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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有的31所副部级高校名单
送交者: 副部级 2006年10月04日16:32:53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我国现有的31所副部级高校名单


  北京: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
  安徽:中国科技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四川:四川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相关知识

  31所副部级学校又分为三类:2000年前老的副部级学校14所,2000年增加7所,
2003年12月新增10所。

  进入“985工程”的学校34所,也分三类:第一类是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2所;第二类
是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9所学校,实际就是常说的“9+2”;
还有23所属第三类。“985工程”投入了很多钱,大部分经费都投入到“9+2”里去了。

  “211工程”高校95所,分两类:一类是中央部委的67所,一类地方高校进入“211工
程”的28所。“211工程”的一期建设,中央财政支持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67所部委院校,
28所地方高校一部分拿到少量补助经费,一部分没有拿到,像我们郑州大学,就没有拿到
中央财政的经费。“211工程”的二期建设,中央财政经费主要还是投向67所部委高校,对
地方高校,根据是否有重点学科及重点学科的数量,给了一些补助性的经费,我校拿到了
2700万。

  按照学校隶属关系,高校又分为两类:一类是部委院校,共111所;一类是地方院校,
共1442所。

  按照三级学位授予权,又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及只能授予学士
学位的普通本科院校。

  按学校的定位又分为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尽管没有明确的界
线,但普遍认为,研究型大学大概就是30余所;教学研究型的有70余所,其他的是教学型

  按办学体制,分部委院校、省属院校、市属院校、民办学校,据说这四类学校教育部
以后要规范成国立大学、省立大学、社区大学和民办大学四个等级。

  一、54年全国性重点大学

  1954年10月,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所学校为
全国性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59年颁布的全国重点高校(16所)

  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
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第一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三、1959年增加的4所全国重点高校:

  协和医科大学、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第4军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

  四、“七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 (1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
科技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五、正式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33所) (不含刚试办转正的研究生院学校)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198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原教育部正式发出了《关于在北京大学等二十二所高等院
校试办研究生院的通知》,全国22所高校首批设立研究生院: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
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
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
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198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同意中山大学等十所院校试办研究
生院的通知,全国增加十所研究生院:

  中山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
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六、首批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 (14所)

  1992年,中央指定14所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直接任命,书记和校长享受
副部级待遇。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
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
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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