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教育改革 |
| 送交者: 张志远 2004年03月13日16:57:11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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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什么要支持教育? 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权。所以提供教育服务是政府的责任,责无旁贷!教育是一个维护社会公正的均衡器,通过受教育,每个公民都可以有一个平等发展的能力,防止社会成员贫富差距过大。政府有责任保护弱者,让上不起学的贫家庭孩子也能上起学。 政府支持教育更重要的一个理由是:教育有正的社会溢出效应。即除了学生个人直接收益外还会增加整个社会的收益。如科技的进步,公民更文明,犯罪率降低等等。这一切都是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带来的。 我们可以理解,当科学家发明治愈艾滋病的药时,这对社会的贡献将远远大于他自己得到的报酬。对社会而言,这种治疗消费的收益剩余就是社会溢出效应。 但是,其他人得到这些溢出效应好处却不用花钱,就成了搭便车者。教育的直接消费者——学生(或家长)无法迫使搭便车者付钱,实行这个任务的人只有政府,它通过对搭便车者课税来实现这个补偿。 现在我们明白了,政府支持教育的合理性有两点:①为了社会公正,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接受教育。②增加了教育的社会溢出效应。 二、政府办学的效果如何? 很遗憾,它没有很好地实现这两个目标中的任何一个。 (一)首先,贫困学生上不起学的问题远远没有解决。教育不是免费的。国家资助解决的只是显性成本的一部分,如学校建筑、设备、师资等。九年义务教育只是免去了学费,高中、大学国家只是补贴了一部分学费。而书本、杂费等其它显性成本却还是由学生承担。 即使这一点有限的显性成本,也会成为贫困孩子上不起学的重大障碍。此外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要承担大量的隐性成本,也就是机会成本,即为上学而不得不失去的工作的收入。隐性成本由其是在上大学的最为明显。因为岁数越大,受教育程度越高,潜在收入也就越高。 由于需要承担的教育的总成本是很高的。家长会认为供孩子上学但上不到大学毕业分配工作,就等于在耕地上播种、施肥、浇水,最后却颗粒无收一样。上学时间越长;损失就越大。加上学的东西很多都没用,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做自己利益最大化选择。所以,贫困山区的儿童不去上学而去放羊的大有人在! 如果政府真正把教育当作反贫困计划的一部分,让教育起到均衡器的作用。那么必须针对贫困学生补偿其受教育的隐性成本,而不是只补偿显性成本。 (二)我国的正规教育从小学到大学基本由国家包办并垄断,效率低下。而政府的力量和投入有限,私人办学受到种种限制无法形成主要力量。使教育服务远远无法满足需求,存在非常巨大缺口。这还不算,公办学校和国企性质同出一辙。国企有的病它都有。国家对教育的投入本来就有限,而且这点可怜的投入效率又低下,学校之间无法充分竞争,浪费惊人!所起的作用就又大打了一个大的折扣! (举个简单的例子,高等教育学费是受政府管制的,重点院校和普通院校,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学费都基本一样。学校无法按市场的需求差别定价,这就无法让价格体系有效配置资源,而导致教育服务缺乏效率,伴随的只有遍地的寻租腐败和招生黑幕)。 我们为什么要考大学?是因为只有达到某种(分数线以上分数)的素质或水平才能跟上大学的课,才能听懂教学内容,才能被培养出来吗?不是!我们多年来已经习惯了繁多的考试,使我们忘了考试的本来的功能和目的。由于大学是国家包办,并且供应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考试这个对每个人都公平的方法来筛选一部分幸运儿,享受国家有限的大学教育资源。 想到了这个道理,我们就明白了,考(上)大学仅仅是考(上)国家的补贴,而不应包括入学资格。 如果有的学生没考上大学,他只是没有考上享受国家补贴的权利而已。如果他不要国家补贴,愿意出高于大学教育平均到每一个学生身上的全部成本,这并不多侵占别人的机会和资源。那么,我们为什么不给他这个权利?而是将公民的受教育权毫无选择的剥夺。而且所出高出教育全部成本的那部分的钱可以用于帮助其他贫困学生,这对他自己、贫困学生和社会都是一件有利的事。这样可以增加一个甚至两个孩子上大学的机会。请注意!这个前提是:必须高于大学教育的全部成本,而不是只高于规定的学费,如果低于“全部成本”(尽管高于“学费”),那他还是挤占了别人的教育资源,是不应提倡的,因为国家补贴占教育全部成本很大一部分的比例。 