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上的毛病肯定很多,我沒有童子功,盡全力也只能寫到這個程度。不知道理上是不是說的過去。
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君子小人是一個大體上的區分,大體上不會出偏差,個別事件上有可能有背離。所以要知其子之惡,也要知其苗之碩。
吾道一以貫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和有賴於地利,地利有賴於天時,天時難違道,自然莫過因緣。這個順序層層外張,按照陽明心學,知行合一,認知到哪一步,就做到哪一步。通達因緣聚散也就是大成了。凡事是否合理如法,要從道義上判斷才是根本。對道義判斷的深度與力度,停留在哪個層次,人,地,天,道,還是自然,因個人修為而定。
人生來就會被討厭的,也是被喜歡的。無論是否有勇氣,都會被討厭,也會被喜歡。被討厭而知禮儀,被喜歡而有分寸,恐怕就是修為的一種表現了。被討厭的事情是否應該放棄,被喜歡的事情是否值得堅持,關鍵點還是要看事情本身是否符合道義。若是與道合,那就堅持,若是背道而馳,那就放棄。無論堅持與放棄,在某種程度上,都會傷人。把傷害降低到最低點,需要的是智慧。
忍與讓,也不可以背離道義,也是對值得並且懂得的人提供的福利。沒有原則的忍與讓,本身就是違背道義與人性的。對於得寸進尺,得尺進丈的人來說,碰幾個軟釘子,讓其學會分寸,學會尊重,未嘗不是一件慈悲事。法無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