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如何创建研究型大学,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界的研究热点,同时也成为一些大学的奋斗目标。研究型大学是一个从国外舶来的概念,我们对它的认识并不深入。本文拟从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的成长经验出发,探讨创建研究型大学的基本思路,以期对我国大学创建研究型大学有所启发。
一、坚持求是崇真的办学宗旨
牛津大学形成于1168年,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大的研究型大学之一。牛津大学从一诞生便确立了探索普遍学问的办学宗旨。牛津大学由中世纪沿用至今的校徽上写着“Dominus illuminatio mea”[主照亮(启发)我],[1]彰显出中世纪宗教对大学的影响,强调“启示”是知识和真理的源泉。但大学毕竟是探索学问(知识和真理)的场所。在19世纪中叶,牛津大学兴起了有关大学理念的讨论,约翰·亨利·纽曼(Joh Henry Newman)在《大学的理念》一书中指出:“从最简单和最原始的形式看,大学是由来自世界各地的教师和学生组成,探索各种知识的场所。”[2]“如果要用简短而又通俗的语言来阐明‘大学是什么?’,可以用一句古语来表达,就是‘大学是探索普遍学问的场所(a studium generale,or school of universal learning)’”。[3]时至今日,纽曼的大学理念仍然影响着今日的牛津大学,成为牛津大学理念中最有生命力和影响力的一部分。
哈佛大学成立于1636年,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典型代表。哈佛大学创建的宗旨可以从其校徽和校训中得到体现。由哈佛学院时代沿用至今的哈佛大学校徽上面, 用拉丁文写着VERITAS字样,译为汉语意即“真理”。 哈佛大学校训的原文也是用拉丁文写的,译作汉语即“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以真理为友。”哈佛大学的校徽和校训,都昭示着该校以求是崇真为办学宗旨。 在随后的300多年间, 哈佛大学虽历经变革,但一直固守着寻求真理的办学宗旨,只是在不同的时期表述及侧重点不同而已。如在1869~1909年出任哈佛大学校长的艾略特(Charles W.Eliot)指出:“大学是教师的集合体,是知识的仓库,是真理的寻求者。”[4]在1933~1953年出任哈佛大学校长的科南特(James Bryant Conant)指出:“如果我们试图用一句话来概括高等教育的目标的话,那么最好的概括就是寻求真理”;[5]“今天大学的主要任务是寻求真理,这也一直是大学的主要任务。”[6]
牛津和哈佛的经验表明,大学是一个探索知识、追求真理的学术机构。创建研究型大学,最重要的是认清大学的性质,坚持求是崇真的办学宗旨。
二、追求卓越的办学目标
在800多年的历史中,牛津大学一直坚持追求卓越的办学目标。2000年,牛津大学陈述自己新的使命:“牛津大学的目标是:在教学和科研的每一个领域都达到和保持卓越;保持和发展作为一所世界一流大学的历史地位;通过科研成果和毕业生的技能而造福于国际社会、国家和地方。”[7]追求卓越使牛津大学在英国的文化、政治和科技生活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至2001年,牛津大学共为英国培养了40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包括在牛津大学任教的教师和毕业的学生)、25位首相、85位大主教和18位红衣大主教。
哈佛大学从成立到19世纪中叶的200多年间,虽然完成了从学院到大学的转变,但仍带有殖民地学院的烙印,其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英国和德国的大学。1869年出任哈佛大学校长的化学家艾略特在上任伊始,就宣布了他重建哈佛大学的宏伟目标:“我们要在这里稳步建立一所最伟大的大学。”他指出:“在任何国家,大学都是敏锐反映本国历史和特性的一面可靠的镜子”,因此,“当美国新型大学降临时,它将不是一个外国大学的摹本,而是植根于美国社会和政治传统而逐渐地和自然地结成的硕果。它将是美国受有优良教育阶层的高尚目的和崇高理想的表现。它是富有开拓精神的,因而是世界上无双的。”[8]艾略特想要把哈佛大学建成一所既不同于英国大学又不同于德国大学的美国式的大学。他重视大学的学术研究,倡导大学在教学的基础上承担起科学研究的职能,实行选课制,发展研究生教育,初步奠定了哈佛大学的研究型大学地位。随后的几位哈佛校长如劳威尔、科南特、普西、博克、陆登庭等,更是立志高远、锐意改革,改进本科生教育,完善专业学院,强化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推行核心课程计划。这些不但巩固了哈佛大学的研究型大学地位,而且使哈佛大学成为一所世界一流大学。
经过历史的洗礼,牛津和哈佛长盛不衰,其秘诀在于“追求卓越”已成为其大学文化的一部分。
三、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的多种职能
