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預定選擇”並非如您所說的是“基督教的信仰”,而僅僅是加爾文及某些衍生宗自己的教義。即使在新教內,為數眾多的路德宗和聖公會等等等等均沒有接受此教條。
更重要的是,你誤讀,並且自己已經完全違背了這條被你置於因信稱義之前的教義。“預定選擇”並非所敘述的那樣,“不依賴於行為的善惡,卻依賴於信仰”。如果你的信仰能救你自己,能讓神去改變主意,那就不是“無條件預選”了,而是實質上的自我救贖VS自我放棄了。真正的揀選說講的是“無條件”揀選,你的行善或行惡,你信仰或墮落,你的一切一切都既不能改變,也不是左右神的揀選或恩典的原因,而恰恰是神已經預見,已經預知,並且已經預定(預選)的那個事情本身。。。。
所以,您通篇文章反覆再說,誰誰違背了對神的信仰,所以不能受到神的庇護,要受到神降災難的懲罰,等等等等,其實都完全違背了“預定選擇”的觀念,本質上仍然是一種自我救贖,善惡有報,甚至現世現報的世俗思維。聲明,本人對“預選”VS“自救”並無傾向性,我只是指出你思維邏輯的矛盾。。。。並善意提醒你不要偏離你所信仰的加爾文教義。。。否則也屬於你自己說的擺錯了人神關係,偏離了神所要看到的信仰,與被您鄙視的羅馬天主教和而羅斯東正教沒什麼去別,也會受到你自己認為會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