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犹不及方舟子 |
| 送交者: zhongken 2004年09月22日17:27:20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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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犹不及方舟子 评论一个人,不能只看最近发生的一、两件事情;也不能只看这个人所做的和自己关系比较近的事情――而应该有一个长期、宏观的眼光。就以天涯网友最近对方舟子的评论来说,很多失之偏颇,就是上面说的原因。比如,仅仅拿最近发生的“北大甘德怀-朱苏力事件”或者“方舟子-肉唐僧之争”或者“方舟子评论王怡、丁林”――仅仅用这三件事情,来评论方舟子,显然很难客观。 笔者和方舟子从无私人交往(只是邮件投稿“新语丝”3次,2次有幸发表,1次未获发表)――但笔者从99年就开始留意方舟子及其“新语丝”,迄今将近5年。这5年来,不能说方舟子先生的每一件网络行动我都观察到,但总的来说,我对他的观察还是比较全面和深入的。聊举一个比较夸张的例子:方舟子发起的揭示“基因皇后”作假事件,我几乎把相关所有帖子逐字逐句看过。 看一个人看了整整5年,我想,我应该对方舟子有发言权了吧?
本来这些评选吧,能够当选,都是“挺美好的一件事”,但我们的方舟子大侠却偏偏“耿”起来了,公开宣称拒绝当选。在其文章中,方舟子提出拒绝的理由概括而言有两点。其中第一点是方舟子一贯对“十大”、“五十大”之类的应景评比持保留态度――这一点,网友都没什么异议;引发争论的是方舟子的第二条拒绝理由:他把同样当选但自己以前曾经批评过的丁林、汪丁丁、王怡、薛涌等人,又拿出来痛批了一通,其潜台词很明显:我方舟子拒绝当选“影响中国公共知识分子50人”是羞于与上述四人为伍。这就引发了网友的争论。 事情就是这么一件事,我想我的叙述大致属实吧? 我个人也认为,所谓“五十大”之类的评比,非常无聊。但《南方人物周刊》这次的评比,在大众媒介中,为“公共知识分子”定义出三条标准,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他们提出的这三条标准是:“一是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二是对社会进言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三是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 知识者、行动者、思想者,这三类人是“公共知识分子”。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命题。更进一步,我认为在《南方人物周刊》的定义中,第一条是可以和第三条重合的,也就是说,我个人认为,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应该是:对公共事务进言或参与的“行动者”以及对公共事务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思想者”――我的这个定义,自认为比《南方人物周刊》准确,因为个体原本就是只有两种社会形态:“行动者”或“思想者”;而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就是对公众事务进行“行动”或“思想”。 不过,说回来评价方舟子,我认为无论是《南方人物周刊》或我个人的定义,对方舟子最好的评价其实就是:方舟子是一个“行动”的公共知识分子。
而且,非常非常之难得的是,方舟子这种寻求真实的努力,绝无主观功利因素――我们可以拿“王海打假”与之类别。窃以为,虽然我认可王海先生打假,但他的做法首先是一个business,而不是一个“公共行为”。方舟子就完全相反,你可以说他sb,可以说他“有病”,但他的行为,确确实实是在公共领域,面对公共事务,勇敢地行动,寻求真实。这里我煽情地说一句个人感受:每次看见方舟子正确地踊跃行动,揭露出那些确凿的虚假时,我都很尊敬,内心以为“微斯人,吾谁与归”。 联想到我们生存环境,我认为方舟子寻求身边真实生活的努力和行动,是当下中国真正的知识分子唯一应该做的事情――你完全可以把我的这个见解,当作偏见。但说实话,我tmd早就厌烦了所谓学院派知识分子的各种理论与争论,我发自内心地厌恶冠冕堂皇地那些“大词”下掩盖的愚蠢、软弱、虚假――每次读到那些拗口的词语,混乱的句子,我都恨不得跳进屏幕,狠抽那些所谓“知识分子”的大嘴巴子。 哈维尔曾经说过:“说出真实总是有意义的”――方舟子的所有努力,其实就是在实践这句话。但可惜的是,他的这个努力,由于自身的性格缺点,以及媒介的误导,其价值被蒙蔽,影响力大大削弱。
鲁迅先生写《野草》的时候,其精神体验是“虚无”;哈维尔精神的一半也是对“存在荒谬性”的思考――正是认识到可能更高的存在,保持敬畏,才使得热衷参与生活,追求真实的鲁迅和哈维尔成为精神的巨人。 方舟子差就差在这方面――非常遗憾,他对“科学精神”的追求愿望太过强大,使得他缺乏对个体存在荒谬性体验,因此他一直处于一种“绝对理性崇拜”的误区。而这,就是“骄傲”――方舟子做出所有批判失误或批判过火行为的根本原因,皆出于此。
这样“过”的举动,方舟子做了可不是一件两件,而是很多次。这些失误,过火,给一些无辜人造成伤害的同时,也严重地损害了方舟子话语的力量,使得他经常陷入完全没必要的私人恩怨之中。而且,更为危险的是,很多时候,本来是很严肃认真的公众事件,因为这样的恩怨纠缠起来,公众看起来方舟子是在搞个人恩怨,而忽视了正在发生的公众事件的价值。 关于方舟子这个缺点,就以最近发生的“北大甘德怀事件”,提供了一个非常生动的案例。在整个事件的第一篇文章《北大法学院的诚信危机》中,方舟子开始写的是:“我本来只想为这次讨论提供一个平台,不想跟着搀和”――这样的立场和角度,在这件事情上,原本就是非常到位。方舟子若果真如此,就进退得当。但可惜的是,方舟子控制不住,就在同一篇文章要结尾的时候,方舟子又说“过”了:“但是从这次北大法学院考博,我看不出整个过程有何正义可言。我们还能指望一个不承认自己指导的硕士生是“熟人”的法学院院长能讲什么“正义”,一个靠不正当程序混进去的法学博士生以后能讲什么“正义”!我们又怎么能指望靠这些人来“维护中国学术的尊严”!法学院尚且如此践踏程序,如此毫无尊严,何况其他机构” 呵呵,方舟子的这篇《北大法学院的诚信危机》,我读了不下三篇,就是因为这一篇文章的文本,特别能反映出方舟子自身的努力、弱点以及他试图控制自己情绪但却失败的全部过程。
这个问题是我替他问的,呵呵,我也来替他回答:我认为,方舟子现在,应该把自己定位于一个“平台提供者”,而不再定位于一个“战士”。简单地说,就是我认为方舟子现在对公共事务参与的价值最大化方式,是利用“新语丝”网站,更全面、客观、深入地关注公共事务。在此过程中,方舟子主要应考虑如何“经营”这个“新语丝”网站,而不再是自己亲自“参与”各类“打假”。 做一个老练的主编,而不要做一个血气方刚的记者――这就是我冒昧地给现阶段方舟子先生定位。:)
我认为丁林先生其实和方舟子是同一类公共知识分子――“行动者”那类。只是丁林先生在公共事务中的“行动”,是通过故事的写作,来行动思想启蒙的工作;而王怡和他们不一样,王怡虽然也是写作为主,但他应该归于公共事务中的“思考者”――因为王怡的写作,主要是对公共事务中各种理论的探讨,比如,宪政。 我不讳言,当下中国,方舟子、丁林这类“行动者”多多益善,而公共知识分子中的“思考者”不用太过鼓励。我的这个态度,并不是否定王怡等“思考者”的价值,只是相对于“立言”,我个人更看重的还是“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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