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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析少奇之死的“注水回憶”(中)
送交者: lesson 2011年03月14日05:03:2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鶴齡:詳析少奇之死的“注水回憶”(中)  

   

前言  

長期以來,關於少奇同志患病期間的治療情況特別是最後在開封27天的治療與死況,社會上出現了許多稀奇古怪的謠傳,有的傳言甚至已進入國史。本文從尋根探源入手,經過認真整理並對此進行了比較全面系統深入的剖析,試圖揭示其真相,還歷史的本來面目。  

全文共21篇。由於文字過長,擔心網友缺乏耐性難以一次看完,故分上、中、下三帖發出。此為中帖,收第8——第14篇。

不周之處,請網友們補充;錯訛之處,則請批評指正。謹表謝忱。  

各篇標題如下:  

一、引子  

二、評劉軍醫的《共和國主席劉少奇最後的27   

三、評李看守的《劉少奇囚禁在開封的最後日子》  

四、評李衛士長與師振德的有關回憶  

五、少奇沒坐過牢他的一家沒有六人坐牢  

六、死於文革期間不等於“文革慘死”  

七、少奇同志是病死而非迫害致死  

八、“蟻行蠕動去打飯”不合事理  

九、“吃剩菜餿飯”和“看病如上刑”的證偽   

十、蘸紫藥水寫字告之轉移開封並無不妥   

十一、造反派故意停藥辯析  

十二、對塑料瓶捏成了“寶葫蘆”的質疑   

十三、“試體溫表5個小時取出”冤枉了好心護士  

十四、臨死前是否有過搶救的考證   

十五、全身真的沒有一條好血管嗎  

十六、不可能長出的“白髮尺多長”   

十七、“全身赤裸”之謎   

十八、死時“全身發臭”是無中生有的事   

十九、遺體的小腿和腳露在車外是不實之詞   

二十、怎樣解讀用“劉衛黃”的姓名登記火化   

二一、朱可先的《劉少奇的最後27天》是什麼玩意

 

 

······························

 

 

八、“蟻行蠕動去打飯”不合事理  

   

少奇子女敘說:“到飯廳吃飯,短短的30米距離竟要“走”上50分鐘,甚至兩個小時。前後跟着的看守戰士誰也不敢上去扶。最後根本不能走了,只能由工作人員把飯打回來吃。”  

網上查到一份螞蟻行進速度的試驗報告,測得螞蟻在地面每分鐘可爬行1米,推算出時速可達60米。  

30米“走”了50分鐘,這樣的速度已經低於“蟻速”了,可算是“低蟻速” ,兩個小時“走”30米,那就只能叫“超低蟻速”!  

這種速度,對於螞蟻來說,是急速的行進,而對於人來說,基本上就是處於“靜止”不能動彈的狀態。  

一個人,只要他的兩條腿還勉強可以站立,只要他的兩隻腳還勉強可以挪動,就不可能在50分鐘特別是兩個小時這樣的長時間內只走動30米!  

再說,少奇同志如此艱難的“蟻行蠕動”着去打飯,即使看守的衛士不敢上前去扶而有耐心在後面看着跟着(他們反正也沒有別的事要干),炊事員應該就不會有這個耐心了。讓他守候50分鐘甚至兩個小時等少奇同志來打一次飯,他還要不要休息!?他還要不要做下頓飯!?  

假如我是那裡的炊事員,我就不會這麼幹。我就偏要把飯送上去,誰要囉嗦找麻煩,你就替我來當班!  

   

   

九、“吃剩菜餿飯”和“看病如上刑”的證偽  

   

少奇子女敘說:“年近七旬,他滿口只剩七顆殘存的牙齒,嚼不動窩頭、粗飯,又長期患有胃病,加上經常吃剩菜餿飯,常拉肚子,手顫抖得不聽使喚,飯送不到嘴裡,弄得滿臉滿身都是。病得太厲害了,大夫、護士也不敢給好好看。每次看病前先開一陣批鬥會,醫生一邊檢查病情一邊大罵:‘中國的赫魯曉夫!’有的用聽診器敲打,有的用注射器使勁亂捅,看病就跟上刑一樣。”  

