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如何創建研究型大學,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界的研究熱點,同時也成為一些大學的奮鬥目標。研究型大學是一個從國外舶來的概念,我們對它的認識並不深入。本文擬從英國牛津大學、美國哈佛大學的成長經驗出發,探討創建研究型大學的基本思路,以期對我國大學創建研究型大學有所啟發。
一、堅持求是崇真的辦學宗旨
牛津大學形成於1168年,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影響最大的研究型大學之一。牛津大學從一誕生便確立了探索普遍學問的辦學宗旨。牛津大學由中世紀沿用至今的校徽上寫着“Dominus illuminatio mea”[主照亮(啟發)我],[1]彰顯出中世紀宗教對大學的影響,強調“啟示”是知識和真理的源泉。但大學畢竟是探索學問(知識和真理)的場所。在19世紀中葉,牛津大學興起了有關大學理念的討論,約翰·亨利·紐曼(Joh Henry Newman)在《大學的理念》一書中指出:“從最簡單和最原始的形式看,大學是由來自世界各地的教師和學生組成,探索各種知識的場所。”[2]“如果要用簡短而又通俗的語言來闡明‘大學是什麼?’,可以用一句古語來表達,就是‘大學是探索普遍學問的場所(a studium generale,or school of universal learning)’”。[3]時至今日,紐曼的大學理念仍然影響着今日的牛津大學,成為牛津大學理念中最有生命力和影響力的一部分。
哈佛大學成立於1636年,是美國研究型大學的典型代表。哈佛大學創建的宗旨可以從其校徽和校訓中得到體現。由哈佛學院時代沿用至今的哈佛大學校徽上面, 用拉丁文寫着VERITAS字樣,譯為漢語意即“真理”。 哈佛大學校訓的原文也是用拉丁文寫的,譯作漢語即“以柏拉圖為友,以亞里士多德為友,更要以真理為友。”哈佛大學的校徽和校訓,都昭示着該校以求是崇真為辦學宗旨。 在隨後的300多年間, 哈佛大學雖歷經變革,但一直固守着尋求真理的辦學宗旨,只是在不同的時期表述及側重點不同而已。如在1869~1909年出任哈佛大學校長的艾略特(Charles W.Eliot)指出:“大學是教師的集合體,是知識的倉庫,是真理的尋求者。”[4]在1933~1953年出任哈佛大學校長的科南特(James Bryant Conant)指出:“如果我們試圖用一句話來概括高等教育的目標的話,那麼最好的概括就是尋求真理”;[5]“今天大學的主要任務是尋求真理,這也一直是大學的主要任務。”[6]
牛津和哈佛的經驗表明,大學是一個探索知識、追求真理的學術機構。創建研究型大學,最重要的是認清大學的性質,堅持求是崇真的辦學宗旨。
二、追求卓越的辦學目標
在800多年的歷史中,牛津大學一直堅持追求卓越的辦學目標。2000年,牛津大學陳述自己新的使命:“牛津大學的目標是:在教學和科研的每一個領域都達到和保持卓越;保持和發展作為一所世界一流大學的歷史地位;通過科研成果和畢業生的技能而造福於國際社會、國家和地方。”[7]追求卓越使牛津大學在英國的文化、政治和科技生活中發揮了獨特的作用。至2001年,牛津大學共為英國培養了40名諾貝爾獎金獲得者(包括在牛津大學任教的教師和畢業的學生)、25位首相、85位大主教和18位紅衣大主教。