结果在政府大力提倡扩大内需的今天,大批的富裕家庭学生出口和留学,大把大把的消费撒向国外。 (三)教育内容偏离 由于教育资源越往上越紧缺,所以只有越来越少的人能获得更高一级别的教育机会。这使得教师和学生都为了升学考试而填鸭式的教学和死记硬背的学习。教学内容走向畸形,只重书本,所学很多知识都是现实生活中没用的东西,考完就搁置了。这就颠倒了教育真正的目的——“育人”而不是“卡人”。 现在全社会都抱怨学生负担重。为什么中央下文件“规定”减负也总减不下来?“规定”是不起作用的,“规定”再多也增加不了一个学生的升学机会。只要教育紧缺不解决,学生负担就永远减不下来。如果大学能得到普及,负担肯定就减下去了,教学内容也会回归本来面目。 教育是由政府出钱包办,所以教育处处渗透着意识形态。政府垄断着教育的各个方面:教学内容(统一的教材编写出版)、办学机构(从小学到大学)以及学生升学机会(统一考试)。学生(和家长)没有发言权和选择权,无法选择自己真正想学的东西。只有逆来顺受,教材几十年如一日,与现实脱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也严重滞后。这对社会又是多么大的浪费!一代人的青春啊! 意识形态正是国家限制国外办学机构来中国办学的原因。其实政府不必因噎废食。可以制定有关法律政策,放他们进来,事先约法三章,如有违规,一律取缔,驱逐出境,让他们血本无归。“教育资本家”只是为了图利,为了赚钱,他只会提供更好的教育来竞争,他们只不会办傻事的。 三、解决办法的探讨:私人办学、学卷制、转移支付 教育改革的核心 是:国家放开对教育的包办和管制。让私立学校国外办学机构和公立学校享受同等待遇,公平竞争。教育部门的职能由现在的管制,回归为本来面目——服务。它要做的只是制定和维持公平竞争的办学规则。 国家对教育的支持,直接提供给学生而不是学校,把发言权和选择权还给顾客——学生和家长。最公平的办法是“学券制”,这是30年前由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提出的。大意是:发给每个学生家长可以抵补一个学生全部学校费用的学券。让他们选择自己满意的学校,用学券抵补学费。学校收到学券后向政府兑现补贴。如果有的家长选择名校,只需支付额外费用即可。 这样的好处是:学费成为学校的主要收入来源,它们为学费而展开的竞争将产生更高的效率。学校将更响应学生的需求,促进学校在教学同容和教学方法上产生大量创新。教育服务也会和其它商品一样,在总体数量上趋于最佳水平,不多也不少,不会有这么大的缺口或浪费。还可以减少寻租和腐败。学校也不用在该给谁加分照顾或为招全才还是招偏才等问题上而头痛。 学券制对农村和西部贫困地区最公平。教育是国家的职能,但现实却是国家把这个任务“委托”给各地区政府实施。结果自然是富裕地区(如城市)教育经费投入多,而贫困地区投入少,农村义务教育实际上是农民自己集资办教育。贫困地区的人们由于没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城市里的人们相比,自然就没有平等的发展能力,贫穷成了“世袭。”城市的富裕也成了“世袭。”而学券制的实施可以使农村的孩子得到和城里孩子一样多的补贴和受教育机会,从而以后改变这种巨大的不公平的差距。 当然,学券制只有在教育经费十分充足的理想状态下才能发挥最好的作用,在现状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不太适用。如果只是把这些不充足的教育经费平均分配给每个学生,而不附加其他措施,那么广大贫困学生还是因为缺一部分钱上不起学,还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平均分配是公平的,但这好像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我们的根本目的是:人人都有好学校上,从而达到公平、公正的社会理想。对于富裕家庭来说,教育可以看作是私人物品,他们无需政府资助。所以,现阶段的教育经费不太适宜平均分配,而主要应以转移支付为主。 这也符合“小政府”原则,国家的钱其实还是纳税人的钱,应用纳税人最小的钱办最大效率的事。政府应从富裕地区的教育中部分撤出,让有实力的私人或外资学校发挥力量和空间。政府应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主要支持贫困地区学生。或者在实行学券制后,在给予每个学生“平等数额学券”的补贴基础上,再给予贫困学生“额外的扶贫”补贴。 这样,才能达到政府支持教育的真正目的:1、为了社会公正,让更多贫困学生上起学;2、扩大受教育人数,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增加教育的社会溢出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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