上述情況是否屬實,無須我們多說,請亭亭兄妹的“老李叔叔”出來證偽就行了。《衛士長回憶》:  

“我們到食堂打飯,人家就白眼看我們,說我們是保皇派。少奇同志牙齒不行,咬不動。我們就回來熱熱,多煮會兒。這時候他還能吃,什麼米飯、窩頭,後來他一生病就不行了,吃飯吃不了了,手和嘴對不上,菜舉起來放不到嘴裡。這時候病就重了,吃飯不能吃了,起不來了。我給警衛局寫了個報告。後來總理知道了,趕快從北京醫院調專家會診。什麼肺部專家、心臟專家,調大機器來照,最後會診,各種抗生素用上,止住了。又從醫院調了兩個護士。”  

李衛士長雖然提到了“牙齒不行,咬不動……手和嘴對不上”等情況,但並沒有提到過 “吃剩菜餿飯和敲打亂捅”的事。至於看病的問題,他的話不但對“看病如上刑”作了證偽,同時也證實了顧英奇的《文革中搶救劉少奇紀實》一點沒有假!  

“經常吃剩菜餿飯……每次看病前先開一陣批鬥會,醫生一邊檢查病情一邊大罵:‘中國的赫魯曉夫!’有的用聽診器敲打,有的用注射器使勁亂捅”等情節,李衛士長沒有為之證實,不知少奇子女將請誰來為他們證實?  

   

   

十、蘸紫藥水寫字告之轉移開封並無不妥  

   

關於1969年中央領導疏散的問題,有說是根據林彪的“一號命令”部署進行的,旨在藉此迫害老幹部。有說是根據毛主席的決策由周總理主持安排的,是準備打仗的一項具體措施。  

對於這兩種意見,本文不作探究。但可以肯定幾點:  

1、中蘇兩國當時確實存在着戰爭的可能性。 1968820 ,蘇聯曾有過占領捷克斯洛伐克的軍事行動。 196932 ,蘇軍又發動了入侵我國珍寶島的軍事行動。由此可以看出,只要中國好欺負,蘇聯是絕對不會心慈手軟的。如果珍寶島戰役中國戰敗,一場惡戰很可能就爆發了。因此,備戰成了當時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毛澤東在中共九大前夕就發出了"要準備打仗"的號召。5月上旬,中央召開過戰備工作座談會。6月下旬至7月上旬,召開了"三北"地區作戰會議。827日,中央作出成立全國性人民防空領導小組和各省、市、自治區人民防空領導小組的決定,從此,開展了群眾性的"深挖洞"活動。9月上旬,召開了全軍戰備工作會議。926日,毛澤東批示:"軍隊不要鬆勁"(此段引自《1969林彪第一號令與疏散中央領導人的真相》)  

從那個時代走過來的人一定都還記得,當時,“深挖洞、廣積糧、備戰備荒為人民”的大標語,刷得到處都是。防空洞沒有哪座城市沒有挖。所以,備戰是真的而不是假的,是扎紮實實的而不是松松垮垮的。正因為備戰的紮實,才避免了中蘇之間全面戰爭的發生。  

2、作為準備打仗的一項措施,中央領導的疏散有必要性。  

3、確實有一大批中央領導疏散到外地,包括毛主席、朱德和林彪在內。三人分別去武漢、蘇州、廣東。劉少奇、徐向前到開封。李富春到廣東從化。陳雲、鄧小平到南昌。陶鑄到合肥。董必武到廣州。葉劍英到長沙、陳毅到石家莊。劉伯承到漢口。聶榮臻到邯鄲……。  

中央文獻出版社編輯的《周恩來年譜》記載:  

 19691017 :林彪作《關於加強戰備,防止敵人突然襲擊的緊急指示》,全軍進入緊急戰備狀態。次日,黃永勝等以林副主席第一號令正式下達林彪的《緊急指示》。在此前後,根據毛澤東意見和中共中央統一部署。在京的一些黨和國家領導人、大批黨政機關及其幹部家屬被戰備疏散到外地。  