哈佛大學從成立到19世紀中葉的200多年間,雖然完成了從學院到大學的轉變,但仍帶有殖民地學院的烙印,其發展水平遠遠落後於英國和德國的大學。1869年出任哈佛大學校長的化學家艾略特在上任伊始,就宣布了他重建哈佛大學的宏偉目標:“我們要在這裡穩步建立一所最偉大的大學。”他指出:“在任何國家,大學都是敏銳反映本國歷史和特性的一面可靠的鏡子”,因此,“當美國新型大學降臨時,它將不是一個外國大學的摹本,而是植根於美國社會和政治傳統而逐漸地和自然地結成的碩果。它將是美國受有優良教育階層的高尚目的和崇高理想的表現。它是富有開拓精神的,因而是世界上無雙的。”[8]艾略特想要把哈佛大學建成一所既不同於英國大學又不同於德國大學的美國式的大學。他重視大學的學術研究,倡導大學在教學的基礎上承擔起科學研究的職能,實行選課制,發展研究生教育,初步奠定了哈佛大學的研究型大學地位。隨後的幾位哈佛校長如勞威爾、科南特、普西、博克、陸登庭等,更是立志高遠、銳意改革,改進本科生教育,完善專業學院,強化科學研究和研究生教育,推行核心課程計劃。這些不但鞏固了哈佛大學的研究型大學地位,而且使哈佛大學成為一所世界一流大學。
經過歷史的洗禮,牛津和哈佛長盛不衰,其秘訣在於“追求卓越”已成為其大學文化的一部分。
三、以教學和科研為中心的多種職能
在中世紀,大學的唯一職能就是培養人才,或者說就是教學。牛津大學也不例外,“大學不鼓勵從事高深的研究,它們只是大學教師作為個人愛好來追求。”[9]不過,自1854年在皇家調查委員會報告的基礎上,由英國議會頒布的《牛津大學法》生效後,情況就發生了變化。該法要求牛津大學建立高水平的教師隊伍,既從事教學又進行科研;同時按專業設系,使大學的結構從以古典學科為中心的體系轉移到以專業為中心並與職業對口的體系,使專業的教學和科研與實際結合起來。此後,牛津大學創建了一批博物館和實驗室,科研逐漸成為牛津大學的一個重要職能。關於當代牛津大學的職能,牛津大學前副校長莫里斯·博拉(Maurice Bowra)指出:“當代牛津的基本任務有四:培養領袖人才,科學研究,培養新型的學者和科學家,通過學院傳遞文明文化。”[10]博拉這裡所說的任務,實際上就是指牛津大學的職能。在牛津大學的使命陳述中,也可以看出牛津大學在當代社會發展中的職能:開展創造性的研究,促進具有挑戰性的、有活力的教學,發展學生的智力和人格,提供更多和更加多樣化的終身學習機會。
建校初期的哈佛學院基本上是英國大學的翻版,大學的唯一職能就是培養人才,最初是培養牧師,後來也為政府部門培養官員。19世紀後期,艾略特對哈佛大學進行改革。他認為大學不僅具有傳授和儲存知識的職能,而且要具有創造知識和追求真理的職能。艾略特指出:“大學有三個主要的直接職能。首先是教學;其次是以書籍等形式大量匯集已獲得的系統知識;第三是研究,或換句話說就是把目前的知識疆界向前推進一步,年復一年、日復一日地掌握一些新的真理。”[11]因此,他主張教師承擔起教學和科研雙重職責,科學研究應成為哈佛大學的新職能。其繼任者勞威爾(Abbott Lawrence Lowell)指出:“大學具有兩個職能,兩者都是不可或缺的,不能說一個比另一個更重要。一個是儲存和傳遞已獲得的知識,另一個是增加知識……應不存在任何困難把保存舊的和好的真理與全力尋求新的真理結合起來。”[12]科南特校長希望把哈佛大學辦成研究型大學中的佼佼者,因此特別重視大學的學術水準和科學研究,但他並沒有因此割裂教學與科研的關係。他指出:“我們的教師必須一如既往地在各個方向上擴展知識的疆界。我希望永遠不要把我們的教師分為專門從事教學和專門從事創造性研究的兩組人,不要將教學和科研割裂。”[13]針對大學職能的泛化傾向,德里克·博克(Derdk Bok)堅守教學和科研或傳播知識、發現知識是大學的職能。他說:“大學為實現特定的目的而設,它們的特定使命就是發現和傳播知識。”[14]
