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 黑龙江的宝马车撞人案在网上引起舆论的狂波,几乎所有的指向都认为那是一个故意杀人案(当时偶也相信了),甚至还有人证据确凿的说他当时就在现场, 亲眼听到,看到了那个杀人的一幕.结论就是黑龙江的官场黑手韩桂芝和该省的司法部门的有关领导联合舞弊一手遮天的结果.
现在韩桂芝也被判了,黑龙江省司法部门的主要领导们,免的免,换的都被换了,该案应该没有人敢掩盖了吧,也没有必要再舞弊了, 到现在还没有听到宝马车案有改判这个案件的消息.
这几天,网上又掀起了新的一波狂澜,舆论的是哪个叫ZL的大学生十年前的中毒事件.舆论的方向是指向另外一个嫌疑人.似乎几乎证明她就是凶手.
这个事件就出自中国的一个牛校,这个牛校的学生经常在网上与几个与该校不差上下的几个牛校的学生相互攻击和谩骂是有历史的,他们似乎证明每个人的学校更牛.反正偶是来自一个小小学校的,骂倒前10名的牛校也轮不到偶校,所以与他们都没有过节,但是,从心里上更瞧不起这些在网上牛轰轰的牛校出来的------他们就这小样.
有人一张嘴就说,这是投毒,首先将这事就定性为刑事案件,真不知道这种思维的依据是什么,是不是经过严密的侦察了?或是和宝马车撞人案开始的网络思维一样?
有人说嫌疑人的家属影响了,究竟怎么影响?影响了谁?被影响的机关对影响如何处理了,有谁能真正站出来,真名真姓的挺身而出来证明?如果没有人真名实姓的举证, 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能不能采用来路不明的证据?如果采用了这种来路不明的证据,是不是依法治国的悲哀?
还有人说哪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叫去8个小时就出来了,是腐败现象,是某些人干扰的结果.到里面给她下点料她就招了. 哈哈哈, 偶绝对相信这些人说的,按这些人说的, 应该让这嫌疑人在哪里多少时间?准备给她下了什么料? 偶想问以下: 公安机关是不是日本鬼子的宪兵队,进得去就出不来? 如果要是你想要的那种宪兵机关,你先进去试试,说不准这案子就在你身上结案了, 从重,从快,从严的就把你给办了.这是法制的进步,或是法律的践踏? 如果让抱着这种下料办案的人去掌权国家的司法, 是不是将司法交给了魔鬼!!
当舆论导向一面倒的情况下,更需要的是冷静的思考,更需要的是证据的确凿.那些随意性的人身攻击和到处散发个人资料的作法都是与法制观念相抵触的.如果你是正直的人, 你是真正掌握情况的人, 就勇敢地, 光明磊落的站出来, 真名实姓地向公安机关举证;如果你不是第一手掌握情况, 就要反复研究你的资料来源,如果你确正你的来源可靠,也可以真名实姓的举证并说明你的资料来源.
还有人欢呼胡哥开始过问这事了,偶不认为这是件好事.如果他确实过问了此事,说明中国的法制观念需要普及的任务还很大,首先他就要接受普法教育,以党代法,以政代法都与依法治国不符合的.
最后还要说一点,那些国内牛校毕业的同学们,你们是中国先进大学的代表分子,你们的言行与思维代表着国家的希望.好的良性的思维和行为将是国家的希望; 盲从与狂热是国家的灾难.提醒你们以下,不时牛校的历史都那么辉煌, 不是牛校的学生都那么有良性的思维, 历史上文化大革命的灾难也是这几个牛校当年牛轰轰的造反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