4、疏散工作由周恩主持進行  

據《1969林彪第一號令與疏散中央領導人的真相》一文載:  

疏散中央領導人的工作是在周恩來主持下進行的。為此,周恩來讓汪東興暫時留在北京協助其事。關於疏散安排的報告是由當時的中央辦公廳主任汪東興和副主任王良恩簽名上報的,由周恩來指示後下達執行的。  

   

少奇同志正好在1017日轉移到開封。關於此事,其機要秘書李智敏有一段回憶:   

“大概是1969年的 1017 ,中央辦公廳的汪東興到劉少奇同志的辦公室,首先給我們工作人員開會,布置了一下,說是要把少奇同志轉移到外地,把劉、鄧、陶都轉移到外地去,讓我們工作人員做好準備。同時給少奇同志宣布了這個指示,是在他的房間裡宣布的。當時宣布的時候,少奇同志不聽,他們就對着他的耳朵說,他把臉轉過去了。後來又讓身邊的護士,用棉花球、紫藥水寫了幾個字,內容是為了安全起見把你轉移到外地去,給少奇同志看了。他仍然是把臉轉過去,不看,以示反抗的意思。”(《“文革中的片斷回憶》——李智敏 O"@p_Ve
 
   

先向工作人員打招呼,再到少奇同志房間裡宣布通知,少奇同志不聽,就附耳再念。少奇還是不聽,便寫成文字給少奇看。傳話者的此舉,並無不妥。因為他所以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向少奇傳達,目的是要講清中央疏散的精神,希望少奇同志能聽明白這個“為了安全起見把你轉移到外地去”   

至於用紫藥水在報紙上寫字更沒有必要大驚小怪。那時候特別講究節約,在沒有墨水和紙張的情況下,作出用紫藥水寫字的行為說明當時對傳達文件精神的高度重視,其目的也就是為了講清並希望少奇同志能明白這個“為了安全起見”   

如果,護士當時不惜浪費紫藥水在報紙上寫的是“中央決定將你這個叛徒驅逐出中南海”之類的惡語,那麼,今天的我一定會以手中的筆作刀,朝她的胸口狠狠的一擊。然而,事實上她寫的卻是“為了安全起見把你轉移到外地去”。我們還有什麼理由責怪她呢!因為講清了、讓少奇同志聽明白了“為了安全起見”,就可以減輕他精神上一些壓力,對他的身體有很大益處!  

即使這個“為了安全起見”是假的,其中也體現了一種對少奇同志的尊重——是將他和其他中央領導按照同一個中央文件精神疏散而不是作為“叛徒”驅逐出北京的。否則,真按“叛徒”待遇,轉移一個安置地方,還有必要再三再四的講清“為了安全起見”嗎?根本不打招呼就可以轉移了!說一句“現在將你轉移某處”就是最大的瞧得起你了。如果要刺激一下,加上幾句如“勒令轉移、限期轉移、驅逐、滾蛋”之類的惡語,也不怕你不轉移嘛。  

是不打招呼好還是打聲招呼好?肯定是後者好。如果不打一聲招呼就將少奇轉移了,少奇的親屬肯定也會有話要說的:“連一聲招呼也沒有,就把他轉移到開封了。”  

是用“為了安全起見”打招呼好還是不說原因用生硬的語言或是惡語打招呼好?肯定是前者好。如果是後者,少奇的親屬肯定也會有話要說的。  

少奇同志的親屬今天就是在把傳達者前面兩步工作抹殺掉的前提下,沒頭沒腦的用一句走前,護士用棉簽蘸上紫藥水,在一張報紙上寫了幾個大字:‘中央決定把你轉移到另一個地方’”在說事,而將“為了安全起見”的內容向公眾隱瞞了。接下來又把李智敏所述 他們就對着他的耳朵說”改成了“他的衛士長上前對着耳朵把紙上的字念了一遍” 。這一改,“他們”所做的三個步驟的工作就只剩下“護士用棉簽蘸紫藥水”寫字了。  

 究竟是誰附耳說的?《衛士長的回憶》中,李衛士長並沒有說是他。少奇同志的機要秘書李智敏應該不會說假話的吧。  

   

