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简体 繁体 手机版
分类广告
版主:诤友
万维读者网 > 教育学术 > 帖子
再强调一下我对朱令中毒一案的观点
送交者: take_easy 2006年01月15日16:33:22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从目前的情况看,对朱令一家来说,民事诉讼比刑事诉讼要容易一些,而且也许更紧迫一些。另外,法律从来依据的并不是广义的事实,而是可认定的事实。

我不认为朱令一家起诉孙维是个聪明的选择,因为直接证据不再朱令父母手里。公安局也没有法律义务将证据移交给朱令的父母。没有证据,也就没有案子。

但是,清华对朱令中毒的责任是有证据的,包括教育部下发的文件。朱令一家应当将清华告上法庭。在没有其它责任方时,清华就成了唯一的责任人。如果要想证明清华不是主要责任人,法律上的担子不应当在朱令父母身上,而在清华身上。

我没有看懂一些跟贴的意思。清华新老领导的态度与此诉讼是无关的。清华是被告,无论他采用什么态度,与诉讼无关。如果说被告的态度可以影响诉讼,恐怕不是说强硬的态度可以得到更好的结局吧。

当然,在中国,法院不是独立的。司法审判也要服从领导。但是,在坚实的证据支撑下的民事诉讼,结果应当不会过于荒唐。现在这个案子在社会和舆论界已经有了充足的知晓,应当是考验司法能力的时候了。如果在现有证据下,法院判清华无责任,大家可以设想一下结局会是个什么样子。

0%(0)
标 题 (必选项):
内 容 (选填项):
实用资讯
回国机票$360起 | 商务舱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炉:海航获五星
海外华人福利!在线看陈建斌《三叉戟》热血归回 豪情筑梦 高清免费看 无地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