的死亡,死亡是谋杀 最后,每一个人的生命自由都是无价的,每一个人的生命自由都是平等的,而保护拥枪自由的宪法,客观上既剥夺了公民最根本的生命自由,也剥夺了在上帝面前的人人平等,直接或者间接地 由于多年来耳濡目染了太多的枪杀惨案,这使我不得不怀疑 。。。美国真的是一个相信上帝的国家吗,美国是一个真正尊重自由的国家吗,拥枪的自由,真的高于生命的自由吗 21 killed in shooting at Texas elementary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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