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基6月18日參與遊行,重申暫毋須警方保護,因相信香港有“人身安全”。(香港01網)
(記者蘇智敏報道)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等特區官員於7月5日在北京與中國公安部、港澳辦等中央機構會面,就兩地通報機制進行磋商。但下午即傳出,寧波公安侷促香港書商林榮基返內地接受調查,如不返將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的消息。
據親京媒體大公網5日下午的報導,寧波警方向赴京磋商兩地通報機制的特區官員匯報表示,林榮基6月2日在韶關提出返港處理個人事宜,並保證遵守取保候審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同意其返港。但林返港後公開表示不會返回內地,公安機關也無法與其聯繫。鑑於林的行為已經違反取保候審規定,寧波警方敦促林榮基立即返回內地接受調查,如拒不返回,“將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寧波市公安局同日發出新聞稿,也稱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事訴訟法》取保候審規定,“如拒不返回、我局將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這篇新聞稿大部分都在重述林榮基違反“非法經營罪”經過及案情。又再次稱,是林榮基自己提出與妻兒關係不和,加上在港居住困難,故公安根據其請求和意願,“為其工作生活提供了必要幫助”。
香港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於上月16日,在港召開記者會,講述自己從被失蹤、被認罪,到被銷案的經過。他稱被“中央專案組”帶走後,監視居住近8個月,指出中共逼他簽字同意不聯絡家人、不找律師,並被迫在中共安排好的“劇本”下,在電視前“認罪”。
林榮基表示,在當時處在很驚恐的情況下,“要你簽賣身契你都會簽的啦”。他還批評香港政府沒有出面協助,並認為警方不站在市民這邊。他並反駁寧波公安稱他想留內地的說法,稱自己不會離開香港。
當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對外強調,林榮基是中國公民,他在內地違反中國法律,中國部門當然有權依法處理。
親中媒體《星島日報》,在6月17日的報導“寧波公安局指林承認非法經營罪”中說“鑑於林目前的情況,辦案部門將適時提請啟動與香港警方的相關工作機制。”
但《蘋果日報》引述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當時的說法,指出香港與內地並無移交疑犯協議,香港警方從來沒有亦不會將港人移交內地。大律師公會主席譚譚允芝早前亦表示,即使有港人觸犯內地法律,但目前香港與內地並無任何移交疑犯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