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十二) |
送交者: 亦明 2007年11月13日10:01:59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作者:亦明_2007 回复日期:2007-11-12 1:49:56 (3) 败运商人方舟子 任何一个多少了解一点儿方舟子的人,都不会否认方舟子具有“追名”这个特点,因为他对名望的追求是赤裸裸的、不择手段的。但是,方舟子的另一个特点, “逐利”,则没有几个人注意到。因为不论是在新语丝网站上,还是在国内媒体上,方舟子一直在极力把自己塑造成这样一个光辉形像:清高、淡泊、对物质生活要求不高、对金钱不屑一顾。比如他说的什么立志科学呀、从事科学写作呀,理想主义呀,等等,无不是在为这个形像作注脚。2005年3月18日,《北京晨报》发表《方舟子:我和王海境界不一样》一文,其中有方舟子的这样一段话:“我和王海根本就是不同层次的。他是抱着经济目的的,他可以靠这个赚钱,我一点钱没赚到,还要倒贴调查成本在里面。我的境界和他不一样,不能相提并论。”2006年10月,《科技中国》发表《我相信我做的是有益国家和社会的事——专访方舟子》一文。当记者问他“现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什么”时,方舟子答曰:“在国内的收入主要是稿费和版税,在国外还有一些零星的收入。虽然收入不算高,但也能满足我的生活需要了,因为我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高。” “贴本打假”,并且“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高”,无不显示出方舟子的高风亮节。在这个物欲横流、享乐、拜金成为人们唯一信仰的世界上,仅此两条美德,就足以让人刮目相看了。但是,我们如果翻开方舟子的历史,仔细阅读一下,就会发现,方舟子的所说,和方是民的所作,不仅不一致,而且大相迳庭。事实是,方舟子不仅爱名,而且爱利。而他逐利的方式,和他追名的方式几乎是一样的,这就是:不择手段。下面,我们就看看方舟子的“逐利史”。 I “新语丝宫廷政变”:抓住了权,失去了钱 笔者在前面已经提及,根据方舟子自己的披露,新语丝网站在1996-1997年间,曾经酝酿把网站商业化,实际上就是转卖给另一家网站。这个计划后来因为内讧而破产,在内讧之中,方舟子“精明”地把新语丝社登记为“非赢利性”组织。这就是著名的“新语丝宫廷政变”。方舟子的这一举动,确实是把新语丝牢牢地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自己也“由‘联系人’变成了名正言顺的‘社长’”,(方舟子:《风雨纵横新语丝》),但这也使这个网站失去了在网络泡沫中大赚一笔的可能性。为此,方舟子曾不止一次地表示懊悔。 在作于1999年底的《造谣、谩骂也成商业化——兼谈新语丝的历史和未来》中,方舟子说,新语丝当时“有两种选择:一是保持州非赢利性性质,但是要象商业机构一样受联邦政府管理,既无非赢利性的好处,又无商业机构的好处,两头都不是人。二是解散非赢利性机构,重新注册成商业公司。”何去何从呢?显然,赚钱在这两种选择中占据相当的份量:“只许你们清韵赚钱,就不许我们赚钱?义务服务了六年,还不够!” 也就是在这期间,方舟子大骂新浪等网站是“骗子网站”,尽管他从来就没有说明这些网站为什么是骗子。不过,从方舟子后来讪着老脸到这个“骗子网站”开专栏来看,他当年骂人家,大概不外是因为新浪成了气候,赚了大钱,因而惹得涉网甚早、但到头来却两手空空的方舟子眼红而已。 II “脑白金骗局”:“要是不跟我们合作,我们会让你做不成” 在“宫廷政变”几个月之后,方舟子转移到了加州,名义上是在“索尔克”从事“分子生物学的前沿研究”。不过,我们已经知道,这位“非常适合做科学研究工作”的高才生,除了靠蹭车附骥得以发表一篇论文和获得两个专利之外,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他几乎没有在“索尔克”做出任何独立的科学发现。那么,他到底都干了些什么呢? 