附:少奇子女關於此事的原文:  

19691017日,他被轉移到開封。走前,護士用棉簽蘸上紫藥水,在一張報紙上寫了幾個大字:“中央決定把你轉移到另一個地方。”劉少奇轉過臉不看。護士又把報張紙拿到另一邊讓他看,他又把臉扭了過去。他的衛士長上前對着耳朵把紙上的字念了一遍,劉少奇閉着眼睛,一言不發。”  

   

   

十一、造反派故意停藥辯析  

   

少奇子女敘說:“得知妻子和孩子都已被迫離家,只剩下自己孑然一身之後,劉少奇的精神近於崩潰。他有糖尿病,“造反派”卻故意停了他的藥,強迫他改變生活習慣,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有時徹夜不眠。”(魯豫有約)  

“接着,他們又把爸爸服用多年的維生素和治糖尿病的藥D860也停了。”(《劉少奇生命中的最後一刻》)  

上面提到的“強迫改變生活習慣”沒有出處,不知是從哪裡得來的信息?也不知造反派採取了什麼強迫的具體措施?我想,造反派的措施無非就是無休無止的批鬥吧。每天只准睡三個小時,那就得每天批鬥二十一個小時。應該是不可能的事。  

   

故意停藥倒是有個出處,出自劉軍醫的《監護日記》:  

“第11天,19691027日。……聽了他的心臟和脈搏,確是比剛來時平穩多了。我對曹護士說:還要加大D八六0的用量,繼續用你們從北京帶來的。曹護士剛替病人擦洗完,就轉身去了對面存放藥物的房間,卻在門口被人擋住:上級命令,北京帶來的藥物不准再使用!曹護士空手返回,眼睛發紅。我都聽到了,沒再問,只說:就用我們這裡的吧。老衛士長和曹護士默默地看着床上的病人。都知道,我們一五五醫院的藥是國產的,北京帶來的藥是進口的,效果大不一樣。”  

“第22天, 1969117  ……突然,特派員和駐軍首長命令大家在天井院內緊急集合。特派員掃視大家一眼,說:給大家傳達上級重要指示,北京來的人員今天全部撤回去!北京帶來的藥也全部帶回去。”  

“第24天,1969119日。……護士回答:試了四個多小時,三十九點七度。我說,快給他打退燒針!護士說:藥已經沒有了……。那D八六0呢?您忘了,前天都帶回北京了。護士沒有話說了,我也沒有話說了。不給藥物,叫治病?領又不給,買又不許,這叫什麼事?明擺着,明擺着……讓人死掉。” 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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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25天,19691110日。病人已不能再進食。沒有藥,不給藥,我和助手們做不了任何事。命運對人大殘酷。” 4b cPxVAJi     

“第27天,19691112日。……他的心臟停止了跳動。我……遲到了兩分鐘。就算我一直守在他床邊,沒有藥物,我和助手們又能做什麼呢?” J]?jX@x  7n'k""[  

   

在第11天“病情確實比剛來時穩定多了”的情形下,“我(劉軍醫)決定加大D八六0的用量”,可是,北京帶來的藥卻不准用了,隨後又全部帶回去了。再後來連本地的藥“領又不給買又不許”了。這是劉軍醫“監護日記”記的主要內容,是記述最多最詳細的一個事項。  

他在“日記”中塑造了一個代表中央的冷酷無情的“中央特派員”形象,通過“特派員”的言行,竭力渲染着這個“明擺着——讓人死掉”的主題。  

那麼,要存心讓人死掉的這個人是誰?他雖然沒有明言,實際上已經交待得清清楚楚,這就是“中央”。  

他的“明擺着——(中央)讓人死掉”能不能成立?其實用一句話就可以說明問題了。  

請問劉軍醫:難道只有在開封才能“讓人死掉”而在北京就不可以“讓人死掉”嗎?我們不知道劉軍醫將作何回答?  

少奇在北京治療期間,醫護人員先後七次把他從病危中搶救過來,在19687月至196986日期間,即請專家會診共40次(見顧英奇《文革搶救劉少奇紀實》)。這中間只要有一次稍微“疏忽”,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讓少奇同志死去!又何必勞師動眾,轉移到開封再讓他去死?  

