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45.自律不是自由,而是自由的否定 |
送交者: luis 2023年01月11日15:33:55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45.自律不是自由,而是自由的否定
前一篇帖子反駁了柿油意志論,指出由於人之有限,好好衝突的緣故,任何現實自由,都會受到被逼的強制,木有例外。這篇帖子要調一下方向了,揭露康德等人的一個變戲法,論證一個新見:“自律”本質上是對自己的強制,儘管經常構成了人們從心所欲的先決條件,但自身並不是自由,反倒是自由的否定。
康德怎麼玩的變戲法啊?也不複雜:他雖然同樣主張,柿油意志總是拿不定主意,一會兒趨於好,一會兒趨於壞,但身為大師,畢竟還是有點常識滴,明白一條簡單的道理:違心背欲地奔向自己不喜歡的壞東西,很難硬說成是從心所欲的自由。
於是乎,為了堵住這個理論上的窟窿,他就鄭重宣布,真正的“自由”不在於時好時壞的“隨意任性”,而在於嚴格自律的“自我約束”,尤其在於運用純粹理性的強大力量,壓制感性慾望的肆無忌憚,確保“意志”一根筋地僅僅指向了“良善”。一言以蔽之,自由不在於任性,而在於自律,尤其在於理性的自律。
這樣子的見解,看起來十分辯證,為什麼說是變戲法呢?理由更簡單,這兩個概念的核心語義截然不同:“自由”的意思是指“隨意任性”“從心所欲”,“自律”的意思是指“自我約束”“壓制自己”,以致可以說,二者之間的矛盾張力,幾乎到了針尖對麥芒的地步,因此就像前面說的那樣子,從消極角度看,“自由”恰恰在於“免於約束”,當然也包括了“免於自我約束”。
要是誰對“自律”是“自我約束”的印象不夠深刻的話,那就敬請反省一下童年的記憶:幼兒園開始抓起的那些個“紀律”,唯一的功能不就在於,強制性地逼着你遵守規矩,只許老老實實,不可亂說亂動嗎?說白了,“自律”與“道德元理”系列討論的“他律”,儘管實施強制的主體不同,一個是“自己”,另一個是“他人”,但它倆共享的那個“律”字,卻都是來自有名的“紀律”,嗯哼。
換個方式說哈,隨意任性,從心所欲,本身都是些不僅無組織,而且無紀律的玩意兒;一旦有了組織,及其紀律,你就會感到受逼被迫咧,很難隨意任性,沒法從心所欲,所以才叫“強制”,並與“自由”對立,構成了“自由”的否定。
也因此,要是一筆勾銷了這種深度的差異,把它倆和成了一團稀泥,斷言“自由”在於“自律”,就明顯違反了形式邏輯的同一律,把“自由”與它的對立面“強制”,不加辨析地直接等同起來了,屬於典型的指鹿為馬,混淆概念,不是?
不好意思喲,親,“辯證法”轉型成“變戲法”的所有情況,都是由於突破了理性思維的這條正當底線產生的。這樣子看,特別強調理性的康德大師,居然成了向變戲法轉型的頭號代表,實在是有點黑色幽默的味道哦,嗯哼。
康德身為一代宗師,怎麼會犯下這樣子低級的邏輯失誤呀?細究起來,主要是因為,他雖然稀里糊塗地察覺到了,自律是達成自由的必要條件,卻又拎不清這事是怎麼發生的,搞不明白兩者的差異到底在哪裡,於是乎一拍腦瓜想當然,就把自律與自由當成了一回事。
其實哈,按照前面的分析,這裡的機制僅僅在於:無論是誰,面對好好衝突,都會依據權衡比較,不同程度上對自己施加一些強制性的約束,逼着自己在某個方面違心背欲地放棄次要好、忍受必要壞,以求在另一個方面從心所欲地確保主要好、防止嚴重壞,也就是通過甲方面的“自律”,達成乙方面的“自由”。
比方說,你既想保持身體健康,又想滿足口腹之慾。對於這種兩難,要是你無需親友的督促,老婆的威脅,自己就把問題給解決了,那不管你的選擇,是為了保持健康限制了食慾呢,還是為了滿足食慾犧牲了健康,都意味着你訴諸某方面“自律”的途徑,達成了另一方面“自由”的目的。
有人要抬槓咧:為了健康限制食慾,才算“自律”吧?為了食慾犧牲健康,整個一“吃貨”嘛,怎麼叫“自律”呀?不好意思哦,親,第一,你這是從應然的視角理解自律,給了它自己喜歡,或多數人贊成的規範性意蘊,卻沒察覺到,要是從實然視角看,吃貨們其實同樣是訴諸“自律”達成“自由”的:壓抑了自己想要健康的隨意任性,實現了自己大吃大喝的從心所欲。所以哈,人性邏輯系列裡,看問題一定要中立全面,別把非認知偏好的私貨帶進來,遮蔽了真相,不是?
