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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制主義:這樣子的“外在”才算“超越”
送交者: luis 2021年12月06日16:57:03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劉清平隨筆 | 禮制主義5. 這樣子的“外在”才算“超越”

 

禮制主義4”提到,西方文化里的“外在超越”的神,才是嚴格意思上的超越;咱們文化里的“內在超越”的天,不算嚴格意思上的超越。這說法引起了爭議,有些人說,基督宗教其實也承認神人合一,因而同樣不是“外在超越”;另一些人則說,“內在超越”的天,也是嚴格意思上的超越。

 

於是就把一個重要的問題擺到檯面上來了,逼着淺人不得不用一篇討論西方概念的帖子,打斷一下這個專門以三千年特色為主題的系列,簡單回應一下上面的批評,同時希望有助於我們接下來弄明白,為什麼咱們的“內在超越”,沒有理由說成是嚴格意思上的超越。

 

各位知道,“transcendence(超越)來自於拉丁文的“trans(超過)”和“scandere(攀登)”,因而有“超過”或“越過”的凡俗語義。不過呢,西方中世紀神學在信仰維度上把它與神專門連在一起的時候,又賦予了這個詞另外某種特定的含意,與這種泛泛而言的凡俗語義明顯不同。

 

怎麼個不同法呢?凡俗語義上的“超越”,指的是“超過”或“越過”了隨便哪一條界限;我們今天在中文語境裡說出這倆字的時候,往往也是這種比較寬泛的意思。比方說哈,你這次考試得了60分,就既“超越”了同桌的58分,也“超越”了自己上回的59分,體現了一種從不及格到及格的“勝出”,不是?

 

可是吧,當中世紀神學說神是“超越者”,擁有“超越性”的時候,就不再是這樣子泛泛而言了,而是專門指神“超過”或“越過”了你能想到的所有界限,達到了你壓根就沒法描述的絕對無限。

 

說白了,這也是“超越”用來形容神的時候,與“至高無上”“全知全能”這些詞的微妙區別:它不僅僅是指神超越了這方面那方面的特定界限,在地位上比你高,在知識和能力上比你全,而是指神超越了你被圈在裡面的那所有界限。

 

當然了,要是較起真來,這裡面是有個悖論的。怎麼講呢?人在骨子裡頭的有限性,有個具體的表現就是,他們用的任何語詞,包括“超越”在內,都只能描述有限,沒法子指認無限——包括“超越”這種打破了所有界限的絕對無限。聽起來有點彆扭吧?彆扭就對了,悖論總是這樣子滴,嗯哼。

 

更彆扭的是,猶太教—基督宗教還利用這個悖論,借着“超越”倆字,彰顯了神之絕對不可及:不管使出了怎樣的吃奶勁頭,不管靠的是認知和邏輯,還是祈禱和行為,或者別的什麼東西,人永遠夠不着神,最多只能靠着內心的“信”,儘可能地接近這位絕對超越了人,因而人不管怎樣都達不到的神。

 

人對於神才有的那種狹義上的“敬畏”,嚴格說來也是基於這種夠不着的超越的:要是你對某個東西有所了解,能夠言說,可以打交道,哪怕它再可怕再有權威,你的“敬畏”畢竟是有限度的。唯有對於你永遠不可企及的高高在上之神,你的“敬畏”才是無止境的,不是?

 

公元5世紀一位託名“狄奧尼修斯”的神學家,寫了本《神秘神學》,裡面有段話,把這層意思表達得那是相當的透徹,所以雖然有點長,但考慮到它的重要性,還是有必要全文轉述在這裡:

 

當我們攀登到更高處時,便會看到這一點。他不是靈魂和心智,也不擁有想象、信念、言語或理解。他本身也非言語或理解。他不能被論及,也不能被理解。他不是數字或秩序、大或小、平等或不平等、相似或不相似。他不是不動的、不是動或靜的。

 

他沒有力量,他不是力量,也不是光。他並不活着,也不是生命。他不是實體,也不是永恆或時間。他不能為理解力所把握,因為他既非知識也非真理。他不是王。他不是智慧。他既非‘一’也非‘一性’、神性或善。他也不是靈——在我們理解的那個意思上。他既非子也非父,他不是我們或其他存在者所認識的事物。

