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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体育精神。(兼与一网友磋商)
想和你说体育精神一事,你一直没回音,我自己有事耽搁了,没想到你还是回了贴。
关于中国体操选手年龄一事,在赛前几天就有报道说美国队向国际体联提出了中国队出现的这个问题,其依据比你找的新闻稿上的要有法律性。好像是前1-2年中国向相关组织报名时用的年龄。国际体联的答复是,根据选手的护照上的年龄来判断。
体育精神的范围很广,我就不一一说了。我想在这里说的是恰恰是中国体育界缺乏的,我们从小受教育中贝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的。那就是尊重裁判服从判决。
大家都知道西方对体育的重视程度和方式和中国是完全不一样的。在中国无论如何,在人们的印象中热爱体育的人就是一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而在西方,几百年来贵族,绅士阶层都是非常提倡体育运动的。当然,贵族和绅士们的体育运动和当时平民阶层玩的体育在具体项目上不一样。但是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准重裁判服从判决。运动员又提出自己申述的权利,但是在得到答复后,无论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无论是否看上去符合事实,都必须服从。当然,可以依照其他有效的途径进一步提出。但是必须对当时的裁决表示服从。这是一条非常伟大的体育精神,这对塑造一个人格完整的社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在赛前美国队的质疑是非常正确的,但是,在国际体联裁决后,服从裁决结果,他们继续参加比赛,表现出了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成熟的国际社会成员所必须具有的素质。
反之,现在那些事后诸葛亮们的瞎嚷嚷,起哄只能表现出一个农业国家民众才拥有的素质。真是贻笑大方。
当然,并不是说国际体联就会对此置之不理,我想他们下一步要做的是进一步完善确认选手年龄的制度,以杜绝可能存在的年龄造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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