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未我們一般會去付食店和沃爾瑪採購。逛超市小孩免不了下受到各種誘憾,會鬧着買玩具零食衣物。老大老三比較容易交流,大人多解釋一下就能提接受建議改變主意。但老二就會堅持到底。
在老二四歲多時,大冬天的一個星期六下午在沃爾瑪起超市,我們就遇上了一個特殊狀況。老二要買一大特別貴質量又不太好的玩具,並小聲對媽媽說一句,如果不買就會脫光衣服跑掉。媽媽並末在意,付款時沒買那個玩具。
我抱着小兒子,大女兒和太太清理東西,剛付完款,就突然聽到二女兒在旁邊大吼大叫大笑。一看,真氣死個人,我和太太都驚呆了,這個混賬脫光衣服,沿着櫃檯邊跑邊跳邊叫,雖然胖,動作確十分靈巧,一下吸引了好多人。太太氣得滿臉通紅,我恨得咬牙切齒,大女兒動作快,脫下外套趕上去將她捉住按下裹起來抱走。
大庭廣眾不便發作,但實在按捺不住我胸頭怒火,不等走出門我就從嗓子裡擠出聲音命令大女兒打,跟我使最大最大的勁打。活了幾十年,似乎現在才真正明白什麼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不打實在消不了我心頭之恨。
*** 孩子該不該打?打孩子是父母情緒的發泄,是父母想打不想打的問題,主語是父母。這跟教育孩子和孩子該不該打沒有很直接的關係。我有一個孩子小時候經常挨打,變換花樣挑戰父母的極限。後來變得象天使,既聰明又可愛,但跟挨打扯不上關係。她告訴我大多數挨打的時候,父母在那裡暴跳如雷,她在那裡雖然外面有節奏地哭,心裡確在冷靜地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