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隔壁五味斋在讨论尊师的问题。我赶个尾巴,说点儿粗浅的个人看法。
我想,尊师传统的建立可能有这样三方面原因。第一,合乎礼法关于长幼、尊卑的次序。启蒙老师当然比蒙童年长,主考官也比门生地位高;技艺上的师徒关系也类似。第二,古时能识文断字的人少、书籍缺乏,学习资源和手段都很有限,在知识的掌握上老师通常比学生和大众都占有明显优势。第三,以前的读书,讲究道德文章以及治国之道(纯文科,嘿嘿),读书和做人有很多相通之处。所谓知书达理,知识越多越明理和高尚(至少期望如此),好的老师在道德方面也给学生树立了好典范。极端的好例子就是中学课本里讲过的左光斗和史可法。
显然,以上三方面在现代社会都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
第一,礼法中的长幼有序制早已崩坏。老毛贬知识分子为臭老九,是插曲之一。这年头,不论中外,大家都讲自由平等。又一说是,真理面前人人平等。靠年龄和地位来博取真心尊敬已经不可能的了。
第二,现代教学中,通常老师只是在知识上的某一方面暂时比学生强。现在学生要学习的科目很多,文理史哲和各类杂学,某位老师能教给别人的非常有限。而且资讯发达,时时处处都可以学到很多知识,完全不局限于课堂教学或者是老师讲解。老师已不再是知识传播的垄断途径。另外,知识上强过老师的在学校以外也比比皆是。所以对老师依赖性的减弱,自然也导致其权威性的大折扣。“尊”的意义大大减小。
第三,传统上我们爱讲“为人师表”,讲究对老师有较高的道德要求。现代意义上的老师,只是一项职业,混同于一切其他行业。老师自己也没有什么很强的道德约束。相反,老师们已经普遍懂得利用行业优势,以照顾学生的座位安排、作业辅导、班干部任职、社团活动等等为筹码,从学生和家长身上获取利益。在我家乡,有些老师搞出租屋,租给班上学生、卖给饭菜。给学生的好处是,在课堂外(收费)额外辅导他们的功课。而侵犯学生权益的事情也不再稀罕,小到研究生导师视学生为奴工,大到性侵犯未成年人。教育行业的腐败,师德尽失,破坏了尊师的道德基础。“敬”也无从谈起了。
总之,若把老师作为一个整体,尊师已经不再是理所当然的,而是要老师去赢取。我们还尊敬着的老师,只是那些值得尊敬的个体。不尊师,不是因为我们的堕落,而是这世界变化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