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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性格:風氣篇(中)
送交者: 道還 2016年09月17日21:34:0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中國人的性格:《風氣篇》


楊道還


社會風氣的勢,理與利


(中)

對於社會風氣的勢,不宜一味屈從。孟子說:“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孟子·滕文公下》)。不屈從,顯然是不“利”的情形。使人得其利的道理容易接受,這是勢利之徒的專利,受其影響的人多。見利而不為所動的道理,不容易被人接受,實行的人就少。當社會風氣惡俗的時候,只能憑籍這少數人的堅持才能逐漸扭轉這個風氣。這樣的堅持就需要有個站得住腳的原則。這個原則就是孔孟之道的一個重要內容,義。孔子說:“見利思義”(《論語·憲問》),又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這個義,是《孟子》的核心思想。義是比勢和利更高的原則。勢利之徒所能得到的總是一時之勢,樹倒猢猻散;近利小利個人之利,隨着勢來,隨着勢去。而義是常在的,注目於遠利眾利。


孔孟對勢的不經意,與刻意尚行,故意立異於流俗而自高是兩回事,這兩人是非常現實的。“因利而制權”(《文心雕龍·定勢》),“乘利而為制”(《孫子兵法·始計》),是利用勢的益處,孔孟不是不知道,孟子對此與人爭辯尤多。但孟子認為應該“先義後利”,義能生利(《孟子·梁惠王上》)。


孔孟認為,利應該以其道得之,這個道就是正道和義,“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里仁》)孟子繼承和發展了此意。孟子之書內容遠較《論語》蕪雜,不易貫通。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孟子與不同學派多人辯論,在指出他們的不足用之時,孟子自己的觀點顯得支離——即不同趨向的發展,讀者的注意力就被分散了。


孟子對利的辯論,從來不是單純的經濟,而是“政治”,即,孟子所講的義或利總是有多人利益在裡面的——不是為了君王一人之利益,也不是為了任何一人之利益,而是“眾樂”;不是局域的一群人的利,而是整體天下人的得利的原則。讀者若以自己牟利的經驗去讀孟子(即雅斯貝爾斯所講的“由原初派生出來的東西”),當然會扞格不入,這是《孟子》難讀的另一個原因。孟子對利和勢的論辯一旦理清源頭,是非常簡單的。


義的本身就是宜——人群中的宜,是本該如此的意思,利作為一端已經包含在其中:“義者,利之和也”(《易·乾·文言》)。“和”與衝突相對。存在義人必然有利,使別人不利的不是義人,所以有“義能生利”的邏輯。


至於如何生利,別的方法也能生利生大利,孟子就很不耐煩討論這類的問題,因為這與他所講完全不是一回事,他講的是人群如何“並育而不害”。打個比方,孟子講的如同是“食,性也”。別人不知道這是根本,卻來與他辯論應該吃什麼大補,吃飽了還要吃是不是性,為了廉潔而餓死等等。孟子不反對大補,貪吃,或追求名聲,他講“好貨”,“好色”都無妨(見《孟子·梁惠王下》),何況這些。孟子就是要講一個何為根本,別人卻來用不相干的東西打岔,難怪他不耐煩。一個笑話中講,醫生給一個肥胖的人建議,晚餐只吃一個饅頭,這個人問,“飯前吃,還是飯後吃”。這樣的不知本末,在饅頭上容易懂,在社會問題上就不容易懂。孟夫子常碰到這樣的本末倒置的人,他如果聽到這個笑話,大概笑不出來。


孟子所講的義,即是現代所謂的“競合”(Coopetition, cooperation-competition theory)。競和爭本來是兩個意思,現代人將其合在一起,就只剩下爭的意思。競的努力,是每個個體自身的努力,各自的發展。爭則是個體間的衝突,爭則不能相容。例如“物競天擇”,解為物“爭”天擇,就有弱肉強食。在自然界,各個物種有自己的生存之道,才有繁盛的生物圈。物種以各自的生存之道互競,雖然有不同種動物弱肉強食,在沒有人的干預的情況下,這個原因很難導致物種滅絕,即使被捕食物種的生存之道的破壞。競導致生機盎然的平衡,爭只能導致動態的變化。只知道爭,不知道有競,就會只見死道,不見生機。這就是“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的道理。在人群中講弱肉強食的社會進化論,就是要人吃人,連禽獸也不如了。老莊孔孟兩千多年前講的道理,現代社會卻要社會實踐碰壁之後,才重新發現。