除了特意安排讓劉軍醫作歷史見證,以便他記下這一篇驚天地泣鬼神的《監護日記》,就再也找不出非得讓少奇同志死在開封的任何理由了。  

再說,這位劉軍醫所述,是一家之言,也有一個旁證的問題,誰來為它作證?  

李衛士長沒有為他作證。北京的藥帶沒帶回去?李衛士長肯定清楚的。如果確有其事,他也肯定會說出來。可是,他在《回憶》中卻隻字未提這個事。  

師振德沒有為他作證。他是負責內務的,雖然不直接經手藥物,但是,《日記》所載第22天的緊急集合他肯定參加了,所以也肯定聽到了“特派員”說的“北京帶來的藥也全部帶回去” 。但是,在他的文章中,並沒有這樣的回憶。  

倒是那個協助看守的李用胡對此作了回應。他雖然也與劉軍醫同唱着“明擺着——讓人死去”的調子,但就藥的問題,所說與劉軍醫的所記並不吻合。  

《看守回憶》裡是這樣說的:  

“病中的劉少奇需要藥品治療,可是得到的指令卻是:北京帶來的藥,不許全用;河南準備的,要退回一部分;禁止到外邊購買。這樣一來,為劉少奇配備的醫療班子完全失去了作用,更談不上治療。”  

比較一下兩個人所說的差別:  

北京帶來的藥:劉軍醫所記是“全部帶回去”;李用胡所說是“要退回一部份”即還留下了一部份。  

本地的藥:劉軍醫所記是“領又不給,買又不許”;李用胡所述雖然也有“禁止到外邊去買”,但是還有一個“河南準備的,要退回一部份”即還留下了一部份。  

劉軍醫所記的是“斷藥”,也就是放棄藥物治療,讓病人等死!  

李用胡雖然也說了“更談不上治療”,但他的所說,也表明了無論是北京還是本地的藥,都留了一部份。留藥就是用於治療的。所以他的此說,在戳穿劉軍醫的“讓人去死”的謊言的同時,也戳穿了他自己的“更談不上治療”的謊言。  

醫生、護士、藥物齊備,還算是“更談不上治療”,那要達到什麼條件才算談得上治療?  

下面,我們再看看劉軍醫筆下的中央“特派員”身份是否屬實。  

《衛士長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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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OAz“我們和專案組、醫生護士,到了西郊飛機場。專案組老邢在,還有一個姓何的在。”  

這是準備登機送少奇去開封時的情況。劉軍醫所指的“中央特派員”應該就是這位老邢了。除此別無他人。姓何的應該排不上號。是他負責的話,李衛士長不會不先提到他。  

再看李衛士長第二次到開封之前的情況。《衛士長回憶》:  

“讓我明天早晨8點到昌平飛機場坐飛機到開封。到了昌平,我和專案組老邢飛往開封。”  

從中可以看出,《監護日記》所記第22天也就是1969117日北京的人撤回時,這位老邢也和李衛士長一道撤回北京了。至1114日老邢和衛士長重返開封之前,開封也就不再有什麼“中央特派員”了。  

可是,到了第二十六天--19691111日,“監護日記”居然記着:  

“深夜,值班男護士給病人測體溫,失聲叫道:燒到41度啦!轉身往外跑,要上樓叫醒我--事後他悄悄告訴我的。可那中央特派員忽然幽靈般出現了,堵住他,並訓斥他:深更半夜,叫喊什麼?男護士站下,差點要問:您,您怎麼又回來了?嘴裡說出來的卻是:報告上級,他燒的厲害,嘴唇都紫了,兩瞳孔反光也消失了!中央特派員走到病床前看看,說:發燒對他不是家常便飯嗎?注意觀察,情況實在危險了再報告。”  

這不是活見鬼了!“中央特派員”老邢此時正在北京呢?  

是不是還有一個專案組之外的“中央特派員”?他是誰?劉軍醫為何不公布名字?竟連姓氏也保了密!為什麼李衛士長、師順德、李用胡都沒有提到老邢以外的這個“中央特派員”?  

