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陪審團機制的主要墓地就在於: |
送交者: 職老 2009月05月15日10:10:01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定理:民審團機制的目的不是社會公正 由 定理 於 2009-05-15 08:59:33 |
讓普通的人民可以在專業的法律體系下實現律法的可行性。
法律本來就不是專業懲罰作用的,法律是平民的武器。 當平民知道怎麼用法律保護並且能夠保護自己了,就和百姓合法擁有槍支一樣,社會利益就趨於均衡了。 所以,陪審團是一種尋求平等的機制,同時也是教育人民法律的機制,這個和新聞一樣。 如果,一種體制能運行到如此簡約的狀態下,這個社會就是可自我調節的社會了。 如同高等教育是個人風險投資一樣 如同稅收是平衡收入一樣 陪審團機制的主要墓地不是審判,而是接受審判的過程公平的法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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