競合所得到的是富,以富為利。這個利就是莊子所講的“有萬不同謂之富”的富,這樣的富不是整齊劃一,千篇一律所能達到的。在自然界,熱帶雨林物種豐富,而在蒙古高原,即使牧草連天,牛羊成群,也屬於物種貧瘠。在中學,所有的學生都專注於高考的科目,其他知識貧乏,即使能聲稱基礎教育成功,也稱不上富於人才。在大學,所有教授都以某些標準,統一嚴格考核優秀,這樣的大學也稱不上是好的大學。只有那些藏龍臥虎,能夠容納各擅勝場的奇人異士的大學,才是富於教授的大學。這是“好大學在於好的教授”的真正意義之所在。


對於競,李宗吾曾經有個精妙的解釋,他說人的爭有兩種,一種是與自己爭,反求諸己,一種是與別人爭,進攻他人。他主張社會規則應該鼓勵,先要有與自己爭,用力獨深者勝;而不應鼓勵大家混戰,兩敗俱傷。在後一種情形下,即使勝者也可能是個豎子。李宗吾所講的這兩種爭,前者就是競,後者才是爭。以科舉或高考為例,這兩者都是老子講的使民爭的一類東西。在這兩者中勝出的,有很多只會爭的人,過了這個獨木橋,這些人既沒有外在的目標,也沒有內在的動力,即使聰明機智的人,也逐漸頹敗成一無用處的廢物。而用力獨深者,反而經常有被淘汰的情形,這不僅是這些人個人的損失,也是社會的損失。


人群在一起各自為自己幸福努力,是競。宣傳一種善,推銷一種美,人們的發展空間偏狹,就會爭。所以孟子說,唯利為尚,“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這裡問題就出在爭,這是因為人與動物不同,動物相爭,得到配偶,飽腹即止;而人比動物多了一個層次,心,只能在心“飽”了之後才會停止爭,而心是無限的,爭也無止。即使在人們在數學上只知道三是最大的數目的時候,他們也知道什麼是很多,以至於無限。老子講:“虛其心,實其腹”,是針對這類情形而講。栗本慎一郎的《穿褲子的猴子》關於人類戰“爭”一章,描述了人類特有的極端的爭的現象,卻沒有給出解釋。


對競與爭的真正理解,能夠解釋很多現在中國的社會現象,這裡涉及的問題眾多,不能展開說明,這裡只舉一個例子說明。莊子說:“(言的界限)有左,有右;有倫,有義;有分,有辯;有競,有爭”(《莊子·齊物論》)。競的意思是,一種言論思想的自我發展,使之圓融豐足;而爭則是與其他言論思想爭論。現在的很多人不知道有競的存在,只知道有爭——只知道否定之否定,批評之批評才算是有思想——這種情形是不可能發展出思想的。要知道,提出那些有效的否定和批評之前,哲學家先是要潛心夠深,有能夠窺破那個機關的深心獨運。


孔子說:“君子不爭”。這句話是對顏淵,原憲,子貢,子路,曾參這樣的人講的,是對有志於道,想達到朴德的儒家君子的人講的,希望他們自競獨深,不拘一格。很多人對此有誤解,認為孔子在講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爭,這是道聽途說,斷章取義了。孔子說,“我戰則克”(《禮記·禮器》),即在戰爭的時候必勝,這哪裡是不爭的束手待斃。孔子的爭,先競後爭,競重爭輕,實際上是講克敵需要我先有克敵的修為。沒有這樣的修為,先機即便是唾手可得,視而不見也無濟於事。不是命運垂青有準備的人,而是沒有準備的人,好事也會變成壞事,因為一件事之成往往在於一線,而敗一件事卻可有很多種。


再好的學術,滿心成見的人,也很難真正理會,更遑論在自身應用。一種好的學術,能理解多少往往在於一個人自己的程度,讀《老子》,《論語》尤其如此。知道這一點,即能知道老莊孔孟之書的印心之用。仁人君子不爭;對於普通人,孔子只希望能夠“使無訟”而已;而孔子有“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當仁不讓”之必爭,這一部分由孟子繼承並發揮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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