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沈醉所作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中,找到此事的印证答案。他在书中写了自己急于“取宝”的心情。他说:“带着万分好奇心急忙赶回,下车后什么也不干,便先去取这件宝物。”结果沈醉到了褚民谊亲戚家中取出宝物一看,原来是泡在福尔马林中的孙中山的肝脏。
1946年4月15日,汪伪政权第四号人物褚民谊被国民党军统诱捕并押解至南京,后送往苏州江苏高等法院接受审判。4月22日,江苏高等法院判处褚民谊死刑。“孙中山肝脏被盗案,就是在褚民谊被判处死刑后浮出水面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研究员王晓华在整理民国时期所有汉奸大审判材料时,发现了这一细节。
审判后,褚民谊被关在苏州监狱内,他不甘心,说他愿意献出珍藏多年的宝物,以求将功赎罪。在重庆汪山疗养的蒋介石得知褚民谊的行径虽极为震怒,但又不敢大意,为了慎重起见,特将此事交给军统局办理。毛人凤指派叶翔之和沈醉一同赶往苏州监狱,追问褚民谊到底是什么宝物。褚民谊写下一封亲笔信,交给叶翔之和沈醉,要他们到他南京的一个亲戚家中去取此宝物。
记者从沈醉所作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中,找到此事的印证答案。他在书中写了自己急于“取宝”的心情。他说:“带着万分好奇心急忙赶回,下车后什么也不干,便先去取这件宝物。”结果沈醉到了褚民谊亲戚家中取出宝物一看,原来是泡在福尔马林中的孙中山的肝脏。
孙中山的肝脏至此再次被找到。但此后的下落,记者并未找到相关的档案材料加以证实。据孙中山的侍卫范良及中山陵园管理处的多位老人,均说被追回的肝脏最终进行了焚化。(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