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了什麼猛烈的事,⽐如天花板掉到你的頭上,把你砸成了腦震盪,突然間你可能連⾃⼰是誰都不記得了,更不⽤說昨天或者⼗年以前發⽣的事情了。我們中⼤多數⼈不記得前世,是因為發⽣了某種⽐被天花板砸到還要可怕的事——某種叫做死亡的事,它所導致的震盪⼤到⾜以讓意識和⾝體完全分開。
但是即便我們確實記得前世,也還是不能證明前世確實存在,因為我們的記憶來⾃於意識,所以它只是⼀種想象。但是同時,即便我們可能不記得我們曾經是誰,以及我們的⽗母、我們的地址等等,我們還是有很多習慣性的⼼理障礙以及莫名的熟悉感,它們可能⽐記憶更加強烈。例如,沒有明顯的原
因,我們卻可能在情感上或⼼理上被某個⼈所吸引,或者對某⼈感到厭煩。即使我們不記得⾃⼰誰,這些情感看上去也好像是從過去世帶來的。
我有個歐洲朋友,是位時裝設計師,他的妻⼦是如此美麗,其他⼈都仰慕她⽽嫉妒他。她美麗的紅頭髮總是⼲⼲淨淨的,⼿上總是塗着漂亮的指甲油,⾮常優雅。但是這個傢伙最近遇到⼀位澳⼤利亞⼥⼠,跟他母親⼀樣⽼,也不具備他妻⼦的任何特質。當她說話時,我總是私下⾥希望她會使⽤李施德林(⼀種⼜⽓清新劑)。然⽽,我這位朋友是如此強烈地被她吸引,並且說有⽣以來,她是唯⼀可以讓他興奮的⼥⼈。當我問他喜歡她什麼,他有⼏百個理由,但你會發現這些理由都沒有邏輯。這種吸引真的只是⼀種感覺,現在卻變成了他頭腦⾥的邏輯。
這種現世的情感事實上⽐記憶更加強烈,也有着更⼤的慣性,所以可能影響到我們所謂的來世,雖然那時我們可能不記得⾃⼰曾經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