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應該不難查,畢竟他們不是專業作假者 |
送交者: 長江長 2009月05月07日16:49:54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我立刻把您的意見轉達過去。他可能忽略了。 由 rainbow 於 2009-05-07 16:31:54 |
一是寫的字,如在不同的天,即使是一個人寫的,也能看出點不一樣.
二是筆.如此情況下,沒準就用了另一支筆,即使是顏色相同,鑑定起來也不是難事. 如真的要求住院是後添上去的,那醫院麻煩就打了.這可不是失誤,而是故意造假. 總之,要理性處理問題,該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如,驗屍,對筆跡等.至於大吵大鬧,讓外國政府施壓,等,估計很難得到應得的結果.我還是相信,估計沒有人願意為醫院的失誤而背黑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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