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火雞說:“我愛生我養育我的祖國,我也愛美國。是祖國給我好的大學教育。是美國給了我機會,讓我有好的工作好的收入好的生活。”讓我們分析一下這個說法。
“我愛生我養育我的祖國,是祖國給我好的大學教育。”第一句明顯是不對的。“生我養育我的”是父母,根本不是祖國。火雞認錯人了。第二句“祖國給我好的大學教育”,表面上看正確,實質上也是錯的,因為“好的大學教育”是父母以顯式(交學費)和隱形(國家收稅後撥款給學校)的方式付了教育費後獲得的,實際上還是父母給的。真正需要感恩的是父母,而不是祖國。火雞認識事物的深度有問題。
“我也愛美國。是美國給了我機會,讓我有好的工作好的收入好的生活。”這句話是對的。俺是不是雙重標準?當然不是。因為“是美國給了我機會”這句話,對於我們華人來說確實是對。這裡的機會是指美國接納了我們。我們原本是中國國籍,是不可以在美國有“好的工作好的收入好的生活”的。但美國開恩讓我們來了,才“有好的工作好的收入好的生活”。所以我們理應要對美國感恩戴德,要愛美國。對於美國的認識,火雞還是可以的。
俺認為,本土公民沒有愛國的必要。公民和國家,如同顧客和商店,只是一種交易關係。公民交稅給國家,國家為公民服務,銀貨兩清,誰也不欠誰的,為啥一方要愛另一方呢?但移民就應該愛接納你的國家,因為你受惠於這個國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