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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贺梅案的支持者记住李兆阳这个名字
送交者: xw3379 2007年02月02日15:57:02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请贺梅案的支持者记住李兆阳这个名字


贺梅案大获全胜。支持者欢欣鼓舞。大家对岳东晓赞扬有加。这都可以理解。因为岳大博士却是劳苦功高。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且一帮就是4年!

笔者虽也是贺家铁杆支持者,但提供的支持绝对有限,多停留在口头上和精神上。没有提供过实质的和金钱上的援助。而且鄙人当初还曾经是贝克家的支持者。在初始阶段参与了对贺邵强的攻击。后来,在强奸案宣判之前一夜(不是之后),才良心发现,掉转枪口。在此谨向贺家一鞠躬!

言归正传。大家在向岳大博士致敬的同时,请别忽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人!这个人在贺梅案中所起的作用,完全可以用苏联卫国战争中的莫斯科保卫战来比喻(注意:我没有用斯大林格勒战役来比喻)!一点也不过分!

这个人就是李兆阳博士。他是加州的一个华人律师。背景跟岳博士非常相似:好像也是湖南同乡, 好像也是读物理出身(可能有误)。(顺便提一下,鄙人也是读物理出身,也是电脑工程师。但不像岳老先生有博士学位。呵呵)。

话说当年贺邵强“强奸案”尘埃落定,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有人甚至喊出:“贺家要回贺梅希望大增”。哪里知道人家美国人哪有这么好对付!那个“阿里什么的拉都死”的法官和那个“怕你死”的律师居然使出了阴险的“拖”字诀。三番五次,莫名奇妙地宣布法庭延期,而且是无限期延期!把个贺家急得生不如死!傻瓜都知道,贺梅在一天天长大,拖得越久,与亲生父母的隔阂就越大,贝克霸占贺梅的法律依据,心理依据和既成事实就越稳固。回头再看贺家,真是哑巴吃黄连,一筹莫展!贝克方的计谋很明显:硬性宣判,实在理亏;秉公审理,贝克必输无疑。现在拖而不审,先是妄图等待移民局把贺家驱逐出境,贝克就不战而胜。此招失败后就只好耍赖:嘿嘿,反正小姑娘在我手里,老子就是拖死你!看你奈何得了我!眼看贺家连急带气,七窍生烟,有劲使不出!鄙人当时实在看不下去,就催促贺邵强:为什么不赶快控告这个阿里什么的啦都死的法官?!可怜贺邵强无奈地对我说:他的律师不敢。因为法官有权立即吊销律师的执照。傻瓜都知道律师(当然还有医师)被吊销执照意味着什么。顺便提一句,当那个法官“差点死”一审判贺家败诉,岳博士帮贺邵强起草了15点声明,字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大家(包括鄙人)无不拍手叫好:解气!可谁知道贺家的两个恩人律师却联合发表了一个简短的声明:“我们尊敬差点死法官的专业和品德并认为贺先生的声明无助于我们在上诉法庭挑战他的判决”。是他们落井下石?打死我也不信!两位可敬的犹太律师陪贺家一路走到最后的实际行动完全证明了他们的品格。那为什么他们会发表这么一个足以给贺家和岳大博士当头棒喝的声明呢?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怕法官!而且是怕得要死!但是,谁会忍心去责怪这两个可怜的律师呢?眼看着贺邵强几乎要被活活憋死的惨况,我当时只能替贺邵强仰天长叹:主啊!给贺邵强一条生路吧!别把他往绝路上逼了!

话说这头:真可谓“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个时候,我们的李兆阳律师出现了!我不知道李大律师是主动拔刀相助,还是由岳大博士请来的。我只知道李律师和岳博士同住在加州旧金山地区,同是湖南老乡。李大律师曾经在田纳西高等法院实习过。嘿!妙就妙在:李大律师的执照在加州,田纳西州的法官奈何他不得。而李大律师又熟悉田州的法律!李大律师的出现,使局面出现了戏剧性的转变!我读过李大律师给贺邵强的来往邮件。就我所知,向田纳西州纪律法庭控告那个阿里什么啦都死的法官的主意,是我们的李大律师首先提出来的!实际上他当时向贺邵强提出了好几个选项让贺挑选。向纪律法庭控告只是其中一个选项。当然最后是选择了向纪律法庭控告。有关的控告文件,据我所知,都是李律师起草的。

正是由于向纪律法庭提出了控告,才是案情发生了大逆转!原来让贝克夫妇,怕你死律师和那个阿里什么的啦都死的法官企图活活憋死贺邵强的阴谋彻底破产,阿里什么的啦都死的法官被迫退出庭审,去接受纪律法庭的刑事调查(记住:是刑事调查!)。被贝克一方卡得死死的司法机器,终于又重新启动,轰隆隆地继续开动了!而贺邵强在李律师的帮助下,把主审法官赶下审判台这件事,则创造了田纳西州司法史上少有的一个案例!