無論是在英國還是在美國,大家都公認大學具有教學、科研、服務等多種職能,牛津和哈佛也都承擔着各種職能。但是,這兩所大學的校長和文件大都只提教學和科研是大學的職能,而不提服務,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在他們看來,教學和科研是大學的中心任務(職能),服務只是次要任務,而且服務主要是通過教學和科研等學術活動來實現的。
四、以普遍學問為基礎的學科設置
在大學產生時,一所學校要被承認為大學,必須設立文科以及醫科、法科和神科三個高級學科中的一種。這四種學科在當時可以稱得上是高深學問的所有學科,大學也因此成了探索和傳播普遍學問的機構。在這種理念的影響下,牛津大學對高深學問的探索幾乎囊括了所有的藝術和科學。在牛津人看來,把所有知識薈萃在一個名字之下,才稱為大學,大學是所有知識和智力發展的王國,應吸納人類所有的藝術、科學、歷史和哲學方面的知識,並使其適得其所;而“這種普遍性是大學的本質特徵,是大學區別於其他學術機構之所在。”[15]直至今日,牛津大學仍然遵循着“普遍學問”的辦學理念。牛津大學現設16個學部。16個學部開設50個專業,有些專業是單學科的,如生物科學、化學、計算機科學等,有些則是跨學科的綜合性專業,如考古學與人類學、生物化學等。
300多年來,哈佛大學一直遵循着1650年哈佛學院特許狀的精神,即促進所有有益的文學、藝術和科學的發展,並藉助所有有益的文學、藝術和科學發展,教育青年人。今天的哈佛大學共有11個學院,其中10個是研究生院,1個是本科生院。各個研究生院下設系,其中以文理學院規模最大,學科範圍不亞於我國的一所大學。此外,哈佛大學還設有專門的研究機構。哈佛大學的本科生教育共開設40余個專業。
大學之所以為“大”,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在於大學學術研究的普遍性。無論是文理性質的“大學”,還是專業學院性質的“大學”,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大學。從學術研究的領域和學科設置的範圍看,大學必須具備文理學科以及以無論學科為基礎的各種專業學科。學科設置的廣泛性可以促進不同學科間的交流和相互滲透,也為學科的新的增長點奠定基礎。當然,大學在堅持多學科性的同時,也要“有所為,有所不為”,而不是毫無重點、遍地開花,如牛津大學就沒有工商管理學院,哈佛則沒有工學院。
五、一流的師資隊伍
在當代,為了實現追求卓越的辦學目標,牛津大學把建設一流的師資隊伍作為辦學的基本理念,廣延名師。1998年11月,牛津大學的教師隊伍中有皇家學會會員76人,英國科學院院士105人。至2000年,牛津大學的教授共有18人獲得諾貝爾獎。人才薈萃使牛津大學在數學、計算機科學、物理、生物學、醫學、經濟學、歷史學、文學、法學、心理學、哲學、政治學等領域,在英國乃至世界大學中名列前茅,並為其高水平的教學和科研奠定了基礎。
為了使哈佛大學成為高水平的一流學府,從艾略特校長起的各位校長都非常重視教師隊伍的建設。艾略特指出:“大學的真正進步必須依賴於教師。”[16]他認為,要把哈佛辦成高水平的大學,關鍵在於擁有一批具有真才實學的學者和一流的教師。因此,他上任後的第一個重大舉措就是提高教師工資,不惜重金聘請最優秀的人才,並為他們的教學和科研提供最好的便利條件,從而使哈佛大學成為優秀學者的薈萃之地。經過艾略特和勞威爾兩任校長的努力,哈佛大學確立了在美國大學中的領袖地位。為了使哈佛大學能夠在與其他研究型大學的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科南特特別強調通過科學研究來增進知識和學問,而這一切又都要依賴優秀的人才,因此,他認為哈佛大學能否取得成功,關鍵就要看它能否吸引最優秀的教師。他說:“大學者,大師薈萃之地也。