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荣基6月18日参与游行,重申暂毋须警方保护,因相信香港有“人身安全”。(香港01网)
(记者苏智敏报道)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等特区官员于7月5日在北京与中国公安部、港澳办等中央机构会面,就两地通报机制进行磋商。但下午即传出,宁波公安局促香港书商林荣基返内地接受调查,如不返将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消息。
据亲京媒体大公网5日下午的报导,宁波警方向赴京磋商两地通报机制的特区官员汇报表示,林荣基6月2日在韶关提出返港处理个人事宜,并保证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同意其返港。但林返港后公开表示不会返回内地,公安机关也无法与其联系。鉴于林的行为已经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宁波警方敦促林荣基立即返回内地接受调查,如拒不返回,“将依法对其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宁波市公安局同日发出新闻稿,也称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规定,“如拒不返回、我局将依法对其变更刑事强制措施”。这篇新闻稿大部分都在重述林荣基违反“非法经营罪”经过及案情。又再次称,是林荣基自己提出与妻儿关系不和,加上在港居住困难,故公安根据其请求和意愿,“为其工作生活提供了必要帮助”。
香港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于上月16日,在港召开记者会,讲述自己从被失踪、被认罪,到被销案的经过。他称被“中央专案组”带走后,监视居住近8个月,指出中共逼他签字同意不联络家人、不找律师,并被迫在中共安排好的“剧本”下,在电视前“认罪”。
林荣基表示,在当时处在很惊恐的情况下,“要你签卖身契你都会签的啦”。他还批评香港政府没有出面协助,并认为警方不站在市民这边。他并反驳宁波公安称他想留内地的说法,称自己不会离开香港。
当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对外强调,林荣基是中国公民,他在内地违反中国法律,中国部门当然有权依法处理。
亲中媒体《星岛日报》,在6月17日的报导“宁波公安局指林承认非法经营罪”中说“鉴于林目前的情况,办案部门将适时提请启动与香港警方的相关工作机制。”
但《苹果日报》引述保安局前局长、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当时的说法,指出香港与内地并无移交疑犯协议,香港警方从来没有亦不会将港人移交内地。大律师公会主席谭谭允芝早前亦表示,即使有港人触犯内地法律,但目前香港与内地并无任何移交疑犯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