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獻出版社出版的《毛傳》(1949-1976上)第990-881頁的記載,針對炮擊金門等有關問題,在一九五八年的十月十三日,毛會見了定居香港的新加坡《南洋商報》撰稿人曹聚仁。
作陪的有周恩來、李濟深、張治中、程潛、章士釗。
毛告訴他們:“只要蔣氏父子能抵制美國,我們可以同他合作。我們贊成蔣介石保住金、馬的方針,如蔣撤退金、馬,大勢已去,人心動搖,很可能垮。只要不同美國搞在一起,台、澎、金、馬都可由蔣管,可管多少年,但要讓通航,不要來大陸搞特務活動。台、澎、金、馬要整個回來”。
毛說:“我們的方針是孤立美國。他只有走路一條,不走只有被動。要告訴台灣,我們在華沙根本不談台灣問題,只談要美國人走路。蔣不要怕我們同美國人一起整他。”“他們同美國的連理枝解散,同大陸連起來,枝連起來,根還是你的,可以活下去,可以搞你的一套。”
章士釗插話說:“這樣,美援會斷絕。”
毛說:“我們全部供應。他的軍隊可以保存,我不壓迫他裁兵,不要他簡政,讓他搞三民主義,***在他那裡反,但不要派飛機、派特務來搗亂。他不來白色特務,我也不去紅色特務。”
曹聚仁問:“台灣有人問生活方式怎樣?”
毛說:“照他們自己的生活方式。”①(①毛同曹聚仁談話紀要,1958年10月13日。) 轉
毛這次談話,是對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基本方針的重要補充。後來被周恩來概括成為“一綱四目”,於一九六三年初通過張治中致陳誠的信轉達給台灣當局。“一綱”是:“只要台灣歸回祖國,其他一切問題悉尊重總裁(指蔣介石。──引者注)與兄意見妥善處理”。“四目”包括:“台灣歸回祖國後,除外交必須統一於中央外,所有軍政大權人事安排等悉由總裁與兄全權處理;所有軍政及建設費用,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撥付;台灣之社會改革,可以從緩,必俟條件成熟,並尊重總裁與兄意見協商決定,然後進行;雙方互約不派人進行破壞對方團結之事”。②(②見張治中給陳誠的信,1963年1月4日。)
由以上權威的歷史記載可以認定,毛才是對台灣和港、澳實行“一國兩制”方案的最早的真正設計者。而後來的小平同志和第三代,應當是“一國兩制”方案的執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