在中世纪,大学的唯一职能就是培养人才,或者说就是教学。牛津大学也不例外,“大学不鼓励从事高深的研究,它们只是大学教师作为个人爱好来追求。”[9]不过,自1854年在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的基础上,由英国议会颁布的《牛津大学法》生效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该法要求牛津大学建立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既从事教学又进行科研;同时按专业设系,使大学的结构从以古典学科为中心的体系转移到以专业为中心并与职业对口的体系,使专业的教学和科研与实际结合起来。此后,牛津大学创建了一批博物馆和实验室,科研逐渐成为牛津大学的一个重要职能。关于当代牛津大学的职能,牛津大学前副校长莫里斯·博拉(Maurice Bowra)指出:“当代牛津的基本任务有四:培养领袖人才,科学研究,培养新型的学者和科学家,通过学院传递文明文化。”[10]博拉这里所说的任务,实际上就是指牛津大学的职能。在牛津大学的使命陈述中,也可以看出牛津大学在当代社会发展中的职能:开展创造性的研究,促进具有挑战性的、有活力的教学,发展学生的智力和人格,提供更多和更加多样化的终身学习机会。
建校初期的哈佛学院基本上是英国大学的翻版,大学的唯一职能就是培养人才,最初是培养牧师,后来也为政府部门培养官员。19世纪后期,艾略特对哈佛大学进行改革。他认为大学不仅具有传授和储存知识的职能,而且要具有创造知识和追求真理的职能。艾略特指出:“大学有三个主要的直接职能。首先是教学;其次是以书籍等形式大量汇集已获得的系统知识;第三是研究,或换句话说就是把目前的知识疆界向前推进一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掌握一些新的真理。”[11]因此,他主张教师承担起教学和科研双重职责,科学研究应成为哈佛大学的新职能。其继任者劳威尔(Abbott Lawrence Lowell)指出:“大学具有两个职能,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不能说一个比另一个更重要。一个是储存和传递已获得的知识,另一个是增加知识……应不存在任何困难把保存旧的和好的真理与全力寻求新的真理结合起来。”[12]科南特校长希望把哈佛大学办成研究型大学中的佼佼者,因此特别重视大学的学术水准和科学研究,但他并没有因此割裂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他指出:“我们的教师必须一如既往地在各个方向上扩展知识的疆界。我希望永远不要把我们的教师分为专门从事教学和专门从事创造性研究的两组人,不要将教学和科研割裂。”[13]针对大学职能的泛化倾向,德里克·博克(Derdk Bok)坚守教学和科研或传播知识、发现知识是大学的职能。他说:“大学为实现特定的目的而设,它们的特定使命就是发现和传播知识。”[14]
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美国,大家都公认大学具有教学、科研、服务等多种职能,牛津和哈佛也都承担着各种职能。但是,这两所大学的校长和文件大都只提教学和科研是大学的职能,而不提服务,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在他们看来,教学和科研是大学的中心任务(职能),服务只是次要任务,而且服务主要是通过教学和科研等学术活动来实现的。
四、以普遍学问为基础的学科设置
在大学产生时,一所学校要被承认为大学,必须设立文科以及医科、法科和神科三个高级学科中的一种。这四种学科在当时可以称得上是高深学问的所有学科,大学也因此成了探索和传播普遍学问的机构。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牛津大学对高深学问的探索几乎囊括了所有的艺术和科学。在牛津人看来,把所有知识荟萃在一个名字之下,才称为大学,大学是所有知识和智力发展的王国,应吸纳人类所有的艺术、科学、历史和哲学方面的知识,并使其适得其所;而“这种普遍性是大学的本质特征,是大学区别于其他学术机构之所在。”[15]直至今日,牛津大学仍然遵循着“普遍学问”的办学理念。牛津大学现设16个学部。16个学部开设50个专业,有些专业是单学科的,如生物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等,有些则是跨学科的综合性专业,如考古学与人类学、生物化学等。
300多年来,哈佛大学一直遵循着1650年哈佛学院特许状的精神,即促进所有有益的文学、艺术和科学的发展,并借助所有有益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发展,教育青年人。今天的哈佛大学共有11个学院,其中10个是研究生院,1个是本科生院。各个研究生院下设系,其中以文理学院规模最大,学科范围不亚于我国的一所大学。此外,哈佛大学还设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哈佛大学的本科生教育共开设40余个专业。
大学之所以为“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大学学术研究的普遍性。无论是文理性质的“大学”,还是专业学院性质的“大学”,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从学术研究的领域和学科设置的范围看,大学必须具备文理学科以及以无论学科为基础的各种专业学科。学科设置的广泛性可以促进不同学科间的交流和相互渗透,也为学科的新的增长点奠定基础。当然,大学在坚持多学科性的同时,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不是毫无重点、遍地开花,如牛津大学就没有工商管理学院,哈佛则没有工学院。
五、一流的师资队伍
在当代,为了实现追求卓越的办学目标,牛津大学把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作为办学的基本理念,广延名师。1998年11月,牛津大学的教师队伍中有皇家学会会员76人,英国科学院院士105人。至2000年,牛津大学的教授共有18人获得诺贝尔奖。人才荟萃使牛津大学在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生物学、医学、经济学、历史学、文学、法学、心理学、哲学、政治学等领域,在英国乃至世界大学中名列前茅,并为其高水平的教学和科研奠定了基础。
