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香港人&大陸人明白,【憲法】一詞只係中文的翻譯,用非洲話翻譯XXX都不能夠改變它的【公民Constituents立法 Constitution】最基本的法理真意。基本法一詞亦係呢個意思。大陸人無文化可以亂狗吠,香港人千萬唔好跟着呢班走狗亂吠,失人格。知道大陸人無文化,但係唔知道咁無文化。千萬唔好畀大陸瘋狗憲法感染。大陸的所謂憲法係習襠狗吠法,與Constitution根本唔搭界。掛個憲法名,但立法程序剛好同憲法反方向,係非法的土匪立法。
香港基本法就係國家憲法。任何一冊國法由國號立國體制Republic公民aka Constituents引申授權立法的都係憲法,英文叫Constitution。無論呢冊國法叫物野名,它都係一至高無上的國法。基本法的第一頁章要列明“中華人民共和國”, 才可以跟著列明法規內容,以表達這份憲法的立法權力係授權於中華民族的公民aka. Constituents。中華民族係中國的法定主權人,中華民族先至係這本國法最終授權人,這是我國在United Nations註冊咗的立國體制。所以,法理上,當憲法 aka 基本法需要修改就必須要通過全民公投才合Republic的法理。所以法官和任何人都無權越位於民族擁有的宗主權,私下更改國法內容。法律係一門科學,係講求法理邏輯推論,而不是大V鬥名嘴的街邊遊戲;改個國法的名字就可以亂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