如果學校終身教授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那麼這所大學必定是最優秀的大學。”[17]他明確指出,哈佛大學之所以偉大,是依賴於學術大師,而非華麗氣派的高樓大廈。在教師的聘用和升遷上,他制定了“非升即走”的政策,而遴選教師的最重要標準就是學術價值,即看教師是否具有學術創造力和是否具有很高的學術造詣,從而保證了哈佛大學的教授都是傑出的學者,都是本專業或本學科的學術帶頭人,這也使得哈佛大學在美國乃至世界大學中始終處於領先地位,成為一所世界一流大學。截至到1998年春,哈佛大學共有35名教授獲得過諾貝爾獎,其師資力量之雄厚,從中可見一斑。
六、寬鬆自由的學術氛圍
和中世紀其他大學一樣,牛津大學在形成時是一個仿照行會方式組成的、由教師和學生共同構成的學者社團。學者們建立各種社團組織,目的在於共同切磋學問,追求真理,同時保護自身的利益。在與教會和封建世俗政權的鬥爭以及合作的過程中,大學取得一定的自治權,大學通過這些自治權或特權,為學者探索學問提供了學術自由。時至今日,這種理念仍然影響着今日的牛津大學。泰德·塔玻等學者在《牛津、劍橋與大學理念的變革》中指出:“牛橋(Oxbridge)信念體系中最持久、最有影響力的信念是,大學是自我管理的學者社團。”[18]在這一理念的指導下,牛津大學倡導學術自由,使牛津大學成為自由探討學問、追求真理的地方。正如牛津大學著名教育家紐曼所指出的那樣,牛津大學“是眾多學派薈萃的場所,各學派的人地位平等,他們的觀點僅服從真理的標準,因而他們可以安全地思考和探索問題。大學通過智慧之間、知識之間的碰撞而使探索得以深化,發現得以檢驗和完善,草率得以校正,錯誤得以暴露。”[19]也正因為如此,牛津大學才成為“智慧之府,世界之光,信仰的使者,新生文明之母”,[20]成為世界上一流的高等學府。
艾略特校長把歐洲特別是德國大學的學術自由精神引入哈佛大學,哈佛大學從此形成了學術自由的傳統。艾略特認為,“大學是世界上最容不得獨裁者的地方”,[21]學術自由應成為學術研究的基本原則,也是一所大學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艾略特曾指出:“(一位哈佛教授)在他的領域內是主人。他既可以採用一種純粹的講座方法,也可以要求學生翻譯、‘背誦’或回答問題。他既可以嚴格課堂紀律也可以放鬆課堂紀律。他既可以培養學生與社會廣泛聯繫,也可以不講課堂以外的任何東西。因為他的學生中有不同的觀點和背景——宗教的、政治的和社會的——所以,他將自然而然地給予其他人自己享受的同樣的自由。他可以竭力陳述自己的觀點,但不能獨斷地把自己的觀點強加給學生。”[22]勞威爾繼承了艾略特時代的學術自由傳統。他認為大學是學術研究的場所,應為教師和學生提供自由地探究、發現和傳播真理的環境,特別是在課堂上應該有絕對自由的權利。他說:“教師在課堂上應絕對自由地講授其研究的課題,責無旁貸地傳授他所發現的真理。這是學術自由的首要條件,違背這一原則就會危及知識的進步。”[23]在哈佛大學,不僅教師享有學術自由,而且學生也享有學術自由。學生有選擇學習的自由,有拒絕參加禮拜的自由,有平等地競爭學期獎學金的自由,有選擇自己朋友的自由。正是基於學術自由的理念,艾略特在哈佛大學全面推行選課制和學分制。時至今日,哈佛大學仍遵循着艾略特的學術自由理念,着力為學生創造一個自由發展的環境。
斯坦福大學校長G·卡斯帕爾在北京大學百年校慶舉辦的大學校長論壇上指出:“學術自由是大學的不可或缺的靈魂。”[24]牛津、哈佛的大師們之所以能夠不斷以輝煌的成果奉獻給世人,是因為他們擁有一個寬鬆自由的學術環境。學術自由是學術研究的基本原則,也是創建研究型大學的主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