以后的发展,大家都知道了。也许有人会不以为然:有什么了不起?最后还不是败诉了?我要在这里提醒各位看官:在孟菲斯,在田纳西,贺邵强休想打赢官司!孟菲斯司法的黑暗,田纳西州司法的腐败,在这次贺梅案中历历在目!贺邵强要想夺回女儿,唯一的办法只有咬紧牙关,硬着头皮,一路挨打挨下去,只要继续往前冲,冲出孟菲斯!冲出田纳西!最后冲到华盛顿!只有这样他才有希望!君不见贺家一审败诉之后,贺家的律师西格尔对记者说的话吗?“一审判决,不是案件的结束。而是整个案件刚刚开始”。听听。用膝盖想都想得出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贝克夫妇一方也很清楚,这个案子只要局限在孟菲斯,只要局限在田纳西,我贝克就一手遮天!!

苍天有眼!还没冲出田纳西,正义之神就降临了。

说到这里,大家就应该清楚我们的李大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应该具有的地位了。虽然事后他公开责怪岳大博士在媒体面前刻意抹杀他的作用。这让人家感到:你李律师太功利主义。但我在这里要公开地为李律师主持公道:天地良心。没有李律师,我们根本想不到还有纪律法庭这一招。没准现在这个案子还憋在孟菲斯的卷宗袋里!没准贺家现在还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说不定还会走投无路,要么寻短见,要么铤而走险!(这正是当时鄙人最担心的)

我刚才提到苏联卫国战争中的莫斯科保卫战而不是斯大林格勒战役来打比方,就是要说明:虽然李兆阳的介入并没有成为官司胜负的转折点,但确实是一个官司的停损点。正如莫斯科战役让苏军结束了兵败如山倒的局面,站稳了脚跟。李律师帮贺邵强摆脱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虽然事后又连续败诉,但是每次贺邵强都可以立即上诉,整个官司的节奏已不再被贝克一方完全控制。这就是希望。而斯大林格勒战役则是苏军反败为胜的转折点。李兆阳的介入显然不具备这一点。


即使李律师事后有一些功利主义的要求,我看也完全合理。首先,李律师和岳博士的区别是,李律师是职业律师,岳博士是业余律师(当然事实证明岳是个优秀的业余律师)。职业律师和业余律师,有两个区别:

第一, 替人打官司是职业律师谋生的工具。当然每次都要求有回报。这个回报可以是金钱的,也可以是非金钱的(如名誉上的投资)。而业余律师是凭激情,凭正义感。他要求得到的是精神上的激励和信仰上的满足。两种不同的要求必然会导致两种不同的行为表现。要知道,虽然贺家的两个犹太律师为贺家服务3年分文不取。按孟菲斯当地的报纸披露:3年来他们的免费服务,如果按正常收费,值50万美金!换句话说,两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3年来损失收入50万美金。再换另一句话说,如果贺邵强按正常付费。打赢这场官司光律师费就要准备50万!但你知道两位律师得到了什么吗?他们得到的是其他律师梦寐以求的名声大振!他们得到的是其他律师一辈子都不可能有的在州最高法院出庭的机会。贺邵强的律师职业17年,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上州最高法庭!作为职业律师,他们付出了他们应该付出的,得到了他们应该得到的与他们付出相称的东西。作为职业律师,他们理直气壮。

第二, 职业律师不可能像业余律师那样,凭激情打官司。官司来了,不管你是否义愤填膺,不管你是否深恶痛绝。你都必须提供服务。而且呢不能像业余律师那样把全身心都投入一个案子中去。你必须同时关注许多毫不相干的案子。而业余律师就不同了。他就打这么一个官司,加上他打官司的动力是激情,所以他会效率很高,会迸发出许多意想不到的灵感。这与律师的水平无关。如果凭着这一点刻意去贬低那些专业律师的作用和水平,这就未免太不厚道了。

记得鄙人两年前发过一个帖子,替李兆阳律师说过话:李律师帮贺邵强解了这么大的一个套。同时要求在名誉上得到一点回报。这无可非议。双方都得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这就叫“双赢”。而我们华人则太注重于“玉石俱焚”,“你死我活”,“一山不容二虎”,“宁可。。。” 之类的文化了。难道我们吃过的亏还不够多吗?

(欢迎所有的人对我的偏颇之处作出纠正。来信或回帖都可以。我的伊妹儿是:zhan2@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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