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正確評價毛澤東的功過是非,是一個至關重要的、關係全局的原則問題;李銳對毛澤東批判、詆毀影響較大;迄今以來,未見系統的批駁,因之,就很有必要對李銳的批毛的錯誤觀點,認真地進行評論、批駁。
為毛澤東討回公道,還歷史的本來面目,消除其惡劣影響。
然而,李銳信誓旦旦:“平生為文,從來謹慎,已出出版的幾十本書可以為證。”又說:“中國自己的研究者責無旁貸,自然更應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對毛澤東晚年錯誤思想的一系列問題作出符合歷史的科學說明。”(《反“左”文選》第70、394頁)
李銳對毛澤東的研究和批判果真是“為文謹慎”、“實事求是”?果真是作出了“合乎歷史的科學說明”?
不是,當然不是。
對於李銳非毛化的錯誤觀點,我在詳加分析、評說之前,不妨先從李著《毛澤東秘書手記》一書的封面包裝,搞清楚李銳是怎樣一個“毛***秘書”,領教領教他自我標榜的所謂“為文謹慎”、“實事求是”,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藉以對李銳“批毛非毛”,有一個初步的了解。
1999年南方出版社出版了李銳批判毛澤東晚年錯誤的大作。這是他投向毛澤東的一顆“重榜炸彈”,想一舉把毛澤東炸得“粉身碎骨”。時下中國實行市場經濟,許多假冒偽劣,經過業精心包裝,足以以假亂真。李銳深悉市場之道,他的有部大作封面名為:《毛澤東晚年悲劇 毛澤東秘書手記》,而這是精心設計、巧妙包裝的樣板。
這樣一本旨在全盤否定毛澤東晚年的書,一經包裝為《毛澤東秘書手記》,自然會產生巨大的“轟動效應”,大大地提高產品的知名度。你們看:連“毛澤東的秘書”都“站出來”批判毛澤東了!既是“毛澤東秘書”,無疑與毛澤東是零距離,一手貨最多,又不是記回憶,更沒有道聽途說,全屬“手記”,它的權威性、真實性還能懷疑!毛澤東的敵人,如獲至寶,彈冠相慶。然而。但這卻是一種蠱惑人心的虛假包裝。
李銳究竟是怎樣一個“毛澤東秘書”?
令人困惑不解卻是:李銳既是“毛澤東秘書”,為什麼幾十的來,中央公開的正式文件中,李銳作過毛澤東秘書,竟然查無實據?為什麼這些年來,毛澤東身邊工作人員寫了那麼多回憶文章,卻無人提及?又為什麼《毛澤東傳》(1949—1966),上下兩大卷,洋洋130萬字,竟無一處提及毛澤東的這個秘書李銳?
好在李銳自已多次講得較清。原來是這麼一回事;
李銳說:1958年年初南寧會議接近尾聲時,我是為三峽問題去與會的。我與林一山關於三峽問題的發生爭論。“就我個人來說雖然三峽的爭論結束了,可是一種‘百年難遇幸運’卻降臨到我身上。完全出乎意料之外,辯論結束這之後,毛澤東以秀才的名義嘉獎我,要我當他的秘書。我以工作繁忙作推辭,結果還是要我做他的兼職秘書。”(《手記》第373頁)在《手記》的另一處,李銳還講到,毛澤東在上海會議講到這個問題時,把這種“兼職秘書”稱為“通訊員。”他說:我要找通訊員,一部一個,人由我自己找。你們可以找通訊員,為什麼麼我不可以找?我已經找了個李銳。(同上書,第220頁)對此,我還是相信是真的。
只不過按照李銳自己的這種說法,他當的也只是毛澤東“兼職秘書”,而不是毛澤東“秘書。”這種兼職秘書,一個部一個,確切地說就是“通訊員”。不然,一部一個,豈不秘書成災?看來,毛澤東的本意,是在一部找一個通訊員,直接向他反映中央各部的工作實情。事實上,李著“述職”,也無非是大躍進中給毛澤東上了三次書。
李銳的這本書,所作的精心包裝,主要有三層:
其一,是把毛澤東“通訊員”、“兼職秘書”,包裝成為“毛澤東秘書”。
因為按照李銳自己這種說法,毛澤東曾先讓他“秘書”,他自己“以工作繁忙作辭掉了”,結果還是要他做毛澤東的“兼職秘書。"這種通訊員、兼職秘書,當然不同於專職秘書。李銳是的主職是水利部副部長,兼職是毛澤東的通訊員、秘書。專職秘書和兼職不是一回事,兩者的相距十萬八千里。李銳卻在封面要把“毛澤東兼職秘書”中的"兼職"二字去掉,搖身一變,成"毛澤東秘書"。
試問李銳:為什麼在毛澤東走後23年,把自己本來已經辭掉了的“毛澤東秘書”的桂冠,可以不經毛澤東"同意",就擅自戴到自己的頭上?這不是欺世盜名,假冒偽劣呀!
其二,把短暫的“兼職秘書”包裝成為長期“毛澤東秘書”。按李銳自已的講法,他擔任毛澤東“兼職秘書"的任職時間,受命是南寧會議的末尾。大抵是1958年1月下旬。去職在廬山會議的後期,大約是1959年8月中旬。總共只有短暫的19個月時間。
而李銳在《手記》中批判毛澤東的內容,在時間上涉及五十年的跨度,上迄毛澤東的旱期的思想和活動,下至1997年“十五大”《關於防‘左’的感想與意見》。李著封面包裝為《毛澤東秘書手記》,這就刻意誤導,本書所論幾十年的內容,一概出自在任“毛澤東秘書的手記。”
請問李銳:你當毛澤東兼職秘書只有18個月的短暫時間,又怎能涵蓋得住五十多年的漫長歲月?這豈不是把18個月的“毛澤東秘書手記”,冒充為五十多年“毛澤東秘書手記”?
其三,把李著對毛澤東的批判、攻擊和誹謗的全部言論,包裝成為“手記”。何謂手記?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的《現代漢語辭典》對手記是這麼解釋的:“1、親手記錄;2、親手寫下的記錄。”(第1204頁)可見,手記有原始記錄的鮮明特點。李銳的反毛大作中,有不“手記”的東西有?不是完全沒有。例如,論及廬山會議問題,就有些出自他的“筆記本”,這是“手記”;還有李銳1958年給毛澤東上書的一個底稿,這是“手記”。但這種“手記”的東西,在李著中,實屬鳳毛麟角。把全書都包裝成毛澤東秘書“手記”,則是“假冒偽劣”?只當了18個月的“毛澤東兼職秘書”,能“手記”出前後長達五十年的內容?這真是天方夜談。
順便提及,1993年貴州民族出版社推出過《毛澤東和他的四大秘書》。李銳難說全不知曉。以擔任毛澤東秘書的任職時間而論,田家英18年,陳伯達30年,周小舟也有2年多。李銳據他自己說也僅只擔任19個月的毛澤東“兼職秘書”,卻位居“四大秘書”的第二位,真叫人笑掉了牙。如果李銳對此事全然不知,那就只好別論。
僅從李著《毛澤東秘書手記》的這種虛假包裝,就可清楚看出,李銳是怎樣一個“毛澤東秘書”了。他對毛澤東的批判,所謂“為文謹慎”、“實事求是”,是假的。
李銳多次提出,思想戰線也要“打假”。這個主張切中時弊。很好,很好。只不過李銳的這個“非毛”大作封皮招牌,就是十足的的“假冒偽劣”。可悲,可悲!
這就作為我對李銳對“非毛”的評論的一個開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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