可見,劉軍醫塑造的這個“中央特派員”並不存在,所以,由“特派員”傳達的“北京帶來的藥全部帶回去”的上級指示也就只能是子虛烏有的事了。  

   

   

十二、對塑料瓶捏成了“寶葫蘆”的質疑  

   

少奇子女敘說:“緊接着,爸爸由於植物神經紊亂,引起不能下咽食物,只能靠鼻飼維持快要枯竭的生命。由於病痛和窒息的痛苦,他常常緊攥着拳頭,或者伸出十指亂抓、亂撕,一旦抓住東西就死死不放。工作人員和醫護人員看着他那種難受情景,實在不忍心,就把兩個硬塑料瓶子讓爸爸捏在手裡。到爸爸死的時候,兩個塑料瓶已經完全變形,攥成了兩個小葫蘆。”( 《劉少奇生命中的最後時刻》)  

   

此說倒是有個出處,也是見於《監護日記》,還有《看守回憶》:  

《監護日記》:“第11天,19691027日。今天是個少有的好天氣。老衛士長和曹護士要求給病人翻身、擦身子。我同意。老衛士長輕輕拍着病人抓塑料瓶的手,說:翻身嘍,抓好你的寶葫蘆!大家都笑了。這是這裡第一回有了笑聲。肯定有人不高興。曹護士用熱毛巾替翻過了身子的病人擦洗着,對我說:今天早晨他又吃了半碗多,情況還不錯。我心裡升起了希望。相信護理組的每一個人也都希望,他能在我們手下一點一點好轉、康復。我們只管治病救人。聽了他的心臟和脈搏,確是比剛來時平穩多了。”  

《看守回憶》:“劉少奇臨終前,我發現在他手中有個硬塑料瓶,已經被他攥成小葫蘆形狀。”  

劉軍醫所記的“兩個塑料瓶”李看守只看到了一個。這也無關緊要。  

塑料瓶捏成了葫蘆形。這種情形,我是不太相信的。  

一是60年代末,塑料瓶沒有進入人們的生活領域。像今天這種薄薄的盛裝飲料的塑料瓶絕對沒有。瓶裝藥物用的大都是玻璃瓶。塑料藥瓶難得一見,本人記憶中好像沒有一見。當然,國外的塑料用品可能比我國出現得早,所以,進口藥可能有用塑料瓶裝着的。但是,藥瓶的材質都不薄,上面提到的也是“硬塑料瓶子”。而且藥瓶的形狀也大都呈圓柱狀,少有扁體。即有扁體,也不可能捏到變成“葫蘆”形狀。所以,被少奇同志捏在手上的這兩個塑料瓶可以肯定是兩個圓柱狀的不薄的硬塑料瓶。  

二是這種成圓柱形狀的物體的弧面抗壓力是比較強的。一般都很難用手捏爛和捏得變形。就像一個小小的雞蛋很難用手捏爛一樣。我用塑料藥瓶做了一下試驗,兩隻手捏一個小瓶,拼盡全力弄了好久沒有對它的形狀產生任何影響。各位不妨也親自試一試,看你能奈何得一隻小塑料瓶不!  

三是“只能靠鼻飼維持快要枯竭的生命”的少奇同志,兩手的握力應該比我的小,恐怕很難將塑料瓶捏得變形的。即使能將它們捏得變形,但要捏成“葫蘆形“的話,“捏法”也有一定的講究,因為葫蘆是一端大一端小,而塑料瓶是絕對不可以在手中捏大的,只能固定在一端捏,將一端捏細同時還要拉長才有可能變成葫蘆形狀。難道少奇同志開始捏塑料瓶時就設計要捏成葫蘆狀,所以一直將手在瓶的同一端捏!  