据《北京晨报》2002年3月21日的一篇文章,《脑白金的黑色3月》,史玉柱说:“1997年我去过一次洛杉矶,当地华人办的一家公司想与我们合作脑白金。说要是不跟我们合作,我们会让你做不成,也就让你存在一两年。他们提到了几个让我做不成的理由,其中有一个就是方某某……”。 方舟子在这篇文章发表的当日就将之“立此存照”,加按语说:“这是一篇为脑白金骗局鸣冤叫屈的文章,而这位‘妓者’所采用的手段也不新鲜,和以前的核酸骗局一模一样,都是制造‘国际阴谋论’,只不过学乖了点,造谣的时候含蓄了一些。对其驳斥见文中夹注。”(http: //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2/naobaijin_3yue.txt)。 方舟子的“文中夹注”很多,但独独对史玉柱上面所说的“其中有一个就是方某某”这段话没有作“注”。显然,他在当时对这个指控是默认了的。这说明,方舟子在告别科学研究的前夕,1997年,曾经预谋了“脑白金骗局”。显然,史玉柱没有和“方某某”们合作,於是导致了“我们会让你做不成,也就让你存在一两年”。果然,就在两年之后,方舟子开始向脑白金发难,在《中国青年报•数字青年》周刊(1999年10月25日出版)上发表《“脑白金”现象网上辨真伪》。方舟子真是言必有信! 2004年12月,在关天茶舍论坛上有人揭露,方舟子支持转基因技术是因为他受雇于美国生物技术巨头孟山都公司。为此,方舟子特意发布了一个《我与“转基因”关系的一点声明》。对於这篇声明,笔者将在下文分析讨论。此时,我们只着重于方舟子在声明的附录中,对一个网友的言论做出的“驳斥”。一位ID是“发现的跑”的关天茶舍网友说: “孟山都不算是生物信息公司。(方同学号称是生物信息公司顾问)。
对此,方舟子“驳斥”说:“此人似乎在暗示我曾经想和史玉柱合作搞脑白金,不成才去揭露脑白金。我从不与美国华商打交道,也不认识任何洛杉矶商人,虽然不可能完全排除会有人拿我的名字吓唬人,但是我在1997年并未开始打假,只是在海外中文网上和人掐各式各样的架(但从未涉及保健品、药品),除了网友,有几个人知道我?又有谁把我当打假斗士吓唬人?”(链接同上。) 方舟子虽然“在1997年并未开始打假”,但当时也并非是“除了网友,有几个人知道我”那样默默无闻。据他在2000年自己说:(1998年)“回国时,朋友们就问我,既然新语丝做得那么好,我在网上也有名气,为什么我不做网络呢?”(刘铮:《方是民(方舟子)博士采访录》)。也就是说,方舟子在1998年底告别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新语丝做得那么好”,他本人 “在网上也有名气”,连国内的“朋友们”在都知道这个事实。那么,方舟子怎么在六年后反倒谦虚起来了呢?怎么就成了“除了网友,有几个人知道我”了呢?你方舟子是不是谦虚得太过分了?再说,你在2002年给《脑白金的黑色3月》“立此存照”时,为什么对“这种谣言”不置一辞呢?再再说,假如史玉柱在 2002年是造谣,或者在1997年确实“有人拿我的名字吓唬人”,你方舟子为什么不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清白呢?这岂不比你一年后对野鹤的大打出手更有胜算? 所以,关于脑白金骗局一事,笔者也和“发现的跑”网友一样,“非常相信这事方舟子干的出来。” III 网络经济专家方舟子:“给我钱或者股票都可以” 变卖新语丝网站、策划“脑白金骗局”,都是方舟子在当“科学家”、从事“分子生物学的前沿研究”时的作为。那么,方舟子在脱下科学家的白大褂、“永久放弃已从事多年的分子生物学的前沿研究”之后,都干了些什么?他真的是象他在2000年说的那样,“将主要的精力用于科学写作”之上了吗?我们还是让事实来说话。 1999年,即方舟子从“全职生物化学家”转变成“全职网民”之后的第一年,新语丝网站共发布“新到资料”1850条,其中有84篇方舟子的文章。这84篇文章中,“科学写作”满打满算只有32篇,——其中超过一半是批判FLG的文章。另外52篇文章的主题,则全是关于网络的,并且有相当部分是关于网络商业的。如: 3月30日,《网站设计的四项基本原则》
