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轉貼:從北大“恆甫門”事件看高校的危機管理
北大的“張鄒之爭”很快演變成了全國青年學生對北大的“信仰危機”——對中國民主、科學發源地和最高殿堂的信仰危機。本人曾經在某高校校長辦公室擔任副主任工作,對於高校如何應對各種危機還算有些心得,因此,在整個事件中,格外關注北大的作為,希望北大能對咱們這些“非名校”有所教益。
但結果是令人失望的。北大在“恆甫門”事件的處理上實在乏善可陳。歸納起來,失誤在以下幾方面:
其一,反應遲鈍,貽誤戰機。
2007年4月4日光華管理學院院長張維迎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鄒恆甫“被開除董輔礽經濟學講座教授,從2007年5月1日起,停發鄒恆甫教授在學院享受的一切待遇,保留其學校工資”。
2007年5月31日,鄒恆甫在搜狐開博客,截止8月7日11:33(美國洛杉磯時間),發表文章665篇,共有評論19649篇,訪問量1896113。該博客成為鄒恆甫維權陣地。
2007年6月10日鄒恆甫公開發表《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部長的一封公開信》。
2007年6月12日06:30第一財經網站公開報道對北大光華管理學院國際合作與公關部的採訪,相當於光華管理學院正式通過傳媒宣布鄒恆甫被開除教授。
2007年6月13日,光華管理學院院長辦公會議決定,“解除鄒恆甫教授在光華管理學院的教授職務”。
2007年8月2日,光華管理學院國際合作與公關部發布《關於解除鄒恆甫教授職務的聲明》。
2007年8月6日,北京大學人事部在光華管理學院的主頁上發布了《北京大學人事部關於解聘鄒恆甫教職的通知》,全文如下:
通知
光華管理學院:
根據你院的報告,由於鄒恆甫博士自2004年以來未在北京大學承擔教學工作,且考慮到他是其他單位的全職工作人員,同意不再聘任鄒恆甫博士為北京大學教師。
北京大學人事部(蓋章)
2007年8月6日
也就是說,事件發生四個多月以後,公眾、媒體、政府皆被驚動之後,北大才有了唯一的一次表態。試想,如果北大校領導層面(而不是光華管理學院的層面)能在4 月份就出面協調此事,何至於鬧到今天難以收場?應對危機最關鍵的一點就是要反應迅速,將危機消除在萌芽階段。想來堂堂北京大學自然是智囊多多、人才濟濟,卻沒有人適時給校領導“提個醒”,實在是失職。
其二,妄自尊大,嚴重輕“敵”。
估計北大“牛人”太多,校方沒把一個區區鄒恆甫放在眼裡。豈料,鄒恆甫天不怕地不怕的湖南人性格(象毛主席哦),加上美國人的行為方式(直來直去),配合着國人對教育腐敗、學術腐敗的痛恨,又正對了青年學生理想主義、反體制的味口,最後再以北京大學這塊金字招牌作背景,小河溝里還真的翻起了大浪。北大在此事件中,嚴重忽視民意,嚴重破壞程序公正,將自身官僚主義的弊病暴露無遺,其惡劣影響必將超出鄒恆甫事件本身。而鄒恆甫揭露的北大教授高價走穴、權力鬥爭等內幕,更讓這一名校家醜外揚。要知道,高校如今正如坐在社會輿論的“火山口”,動輒得咎。一旦發生可能引發危機的事件,學校一定要充分重視,預備應對方案,放低姿態,爭取大事化小。一向高高在上的北大,不要以為只有跟政府高層的關係、跟大款大亨的關係、跟高鼻子洋人的關係才是公共關係。跟中國人民搞好關係,善待有民眾號召力的人,才是今後北大該進修的“公共關係學”。
其三,行政能力低下,處理不得要領。
縱觀整個事件,北大校方表現出來的行政能力之低下,令人大跌眼鏡。
北大人事部的《通知》,明顯應當是《關於同意解聘鄒恆甫教職的回覆》。連公文的文體都弄錯了!也就是說,如果按照北大的管理規定,對教授的聘任權在學院,就應由學院發文,而不能由學校人事部門去“通知”;如果對教授的聘任權在學校,則應由學校發文,那麼就不應有“同意”之說,並且必須有處理依據(即“根據校 XX號文”)。北大可是以文科見長的中國第一學府,出現這樣的錯誤究竟是故意邪?過失邪?
另外,對鄒恆甫究竟是開除(是一種行政處分),還是合同未到期提前解聘(是提前終止合同的行為,根據合同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還是合同已到期不再續聘(正常的經濟行為),媒體是一本糊塗帳,校方也不予以澄清。真懷疑北大管理者究竟有沒有法律意識?北大的法律顧問在忙些什麼?
這些都還只是形式上的瑕疵。北大對此事處理最不得要領之處在於,沒有抓住什麼是對學校發展最重要的東西,不權衡利弊,憑少數領導個人好惡處事。校領導不喜歡鄒恆甫而支持張維迎,這是預料之中的。鄒恆甫要打學閥、倒官僚,這不是讓校長、書記們自己革自己的命嗎?他們是不可能歡迎鄒恆甫這樣的人的。但幫着張維迎把鄒恆甫趕走是不是北大的最大利益呢?絕不是!鄒恆甫是中國經濟學界數一數二的招牌,他不僅自身是資源,而且身後還有一大股資源流。北大既有兼融並蓄的傳統美德,對待這樣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把美德再發揚一回——給他換個院所、換個名目繼續當教授。這種處理結局是多贏的:北大得到民主、寬容的好名聲,贏得鄒恆甫的感恩戴德,穩占鄒恆甫帶來的大量資源,同時起到一個“千金買骨”的示範作用;鄒恆甫“贏”了官司,從此安心教學,學子受益;張維迎擠走了不聽話的 “刺頭”,但不把事情做絕,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自身聲譽的進一步下降。但北大校方選擇了下策——支持張維迎把鄒恆甫擠走,結局是多輸的:北大官僚主義形象凸顯,口碑不再;張維迎名聲掃地,成為眾矢之的;隨着鄒恆甫資源的流失及北大內部派系之爭,北大經濟學水平下滑;鄒恆甫成為“反體制英雄”,失去學者應有之客觀與孤獨。
北大校方在此事件中選擇下策,究竟是管理能力太差還是私心太重,我不得而知。但我敢肯定,學費高昂的光華管理學院一定教不好《危機管理》這門課。從“恆甫門”事件,我們倒是可以自學點什麼。
標籤: 鄒恆甫 自強不息 張維迎
自強不息
2007-08-13 | 轉貼:從北大“恆甫門”事件看高校的危機管理
從北大“恆甫門”事件看高校的危機管理
[ 原創 ] [2007-08-08 05:04:03 | 隨心隨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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