事實上,即便是這種捏法,能不能將塑料瓶的一端捏細拉長也還是個大大的疑問號。我的手對此肯定是無能為力的。  

我們再來推敲一下“監護日記”中的這句話:  

“老衛士長輕輕拍着病人抓塑料瓶的手,說:‘翻身嘍,抓好你的寶葫蘆!’大家都笑了。這是這裡第一回有了笑聲。”  

劉軍醫描述的這個細節,意在為少奇同志的“確是比剛來的時候平穩多了”營造一個輕鬆愉悅的氣氛。可是,他借李衛士長的嘴把少奇同志緊捏着用來減輕痛苦的塑料瓶當作“笑引”是不近人情世故的。難道他不知道,這個塑料瓶是少奇同志無法言表的極度痛苦的一種標誌嗎!稍有同情心的人,看着這個有特殊意義的塑料瓶,誰又能笑得出來呢!即使為病人的病情“穩定”而高興,李衛士長也絕對不會說出“寶葫蘆”這樣的俏皮話來逗引大家發笑的!  

所以,我認為,這個細節應是劉軍醫編造的!  

   

   

十二、“試體溫表5個小時取出”冤枉了好心護士  

   

少奇子女敘說:“老李叔叔急切地詢問了解,原來———
  1110日晚發高燒,試體溫表,5個小時後才取出,體溫397當時不能確診是肺炎,但卻按肺炎治療,不讓送醫院搶救。到11日深夜,嘴唇發紫,兩瞳光反應消失,體溫401。第二天640分,才發出病危通報;5分鐘後,645分心臟停止跳動。兩分鐘後,值班醫生、護士趕到現場。兩個小時後,‘搶救’人員才趕到……”  

上面的內容是借李衛士的嘴說出來的,是李衛士長詢問到的當時的現場情況。可是,《衛士長的回憶》中,李衛士長只說了一句“我們去了,就說得看看,人家給抬出來,我看了看。”少奇子女敘說的上述內容他竟然隻字未提。  

   

本節專議“試體溫表5個小時取出”一事。此說出自《監護日記》還有《看守回憶》:  

《監護日記》:“119日,上午,我(劉軍醫)替病人熬玉米糊糊。下知為什麼,心裡堵的慌,可什麼話都不能說。一五五醫院同來的一名女護士向我報告:劉醫生,病人的體溫有了。我問多少?護士回答:試了四個多小時,三十九點七度。”  

《看守回憶》:1110日晚,劉少奇第三次發高燒,體溫一再攀升,試體溫表,五個小時後才取出,體溫攝氏39.7度。  

這裡的“(試體溫)試了4個多小時”,被李用胡改成了“試體溫表5個小時取出”。他卻不知道,自己的這一改就把劉軍醫的一片好心變成驢肝肺了。  

測量體溫,體溫表插下竟然隔了5個小時才取出來,這是護士對病人極度怠慢和漠不關心的典型表現,是對工作的極端不負責任。  

可是,劉軍醫的筆下是要表達這樣一種意思嗎?  

通觀他的整個“日記”,矛頭始終對準的是以“中央特派員”為代表的“讓他去死”的上級和中央。而少奇同志身邊的醫護人員,在他的筆下,對少奇同志都是十分敬重同情和關心的,都想盡心竭力地為少奇同志服務,治好他的病,大家只是無能為力而已(《監護日記》:“第22天……我很滿意我的醫護組成員們的表現,總是不分日夜,隨喊隨到。”)  

因此,在劉軍醫的筆下,為少奇同志測量體溫的護士不可能會對少奇如此冷漠和不負責任的!  

再說,“試了四個多小時”出自於護士自己的嘴裡。真要是“試體溫表5個小時才取出”的工作差錯,她不一定會向醫生報告的?對於治療而言,也沒必要匯報。  

實際上,劉軍醫編造的這句“護士回答:試了4個多小時”是好心犯了一個常識性的錯誤!他的本意是:護士守候在少奇同志的身邊對少奇的體溫持續測試觀察了4個多小時,以此強化39·7度的可信度,同時表明護士的極端認真負責精神並反襯出“上級”的殘無人道。不料,李用胡卻誤解了劉軍醫的意思,竟然“翻譯”成了一句貶損護士的話(毫無疑問,對於醫護方面的情況,他這個看守頭兒只有當翻譯的資格)。當然,也不排除他有意貶損醫護人員而抬高自己和看守的可能。  