很显然,当时的方舟子,并没有“将主要的精力用于科学写作”,倒是一副网络经济专家的嘴脸。 同在这一年,新语丝上发布了111条与汉林书店有关的消息和广告,占这一年“新到资料”总数的6%。这些消息和广告包括“汉林书城上月售出图书目录”、 “汉林书城上周排行榜”、“汉林书城新书推荐”、“汉林书城畅销书排行榜”、“汉林书城新书推荐”,等等。任何人都可以从中看出,新语丝网站与汉林书店是二位一体的,而方舟子为了多卖书,真可谓费尽心机、不遗余力。 总之,从新语丝网站在1999年的活动上来看,方舟子花费在网络商业上的心力要比“科学写作”多出好几倍。 【2003年,方舟子在新华网视频上说:“我们的网站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网站,是公益网站,我们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义务人员,包括我从那里没有拿过一分钱的工资报酬,完全是出于自己的兴趣,花业余的时间从事那个网站的建设,并没有拿到经济好处,也不指望以后拿到什么经济好处。”而在2000年8月,方舟子说:“我那个专利的royalty还算不少, 加上海内外的稿费,和国内的朋友合开的网上书店(汉林网上书城),就是这些杂七杂八的收入加起来,我的消费也不是很高,还是可以生活的了。”(刘铮:《方是民(方舟子)博士采访录》)。这明明是说,他自己确实从新语丝这个“非营利性的网站”“拿过工资报酬”。另据网友任真揭露,方舟子在“非赢利性”网站上办“赢利性”书店,属於非法行为。新语丝后来不得不将之关闭。(新语丝最后一次刊登“汉林”的广告是2005年7月23日,《广告:汉林越洋短信邮全面改版》;最后因此刊登“汉林新书推荐”是在2005年3月23日,推荐的是“方舟子《江山无限》”。这两条链接现在都已无效。)】 其实,方舟子在这一年不仅办网上书店,不仅炫耀自己的网络商业知识和才能,他还亲自参与了其他商业网站的工作。还是据他自己在2000年1月说:“这一年来几位朋友一直在筹建一个大型的商业网站,等正式开张后,我挂在网上的时间会多一些,至少每天要保证有八个小时一直挂在网上吧。”(刘华杰:《生物化学家 •诗人•网民》) 。但是,七个月之后,方舟子的口气变了:“去年有一个商业网站拉我入伙,算是我的正式工作,但我是在家里做。我当时跟他们提的条件就是我不想去上班,只要我能在家里做就成。本来很有前景,三月份股市大跌之后,估计暂时是发不了财了。我对发财的兴趣也不是很大,别人来找我入伙时我都是说我不去上班,但是忙可以帮,事情我可以做,给我钱或者股票都可以,只要不要我去上班就行。我自己的精力还是想放在写文章写书上。能发财就发,发不了我也在做自己喜欢的事。” (刘铮:《方是民(方舟子)博士采访录》)。 也就是说,在股市如日中天的时候,方舟子就踌躇满志地说“几位朋友一直在筹建一个大型的商业网站”,并且保证今后“至少每天要保证有八个小时一直挂在网上”;股市崩溃了,这个故事就变成了“有一个商业网站拉我入伙”,“我对发财的兴趣也不是很大”。不过,尽管“对发财的兴趣也不是很大”,方舟子还是要明确地告诉对方,“给我钱或者股票都可以”。我们搞不懂的是,“对发财的兴趣”得怎么样大,才能算是“很大”。把自己从小就立志献身的科学都抛弃了,来搞“发财”,还敢说自己“对发财的兴趣也不是很大”,——方舟子,I服了U! IV 张口叫卖“基因专利”,挥手痛打“基因皇后” 前面提到,方舟子当年告别科学实验室,很可能与他对那个基因专利的期望过大有关。“索尔克”是在1998年7月底申请这个专利的——在方舟子进入琼斯实验室仅仅两个月之后。(笔者前文根据Cell论文投稿时间来判断方舟子对那个基因克隆的贡献,显然是把他的贡献估计过高。)当时网络泡沫尚未形成,而生物制药则一枝独秀,研究艾滋病的药物更是“钱”途无限。大概方舟子当时以为自己中了大彩,后半生可以衣食无忧,不需要再靠搞科学研究来糊口了,所以在回国呆了两个月之后,就“毅然”地对琼斯说bye-bye了。 不过,也许那个专利并没有象方舟子所预期的那样,“得到一笔钱,可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也许方舟子得到的那笔钱仅仅“可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但没有能够满足他对发财的那个“不是很大的”兴趣。