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过去的你没有北京户口都不能进北京的时代,自然不会有这些人在北京存在。如今不仅人们可以在北京工作,也有工作的机会,那么就需要住房。经济快速发展必然导致工作机会增加,人口数量就增加,住房就紧张,房价就上升,总会有人租不起贵的房子,就不得不寻找和接受低廉住房,包括违章建筑的房子。
加州Oakland不久前一座房子大火,导致几十人死亡。原因就是本来是个库房的东西,被出租作为住房,给那些低收入的艺术家们住。Oakland与美国房价最高的三藩市隔湾相望,是码头工人为主要居民,因此属于比较穷的城市,曾经有过出租车广告,“你在三藩市买这个出租车面积的房子的钱可以在奥克兰买一座房子”,这些出租十有八九会载人开到对面的三藩市,因此可以作为房地产广告。
可见其房价的低廉,但也是无法被低收入的人承受,因为对比对岸的三藩市的平均房价一百五十万的概念,加州湾区的便宜也是“不便宜”,而奥克兰属于湾区,更何况那些不成名的艺术家。看看所谓的北漂们住什么档次的房子就知道了。
一个大库房,或者过去的厂房什么的,住进去几十人,分割出很多房间,甚至弄出了二层,但没有正经的楼梯,而是鬼子炮楼那种梯子,大家乱拉线用电。。。结果周末爬梯的时候据说是电线导致着火,人们困住二楼下不来,都烧死了。
之后市政府开始检查这种房子,封门(客观上赶人),罚款房主,起诉负责租房子的。。。也没见谁说不应该。反倒是有舆论问为什么没早这样做?否则这些人可能就不会死了,因此市长应该辞职。。。
北京的这件事与奥克兰的是一模一样,所有方面都是一样的,怎么就能弄出不同的看法?好像政府不应该这样做,难道人权的标准是不同的,人命就不是人权的范畴?
因此根本就是为我所用的概念,任意解释一个很常见和合理的现象。
比如我这里提出一个假想的情形,政府可以经济补贴这些顿时失去住房的“低端人口”,比如给钱让其可以住合格但价高的房子,然后从那些违章出租房子的人手里罚款(因为他们是这件事的违法者),而且是巨款,因为需要能cover那些补贴的钱,如果交不起就没收这些房产拍卖。
我打赌还是同样的那批人,会在第一时间抨击北京政府没人权,侵犯私人财产。。。
因为人命也好,资产也好,不过就是个自己发泄的工具,反正不是自己的。而道德高地,和为民伸冤的形象是自己的。
中国最没有出息的就是知识分子阶层,属于变色龙和极端自私不愿意负责任的一群人,尤其是现在这些公知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