誰知劉氏兄妹也眼裡無珠,竟然取了李用胡有意或無意的“錯譯”,完全辜負了劉軍醫的一片好心也冤枉他筆下的這位護士了。  

   

   

十四、臨死前是否有過搶救的考證  

   

少奇子女敘說:“老李叔叔急切地詢問了解,原來———
  1110日晚發高燒,試體溫表,5個小時後才取出,體溫397當時不能確診是肺炎,但卻按肺炎治療,不讓送醫院搶救。11日深夜,嘴唇發紫,兩瞳光反應消失,體溫401。第二天640分,才發出病危通報;5分鐘後,645分心臟停止跳動。兩分鐘後,值班醫生、護士趕到現場。兩個小時後,搶救人員才趕妻子到……。”  

   

上節已經說過“老李叔叔”在《回憶》中沒有說到這些情況。這些情況也是來自劉軍醫的《監護日記》,主要是來自《看守回憶》:  

《監護日記》:“第二十七天--19691112日。凌晨六時四十分,中央特派員批准發出病危通知。六時四十五分,他的心臟停止了跳動。我注意看了手錶,我趕到樓下病房是六時四十七分。遲到了雨分鐘。就算我一直守在他床邊,沒有藥物,我和助手們又能做什麼呢?”  

《看守回憶》“:1110日晚,劉少奇第三次發高燒,體溫一再攀升,試體溫表,五個小時後才取出,體溫攝氏39.7度。醫護人員限於醫療水平和條件,又不熟悉病史,只得按肺炎治療。因為不許送醫院搶救,到深夜時,劉少奇的嘴唇發紫,點頭張口呼吸,吸氧也不見改變,兩瞳光反應消失,體溫達到了攝氏40.1度。可是值班護士仍按原處方用藥,到第二天早晨640分,發覺情況不妙,連忙叫其他醫護人員來搶救,然而為時已晚。642分,醫護人員到齊;3分鐘後,也就是 19691112 645分,……”  

   

先不說這兩人的所述是否屬實。一個奇怪的現象是:工作性質與醫務不沾邊的看守李用胡多年後回憶當時的醫療情況竟然比劉軍醫的“及時記錄”更詳細,更具體!李用胡具有掌握、發布這種詳細具體醫療情況的條件嗎?尤其是在事過多年以後!  

雖然他說的少奇死亡時間“645分”與劉軍醫記的相同。但是,“642分,醫護人員到齊”之說就與劉軍醫所記的打起架來了。劉軍醫自己說的是647分才到。  

這一點少奇子女倒是非常明智,他們採信了劉軍醫的“647分”,說的是“645分心臟停止跳動。兩分鐘後,值班醫生、護士趕到現場。”不過,“嘴唇發紫,兩瞳光反應消失,體溫401”以及“按肺炎治療”則是照搬了李用胡這個醫護門外漢的話。  

還有“當時不能確診是肺炎,……不讓送醫院搶救”以及“兩個小時後,‘搶救’人員才趕到”的情況,則不知是聽誰說的了。  

總而言之,劉軍醫、李看守所述都是沒有進行搶救,少奇子女也認定沒有搶救。  

但是,還有一個人——師振德,他卻清楚的表明,進行搶救了。《師振德回憶》:  

“少奇同志去世那天,我是早晨4點鐘起的床,過來一看,很多人正在搶救。當時搶救我是在,但來得晚,因為我不是搞護理醫療的。呼吸停止5分鐘還不行就終止搶救了。”  

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裡,他記住了自己是4點起床的。可信不可信?可信。他記住了當時看到的“很多人在搶救”,可信不可信?可信。因為,這是兩個留在他腦子裡的非常深刻的印象,也是兩個非常簡單的記憶。  

他記住了“呼吸停止5分鐘還不行就終止搶救了”,因為這個五分鐘是作出停止搶救決定的前提,雖然決定不是由他作出,但他完全具有得到這個信息的條件。這個信息進入他的腦子,同樣會留下一個深刻的印象,而且,這個五分鐘也是一個非常簡單的記憶。  

   

   

附上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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