 

他既不可被‘不存在’、也不可被‘存在’所描述。存在者並不知道他的真實存在,他也不按它們的存在認知它們。關於他,既沒有言說,也沒有名字或知識。黑暗與光明、錯誤與真理——他一樣也不是。

 

他超出肯定與否定。我們只能對次於他的事物作肯定與否定,但不可對他這麼做,因為他作為萬物完全的和獨特的原因,超出所有的肯定;同時由於他高超地單純和絕對的本性,他不受任何限制並超出所有局限;他也超出一切否定之上。”

 

有點彆扭地念完之後,閣下現在是不是稍微明白了一丟丟,啥叫嚴格意思上的超越呢,嗯哼。

 

不用說,這樣子的超越一定是“外在”的了:神不是在人之內,而是在人乃至整個世界之外,無限地超越了人,以致人在神面前,連個“小”都透不出來,簡直就是個“無”,怎麼可能和神平起平坐,稱兄道弟呀?

 

當然你會說了,舊約不是用了大量的篇幅,述說了神最初怎麼和亞當夏娃在伊甸園裡同行,後來怎麼讓摩西頒布了“十誡”,後來又怎麼“臨在”於每個人……的確如此。可是哈,它這樣子說的時候,是不是始終有個前提藏在那裡呢:神是唯一的超越者,在人之外無限地超越了人,有限的人永遠都不可企及神?

 

當然你又說了,新約不是讓凡人耶穌成了神,與聖父聖靈三位一體,甚至還給門徒洗過腳,藉以見證自己的謙卑呢。可是哈,撇開猶太教等不怎麼認這個賬,只把耶穌當先知看不談,古往今來的無數人中間,基督宗教也只允許了這麼一個“人成神”的例外,同時還像對待聖父那樣子,特別強調了聖子的神性也是任何人都不可企及的——更不用說超越了,不是?

 

說穿了,舊約新約述說神的時候,露出來的種種“非理性”因素,大多是與神的超越者身份直接相關的;既然“他不能被論及,也不能被理解”,既然“他既不可被‘不存在’、也不可被‘存在’所描述”,既然“他超出了所有的肯定與否定”,他當然也就超出了人的有限理性所能企及的範圍了,嗯哼。

 

友情提醒一句,後來康德也是從這種嚴格意思上的“transcendence(超越)”裡面,推出了兩個有名的哲學概念“transcendent(超驗)”和“transcendental(先驗)”,儘管認識論的意味更濃一些,並且繞來繞去到今天也說不大清楚(淺人尤其覺得,“先驗”是個除了添亂啥用木有的玩意兒),有一點卻是一目了然的:正是由於人們在認知上沒法子“內在”企及的緣故,自在之物才是“超驗(嚴格說來應該是‘超知’)”的,不是?

 

有人要質疑了:具有這樣子神秘的超越性的神,現實世界中恐怕並不真的存在,只是信徒們夢幻泡影般的虛構吧。既然如此,說那麼多,有意思嗎?

 

不過哈,事情不容否認的另一面是,作為一種虛構的價值理念,具有這樣子神秘的超越性的神,現實世界中真實地存在於大多數西方人的心裡,延續了兩千年,影響大着呢,以致咱們想搞點有特色的文化比較,也不得不拿自己的“內在超越”,與他們這樣子的“外在超越”相對照,嗯哼。

 

尤其從當下討論的語境看,這樣子外在的超越至少有兩點意義,絕非微不足道:第一點就是,它有效地強化了西方普通人對自身有限性的自覺意識,讓他們總是感到自己在神面前很渺小,既不可能“與上帝二”,也不可能“為上帝立心”。

 

第二點在於,它更有效地打壓了凡王俗君在塵世中想要成為無限的狂妄意圖:中世紀教宗的權力,已經時常讓國王們憋得喘不過氣來了;接着貴族和平民們又繼續了這個勢頭,憑藉這樣那樣的憲章法條,把他們的權力真正關進了籠子裡,難以超越地伸展手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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