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跪,還是不跪
跪,用有文化的說法是叩頭禮。本來只適用於對神佛和父母,到明朝後加了個皇帝。這是禮儀之邦的一個重要形式。不是化外之地的人能理解的。
1693年,清康熙三十二年,俄國赴北京覲見的使節,跪了,清廷於是特准俄國建使館,每三年可以派不超過200人商隊入京逗留80天。
1793年,清乾隆五十八年,英國外交官來了,不同意跪,經協商,同意行單膝下跪禮。與乾隆親切會面後,乾隆拒絕英方的通商要求,但送了些回禮,和平送走。
1860年,清咸豐十年,通州談判,英方派代表39人參加,清政府答應英法聯軍提出的所有不平等條約,但在枝節問題上卻是寸步不讓,在巴夏禮面見皇帝“跪與不跪”這一點上爭執不下。清政府接到談判通報後指示:“必須按中國禮節,跪拜如儀,方予許可。英方代表拒絕,一行39人截拿扣押,押往北京作為人質。一個星期不到交還了人質,但39名人質,生還的僅有18(有說13)人,其餘歸還的全是屍骸,其中包括記者。(野蠻的英法聯軍以此為藉口在打劫完後,燒了圓明園,為此法國作家維克多·雨果曾對此給予強烈譴責,稱之為“兩個強盜的勝利”)
看到沒有,是跪,還是不跪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國家來說,結果是完全不同的。化外之地的人可有學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