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提出30年前“广西吃人潮”造成万名无辜者被吃,与现今的胎盘消费,实在是揭露了一点,部分中国文化确实保留了“吃人”的文化糟粕。鲁迅讲的“人血馒头”不是偶然的,鲁老先生绝不是空穴来风。“广西吃人潮”之所以发生的一个原因就是,很多人认为吃什么补什么,把很多受害者的内脏都吃了。承认这一点,普通的中国人在感情上很难,但确实是事实,不可否认。比如胎盘一事,前日我与几名一起工作的博士生谈起来时,一名女博士生竟然讲,吃胎盘如何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云云。可见多根深蒂固。胎盘市场在中国至今很大,前几天的一则消息讲某医务人员竟然在一个月内私贩卖150个胎盘。“胎盘珍珠膏”至今不是还很畅销么?我们总以为,吃人文化是非洲某些部落的事情,可竟然发现,它与我们如此之近!就在我们的文化中!
中华文化历史悠长,但精华、糟粕各半。我很痛恨以广东人为代表的没有任何顾忌,毫无人与自然共处观念的狂吃“生猛海鲜、山珍野味”。一些海外中国人有因炒菜油烟太大与房东、邻居发生矛盾的经历。SARS 从某种程度讲,是上天对我们文化陋习的一个惩罚,也是我们改变陋习的契机。愿国人借此契机,反省文化,科学饮食,健康生活,告别野味、人体消费,树立文明形像。
下面的帖子是关于国人吃人的话题,有些毛骨耸然,从感情上也很难接受,但又不得不痛苦而又必需勇敢地面对。如果本侠客要为此挨骂,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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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以下两篇文章均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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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往天国的一封信
作者:萧瀚
饱受苦难的女同胞们:
你们好!
今天,我看到了这个不愿意相信的故事。我不愿意相信是因为我无法想象:在我们中间居然存在着一个群体,他们以吃掉你们为乐,据说这样壮阳补气,你们之所以被吃只是因为还不会说话,只是因为是女婴——不太贵!而且你们有些人短暂地在此世停留,只有一个荒谬而残忍的理由:你们是被定购的食品原料,你们的存活只是为了满足饕餮们口味的需要,而不是他们的仁慈!
你们——这些被某种动物吃掉的同胞们,我不可能见过你们,因为否则我也将成为罪犯。但是,我能够想象你们曾经历过的痛苦,实际上,我相信在天国中你们和无数的同伴正过着宁静而安详的生活。
大约2000年以前,你们的中国(遗憾的是也是我们的)远祖就在史书《汉书》中记载了几十条关于吃人的记录,后来,这样的记载越来越多,而且被吃者的数目也越来越大,号召自己的军队吃掉几万人的唐将张巡还被奉为英雄!那些吃人肉的物种不但自己吃,还卖人肉,初中时我读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第一卷,里面提及那位冲天大将军黄巢抓获俘虏以后卖人肉,200钱一斤,而当时猪肉的公价则是500钱。唐末902年,朱全忠围凤翔城,城内大饥卖人肉,价格是狗肉价格的20%——狗肉500钱一斤,人肉100钱一斤!这些事情举不胜举,每次想起不禁全身发冷。可是,中国人并不是一个有历史记忆的民族,我们的记忆从来都只是在书上,甚至连书上都未必有。遥远的历史就不去提了,因为在这里,许多人都希望我们忘掉这些丑事、恶事、罪孽,甚至连提一下最近的罪恶事件也被认为是多余的,刚刚过去三十年的“文革”就曾经在广西发生了惨绝人寰的疯狂屠杀、吃人,“武宣被吃者至少二百人”(郑义:《广西吃人狂潮真相》)!
也许你们跟上述那些被吃者还有所不同,他们被吃往往由于情况特殊,或战争(日本人也吃人,但是基本上是内战吃人,“文革”甚至比一般内战还要可怕)、或饥荒(如1959-1961年的大饥荒)。可是,你们在中国被吃,完全不是这些原因,而是在一个和平的时代、和平的地点、似乎热爱和平的物种为了保证他们的性欲或者口腹之欲而吃!而且,他们不吃男婴是因为吃不到男婴!即使专为赚钱怀孕的孕妇一旦产下男婴,或喜出望外地自留或可卖更高的价格。你们在被吃的时候,饕餮们剥夺了你们的一切。饕餮们没有想过你们会有尊严,但是我相信你们现在终于有了尊严和温暖。
你们曾经仅仅因为是女婴就被放上砧板,你们的妈妈虽然以贫穷作为任人宰杀你们的理由,可是她们属于饕餮的帮凶,她们不仅不是女人,而且可能不是人,因为如果将她们定义为人,那我宁可不叫人,叫我鬼也没有关系。你们不必觉得曾经是她们的女儿,她们不配拥有妈妈这个伟大的称呼,现在,你们在温暖之地都已经有很好的归宿了,我相信,你们的天母天父一定最疼你们、最爱你们,因为你们受过的苦难曾经在一个叫中国的地方被完全一笔勾销了,你们理当得到最丰厚的补偿。
你们不必宽恕谁,因为从历史到现在,你们所谓的祖先和你们所谓的兄弟姐妹、所谓的父母亲戚对于吃人饕餮的纵容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如果再放纵下去,不知道饕餮们还会干些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在这个意义上说,你们没有资格宽恕他们。
最后,做一点小小说明,我给你们写这封信是受人们的委托,我和这些人都为自己无力阻止如此罪孽的暴行而深感惭愧和悲哀,为此,我们全体向你们致歉,向天母天父忏悔。好在我们知道你们在天国既不寂寞也不痛苦,相反你们很幸福;我们希望你们向仁慈的天母天父传达我们的想法,如果饕餮们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将动摇我们许多人对神圣和仁慈、真理和正义的信仰!
