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一华母打电话来咨询其儿(四岁多)在幼儿园上课时被他孩拿物所伤。眼角去医院缝了四针。可学校拿出当年入园时签的waver(其园对一切都不负责)且态度很差,告之其孩难管。之前也发生过不少次不严重的事故。问家长该(其为华人,老公白人)怎么办?
本人建议她和老公一起就这事应与园方严正交谈。让孩受伤这一事实是园方的责任事故。家长就这事不为受伤控告园方已是仁慈,他方怎可如此态度。签了waver就可以对受伤不负任何责任,不引起注意。那凭什么证明这种事故不会再发生。这园还有信誉再让家长相信可放孩在那。家长必须约谈园方负责人,这个有进医院的事态足够让园方头大而不是家长。(幼儿园收费中等,孩子多亚裔)
之后还拟了一邮让其修改后,建议发于园方。表示家长对园方处理事故态度失望,希望约谈且看出园方管理有所改善,否则保留对事故的追述权。
第二日,她回邮道: 她老公觉得她儿还上那个幼儿园,不好对园方不尊,以防儿吃亏。我无话可说,望他们好运。
一周后,那毋又电告儿子在playground 玩时,手指夹进门里。又被送急疹。幸好不昰粉碎性骨折,只打了石膏。问园方怎么做的? 和前次一样。只说又是一次意外。我问: 那你们家长真的认为园方连增加人手这一解决办法都不该釆取吗? 最少也该转学呀? 有安全问题不担心吗? 母道:我担心呀,可他爸不想转学,说要相信园方会处理好此事。本人又无话可说。
就本人在公校近十年工作经验。如有任何事故的处理如家长不坚持为自己孩争利。校方处理结果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对家庭不利。校方会以各种文件及法律条款为依据推卸责任。这很正常,因为一打官司就是大到百万,千万之数。且时间,精力无数投入。谁愿意发生。但大部分情况下,家长也不会去干那上述亊,劳命伤财。对解决问题提出不同意见,只是为了让事态及环境对自孩有利。在家长压力下,校方完全可以做出一些措施与家长合解,以家长利益为交换点,解决问题。
上述这例家长的忍让及懦弱,只会使园方态度更坚决地欺负这对夫妻到底。让他们认为是他们的儿子有问题(多动症等等)而逃避责任。如家长与之论理,至少增加人手,处理员工这些基本的措施还是会进行的。一纸waver就让这对家长让园方对事故不理不问,真是有些为他们可惜,这些为孩安全担忧的烦恼,家长也有很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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