第二,這樣子的應然理解,還不自覺地引入了“人”與“(其他)動物(比方說豬)”的角色比較,賦予了實利維度上的兩種不同取捨,人獸之辯的倫理意蘊,一邊把壓抑食慾的“自律”,說成是“自製”“節制”的德性,一邊把壓抑健康的“自律”,說成是“貪婪”“放縱”的劣性,卻沒察覺到,不少人希望訴諸自律,像小林次帥那樣子永遠健康,只不過想當個眼光遠大,細水慢流的長期吃貨,也就是“放縱”更悠久,“貪婪”更放量的吃貨而已,嗯哼。
回到正題上來。這樣子從實然角度看,“自律”與“自由”之間,就有天壤之別啦:既然“自律”的意思是指,違心背欲地壓抑自己的意欲志向,“自由”的意思是指,從心所欲地滿足自己的志向意欲,非要宣布“自律即自由,自由即自律”,不是指鹿為馬,指馬為鹿,又是什麼呀?
不錯哦,前面說了,好好衝突的糾結狀態下,你要是沒做到自己強制自己的“自律”,未能違心背欲地壓抑你的某種意欲志向,也就不可能達成“自由”,從心所欲地滿足你的另一種志向意欲了,以致我們的確有理由說,自律構成了實現自由的先決條件,沒有自律,也不可能有自由。
然而吧,無論什麼情況下,自由對自律的這種依賴,包括這兩個詞共有的那個“自”字,都不足以讓我們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硬把自律當成了自由。話怎麼說得這樣子重啊?理由很簡單:既然好好衝突中,“自由”意味着從心所欲地得到好,“自律”意味着違心背欲地忍受壞,你非要把二者直接等同起來,豈不就意味着,也把好和壞直接等同起來了麼?
一言以蔽之,同樣肯定“自”(“自覺”“自主”)的基礎上,“自律”強調的是“強制性約束”,“自由”強調的是“無強制隨意”。所以哈,不管它倆怎樣子既相互依賴,又相互轉化,我們都不可辯證地把它倆搞混了,當成一回事。
正是在這個意思上說,康德儘管瞎矇蒙到了,自律對於自由的必不可少,卻又不明就裡,沒去深究怎麼會這樣子的深層機制,結果把手段直接當成了目的,類似於把吃藥直接當成了健康,最終如同宣布“健康就是吃藥”那樣子,犯下了“自由就是自律”的低級錯誤。
說句公道話喲,康德之前,法蘭西那位充滿激情的盧梭,已經以既理性,又辯證的方式宣布:“純粹的欲望只是奴隸,服從我們命令自己的法律才是自由。”這個說法一方面斷然否認了,他自己經常實施的那條常識:自由在於從心所欲(包括某些純粹的欲望),另一方面又拒絕承認,一個簡單的事實:我們拿來“命令”自己的“法律”中,那些實質性的條文,肯定不會是鼓勵我們的隨意任性,而只是限制我們的任性隨意,包括但不限於,不可殺人,不可放火,不可越貨……
當然嘍,盧梭同時還忘了,自己在同一本書裡面,曾深刻指出,“自由總在枷鎖中”,結果讓剛才的那句辯證法,通體瀰漫着反諷的意味,幾乎類似於聲稱:“服從我們給自己套上的枷鎖才是自由。”但事情很清楚,只有靠着變戲法,我們才能從“自由在枷鎖中”的命題出發,得到“枷鎖就是自由”的結論,不是?
遺憾僅僅在於,作為不可救藥的浪漫主義者,如同對待“自由總在枷鎖中”的金句那樣子,他只是用高度濃縮的獨斷方式,發布了這麼條語焉不詳的宣言,卻把展開理性論證的沉重義務,交給了德意志這邊,十分理性的康德來承擔。
這位古典哲學的大師呢,居然也忘了自己從蘇格蘭那位相當經驗的休謨那裡,汲取過來的懷疑論,結果沒經過什麼質疑批判,就單相思地接受了盧梭的激情浪漫,並用自己擅長的晦澀推理,系統化地立起了這麼個荒唐的怪論。
正是由於他倆這樣子一唱一和,直到今天,許多人還在那裡鸚鵡學舌,反覆念叨“自由即自律”的陳詞濫調,彷佛不如此,就沒法從一個側面顯擺出,歷史上法國德國搞哲學的,和這些年那塊地場管事兒的情況差不多,都不怎麼靠譜,把人往溝裡帶的勁頭,可不是一般的大,嗯哼。
憑啥這樣子污人清白呀?你想啊,要是自律這種旨在約束自由的東西,都被變戲法地當成了自由,豈不是“黑即白,熱即冷,戰爭即和平,無知即智慧”的相互轉化,也會變得振振有詞呢?再進一步演化下去,豈不是連“自由即他律,自由即奴役”的胡說委婉詭辯,也能冠冕堂皇起來啊?說穿了,淺人近來越來越瞧不上歐陸哲學,主要就是因為慢慢發現了,它很愛玩這類辯證的小把戲……
說破了,無論你搞不搞學術,下面一點都十分重要:思維推理,言談話語,歸根結底還是同一律靠得住,能讓你以“老形兒子去上學”的清晰方式,免受許多忽悠,包括不會稀里糊塗地當個跟屁蟲,也把自律說成是自由。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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