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院士披露田刚选举结果是违反科学道德 |
| 送交者: tiger1962 2006年09月23日17:14:01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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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院士在新语丝上回顾: “在田刚选上院士的会上,数理学部的院士们曾就田刚是否应选上院士展开激烈争议。其实,当时大多数院士也弄不明白全职教授、特聘教授等等新的细微规定的区别(包括本人)。不过,对田刚是否半时在中国工作,是否达到法定时间表示质疑,北大有关人员在会上介绍了一个田刚的声明,表示今后愿意增加在国内工作的时间,这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仍有不少人表示反对。最后就以投票来解决。田刚院士以一票之多过半数当选。但其它有争议人员(有学术问题也有工作时间问题),却以一票之差落选!”
对照如下中国科学院的文件,何院士此举显然是违反作为院士的科学道德的。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 (1997年2月14日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
为了在院士增选工作中加强学部精神文明建设,保证推荐、评审、选举质量和维护学部声誉,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根据部分院士建议,受学部主席团委托,特对全体院士在增选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作如下规定,望每位院士严格遵照执行。 一、增选新院士是每位中国科学院院士的权利和义务,是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利益的体现。每位院士在推荐、评审和选举中要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从国家科技事业全局出发,严格坚持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二、院士在推荐候选人时要严格把关,必须对候选人确实了解,并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当所推荐的候选人受到投诉时,推荐人有责任提供书面材料予以澄清和说明。 三、院士要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增选工作的影响以及行政上的干预,不允诺任何个人和单位的要求,不做无原则的推荐。 四、院士在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和介绍时,要做到全面、科学的评价,实事求是,畅所欲言,不带任何个人或部门、行业的偏见。 五、为保证选举质量,珍惜自己的权利,参与投票的院士要保证出席各次评审会议,认真审阅材料,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全面了解,郑重地、负责地履行选举权利。 六、院士必须严格遵守评审、选举工作保密规定。严禁向候选人、亲友、同事以及与增选工作无关人员谈论和泄露评审、选举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表决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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