无论如何,在2000年“三月份股市大跌之后”,我们又看到方舟子满世界地宣传自己有一个治疗艾滋病的基因专利:那个基因是他克隆的,那个专利是他申请的。从他的言论以及时代背景来判断,方舟子在当时如此大张旗鼓地炒作那个专利,其目的,当然是要谋利,并且在中国大陆谋利——“给我钱或者股票都可以”。 关于那个基因专利,后果是这样的:有人向“索尔克生物研究院”举报,於是就发生了下面这一幕: “索尔克生物研究院(Salk Institute)的专利律师(Patent Counsel)Sheila Kirschenbaum回复甘怀远同学邮件摘要: ‘该专利属于索尔克研究院,如果使用与此专利有关的技术,必须向本院申请许可。也许方先生没有明白,作为索尔克研究院的雇员,通过劳动合同和索尔克专利政策,他把他的权利转给了索尔克研究院’。‘The patents are owned and controlled by the Salk Institute and a license from the Institute would be required to use the technology covered in the patents.’‘Perhaps Mr. Fang does not understand that as an employee of Salk, he was required to assign his rights to the Salk Institute per his employment agreement and Salk's patent policy.’Sheila Kirschenbaum联系方式:Tel: 858-453-4100 x1612, Mail: kirschenbaum@salk.edu”(密码:《有人支持贼喊捉贼吗——从“打假斗士”的收入谈起》。http: //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269555.shtml)。 也就是说,方舟子既不是这个发明的所有人,也不是这个发明的唯一发明人——他实际上是一位最不重要的发明人,——但却妄称自己“获得基因专利”,其行迹,与科技诈骗并没有任何本质区别。其实,在签署专利申请书时,方舟子就已经知道自己在这个专利中的权益和地位。“索尔克”专利律师说“也许方先生没有明白……”,不过是对他客气的警告。不客气地说法是:方先生不要装糊涂,不要以身试法! 就在方舟子向国人宣布自己拥有这个基因专利之后两个月,方舟子迈出了他的“科技打假”的第一步:与他同住南加州的“基因皇后”陈晓宁,被方舟子率领的88罗汉打得鼻青脸肿,从此在中国大陆、在互联网上臭名昭著。这出“生物化学家”大战“基因皇后”的大戏,至今被人们看做是方舟子打假的经典之作。就打假本身来说,这出大戏固然精彩。但是,在今天,当我们回过头来重新审视一下方舟子的人生劣迹时,我们就不能不产生这样的疑问:他打“基因皇后”的假,和他兜售自己的基因专利,是否有什么关系?关于这个问题,笔者将在后面讨论。 V “美国生物信息学科学家”粉墨登场 “基因皇后”事件之后,方舟子心中大概也明白了:他阻止了陈晓宁发基因的财,实际上也堵住了自己借基因专利发财的道路。打假固然使方舟子“一朝成名天下闻”,但是,空名换不来奶油面包,换不来轻衣肥驾,换不来美妻豪宅,换不来太平洋两岸的往返机票,更换不来那朝思暮想的“金钱和股票”。再说,名气大了,吃请的机会也多了,但总不能一味地“吃请”,而永远不“请吃”啊。请吃是需要金钱的,保持美国的绿卡是需要金钱的。不仅如此,连保持自己的“打假斗士”身份也是需要金钱的——当时的中国媒体,几乎每次采访方舟子,都要向他提出“你是如何养活自己的”这样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回答不圆满,方舟子打假的信誉就趋近于零了。 也就是在这个需要钱的节骨眼儿上,我们看到方舟子身披“美国生物信息学科学家”的外衣,从太平洋彼岸冉冉走进人们的视野。 【下节预告:(4)、方舟子与那个神秘的“美国生物信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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