为了使哈佛大学成为高水平的一流学府,从艾略特校长起的各位校长都非常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艾略特指出:“大学的真正进步必须依赖于教师。”[16]他认为,要把哈佛办成高水平的大学,关键在于拥有一批具有真才实学的学者和一流的教师。因此,他上任后的第一个重大举措就是提高教师工资,不惜重金聘请最优秀的人才,并为他们的教学和科研提供最好的便利条件,从而使哈佛大学成为优秀学者的荟萃之地。经过艾略特和劳威尔两任校长的努力,哈佛大学确立了在美国大学中的领袖地位。为了使哈佛大学能够在与其他研究型大学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科南特特别强调通过科学研究来增进知识和学问,而这一切又都要依赖优秀的人才,因此,他认为哈佛大学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就要看它能否吸引最优秀的教师。他说:“大学者,大师荟萃之地也。如果学校终身教授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那么这所大学必定是最优秀的大学。”[17]他明确指出,哈佛大学之所以伟大,是依赖于学术大师,而非华丽气派的高楼大厦。在教师的聘用和升迁上,他制定了“非升即走”的政策,而遴选教师的最重要标准就是学术价值,即看教师是否具有学术创造力和是否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从而保证了哈佛大学的教授都是杰出的学者,都是本专业或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这也使得哈佛大学在美国乃至世界大学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成为一所世界一流大学。截至到1998年春,哈佛大学共有35名教授获得过诺贝尔奖,其师资力量之雄厚,从中可见一斑。
六、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
和中世纪其他大学一样,牛津大学在形成时是一个仿照行会方式组成的、由教师和学生共同构成的学者社团。学者们建立各种社团组织,目的在于共同切磋学问,追求真理,同时保护自身的利益。在与教会和封建世俗政权的斗争以及合作的过程中,大学取得一定的自治权,大学通过这些自治权或特权,为学者探索学问提供了学术自由。时至今日,这种理念仍然影响着今日的牛津大学。泰德·塔玻等学者在《牛津、剑桥与大学理念的变革》中指出:“牛桥(Oxbridge)信念体系中最持久、最有影响力的信念是,大学是自我管理的学者社团。”[18]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牛津大学倡导学术自由,使牛津大学成为自由探讨学问、追求真理的地方。正如牛津大学著名教育家纽曼所指出的那样,牛津大学“是众多学派荟萃的场所,各学派的人地位平等,他们的观点仅服从真理的标准,因而他们可以安全地思考和探索问题。大学通过智慧之间、知识之间的碰撞而使探索得以深化,发现得以检验和完善,草率得以校正,错误得以暴露。”[19]也正因为如此,牛津大学才成为“智慧之府,世界之光,信仰的使者,新生文明之母”,[20]成为世界上一流的高等学府。
艾略特校长把欧洲特别是德国大学的学术自由精神引入哈佛大学,哈佛大学从此形成了学术自由的传统。艾略特认为,“大学是世界上最容不得独裁者的地方”,[21]学术自由应成为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也是一所大学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艾略特曾指出:“(一位哈佛教授)在他的领域内是主人。他既可以采用一种纯粹的讲座方法,也可以要求学生翻译、‘背诵’或回答问题。他既可以严格课堂纪律也可以放松课堂纪律。他既可以培养学生与社会广泛联系,也可以不讲课堂以外的任何东西。因为他的学生中有不同的观点和背景——宗教的、政治的和社会的——所以,他将自然而然地给予其他人自己享受的同样的自由。他可以竭力陈述自己的观点,但不能独断地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学生。”[22]劳威尔继承了艾略特时代的学术自由传统。他认为大学是学术研究的场所,应为教师和学生提供自由地探究、发现和传播真理的环境,特别是在课堂上应该有绝对自由的权利。他说:“教师在课堂上应绝对自由地讲授其研究的课题,责无旁贷地传授他所发现的真理。这是学术自由的首要条件,违背这一原则就会危及知识的进步。”[23]在哈佛大学,不仅教师享有学术自由,而且学生也享有学术自由。学生有选择学习的自由,有拒绝参加礼拜的自由,有平等地竞争学期奖学金的自由,有选择自己朋友的自由。正是基于学术自由的理念,艾略特在哈佛大学全面推行选课制和学分制。时至今日,哈佛大学仍遵循着艾略特的学术自由理念,着力为学生创造一个自由发展的环境。
斯坦福大学校长G·卡斯帕尔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举办的大学校长论坛上指出:“学术自由是大学的不可或缺的灵魂。”[24]牛津、哈佛的大师们之所以能够不断以辉煌的成果奉献给世人,是因为他们拥有一个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学术自由是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也是创建研究型大学的主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