有罪于你们的人们
20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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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读过鲁迅>,有过这样的一段话,“我翻开历史一看,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这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两个字是"吃人"!”
而我们学的时候老师讲起,也都说,是封建礼教在吃人,说这只是寓意。
没有人告诉过我们中国确曾有吃人的历史,而且以当时的年幼无知,曾经想,以我文明古国和泱泱大国,怎么着也不会是食人族吧?
可最近两天看了一段书,确乎让我吃惊异常,且和大家一起来看看这“文明中国”的吃人史吧。
商纣王把姬昌的儿子剁成醢,送与姬昌吃,而姬昌明知是自己儿子的肉,也照样不动声色地吃下,使商纣放松戒心。这是周文王的轶事。
>载,“夫易牙以调和事(齐桓)公,公曰,"惟蒸婴儿之未尝"。于是,蒸其首子而献之公。”这是易牙以自己的儿子之肉媚齐桓之事。
三国时刘备落难时到一农家,而农家无食以待,为了招待贵宾,就把自己的妻子杀了,割下肉炒了一盘菜,第二天,刘皇叔离开时,才发现那女人还在厨房里挂着!这是刘皇叔在演义里的故事。
或者,人们看到这里会说,这只是这些大人们偶一为之的单件事情,不能说明什么,那我们就来看看系列的。
“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食贼。生灵歼于此矣。”用一二百石之大钟来煮食人肉,活脱脱一个人肉工厂。
白居易>之七>,“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以歌写事。大唐盛世,竟也出了这种事情,竟然还被我们这不知死活的诗人记下来了,这是诗史了吧。
>卷192写安史之乱时,睢阳被围,“(张)巡士多饿死,存者皆伤气乏。巡出爱妾曰:"诸群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飨,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许)远亦杀奴僮以哺卒,至罗淮掘鼠,煮铠弩以食。”“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遗民只四百,而吃去三万之众,无论多么正当、多么忠义之理由,到了这里也不能让人觉得是理所当然了吧。连我们坚持湘西四十年,筑石室而不仁清的王夫之最后都叹之曰,“其食人也,不谓之不仁也不可”。
“(黄巢)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这样一座食人工厂,到底吃掉多少人,没有确切地记载,但我们只要算算就可以明白,三百余日地坐守,而每天保守估计也得有两三千吧,后来,陈州四周的百姓吃光后,又“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看看,这就是我们在以前的历史书上学来的还是被夸赞的农民起义领袖,其实他是吃了最多人的“领袖”,这一点可称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北宋末,“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宋庄绰>)不但吃,还冠以专称,看来,吃人者也在为吃“人”而不好意思,而呼之以别名,难道就不是吃人么?可笑!
元末,“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人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增苦皮。......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元陶宗仪>)这讲的是一堆食人魔王,并非为饥而食,只为嗜而食,又与禽兽何异,这恐怕是最无理的食人肉族了。
明末,“蜀大饥,人相食。......时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数百金,买一饱不得而死。于是人皆相食,道路饥殍,肃取殆尽。无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转相贼杀。”(清彭遵泗>卷四)世之惨相莫过于此,钱财在这里真的是直如粪土了,亲情也要让位于食之后了,当人连死活都不知道的时候,你确实不能再用什么来约束了。
一直到清末徐锡麟的被挖出心肝炒吃及鲁迅>里的人血馒头,看来,中国吃人的历史是够悠久的了,一直绵延至民国。
看完这样的历史,不禁要掩卷叹息了,这样的“文明”!历史不容被抹杀,不容被篡改,可是当我们学习历史、接受教育时,这些一页页带着血泪的历史却被人有意无意地略过,灭绝人性的一面被人用轻纱轻轻巧巧地一遮而过,而一直让我们沉醉于自己的“文明古国”中,不知道,这又是“幸”还是“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