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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光明等词是需要比较的,因此说到这些词,不同的比较对象,人心里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为了让大家明白比较的重要性,我先举一个例子。我有一个远房的亲戚高考时总分才考了270分(那时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总分是300分),但他经常说自己的英文不错,其实他的英文成绩只是没有其它课程那么差而已。同样,我们也可以经常听到那些高考成绩很好的同学说自己的英文很差。但如果只比较两人英文,我那自称英文好的亲戚恐怕还差的很远。呵呵。比较的对象是关键!
说到中世纪黑暗是欧洲人自己说的,我们华人不过是听说而已。不过只比较一下同时代的中国和欧洲一些常见例子,你大致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中世纪的欧洲废除了很多酷刑,如把人扔到狮子坑里,十字架等等。现在很多欧美国家甚至取消了死刑。我们大约听到的火烧事件只是针对较少数人的,而且是他们认为的罪犯(布鲁诺在当时是罪犯啊)。同时代的中国自大约宋之后,所有的女人都要在7,8岁的时候裹脚。很多的男人都要被割掉××,以满足皇帝一人的心里满足。这时的女人和那些割掉××的男人并没有犯罪啊。那些犯罪的中国人其结果是很惨的,凌迟处死还不算重的,很多人要被诛灭九族(上千人)的。而对与女人裹脚、太监制度在中国是常理,灭九族等刑罚则是大快人心的,因此好像听起来中国更文明一些。
其他的比较还有很多,烦请有中国优越论的人士进一步具体比较一下。
说一些没有比较的比较性名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民族自豪感”和“道德优越感”不是无知还能有什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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