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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紅樹林
萬維讀者網 > 五 味 齋 > 跟帖
就殺人償命這一點上我想無論從那方面來說沒有異議。但是
送交者: 鐵獅子 2008月09月19日08:36:4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律師有呼籲的權利,法院也有不理睬的權利。alexwt 於 2008-09-18 21:50:03
在審理的過程中是否做到了合法、公正這才是現在矛盾的焦點

1.為什麼楊不能選擇律師?而必須要用一個同時也代表警方利益的本應迴避的官方律師。

2.為什麼不異地審理?從而避免地方保護,官官相護。

3.為什麼一審後還不能向外公布楊的殺人動機和整個真實過程? 人民難道沒有知情權?

4.楊的母親是重要證人,為何失蹤?你當然可以說這是“謠言謊言聳人聽聞”,既然如此官方為何不避謠而是保持沉默,任憑流言四起?


等等,等等,這難道還不足以使我對現在的司法公正產生懷疑,並嚴重地不信任嗎?我們有情緒是在正常不過的了!這種不信任的情緒瀰漫在廣大群眾中,難道不正是因為政府和公檢法長期的種種不當作為所導致的嗎?這次的“法院也有不理睬的權利”就是一個現成的例子。


拜得威,你最後一段說的“又在罵”的那事我根本不知道。所以不明白“把警察殺光了”和毒奶粉的關係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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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得好。 /無內容 - nonacosa 09/20/08 (82)
  同意並支持獅子的觀點主張。 /無內容 - 夢若飛 09/19/08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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