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某高校教授向社科院举报刘菊花抄袭的举报信
日期: May 18, 2011 08:53PM
尊敬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李秋芳书记:
尊敬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领导:
我正式举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刘菊花(导师时统宇)学位论文严重抄袭。刘菊花2000年至2002年就读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硕士研究生,方向为新闻学,导师为时统宇教授。2002年5月,刘菊花硕士论文答辩时,陈力丹教授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经查实,刘菊花的论文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内容为抄袭【详细内容请见本举报信附件】。中国恢复研究生招生以来,虽然间或有研究生因为论文抄袭被揭露并被取消学位,如此肆无忌惮的大篇幅抄袭,而且发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实属罕见。
刘延东同志指示“要对学术腐败零容忍”。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李秋芳同志也反复强调:“抓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治,加强对学者行为的规制。要认真执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建立不良学风记录,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职称评定、考核评优、干部提拔实行“一票否决”。要拓宽学术不端行为举报渠道,对信访和网络线索明确的举报,有报必查,查实必惩,让学术不端行为在我院没有立足之地”。
在过去的几周里,中国学术圈内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女士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一事。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十多家平面新闻媒体报道了这个事件,而网络媒体对这个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这一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对于刘菊花学位论文抄袭的处理,不仅仅关系到刘菊花及其导师时统宇教授,而且关系到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界、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界在中国社会和国际社会的声誉。
因此,我希望贵院有关部门能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的试行办法》,迅速核实我的举报内容,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