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年前的一場車禍 |
| 送交者: 勤勞灌水 2006年12月15日10:40:47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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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國內寫的,今天抄過來。) 1994年7月21日,下午五點多,剛剛下完一場大雷陣雨。我和老公為了迎接即將來探親的公公婆婆,在家裡打掃了一整天的衛生,窗明几淨之後,就由老公掌舵,驅車去十幾英里之外的一家中國餐館吃晚飯。我們的車順着康涅狄格大道從華盛頓向北進入馬里蘭州,儘管是高峰時期,出城的車輛很多,但是由於這是一條主幹線,單向三條車道,車速基本上還是在每小時八十公里左右。快走近一個比較大的路口的時候,我們發現前面的車都在急剎車,老公手疾眼快,也把我們的車,一輛紅色四門的Honda Civic停住了。正在我納悶為什麼前方會突然停車的時候,就聽“咚,咚、咚”三聲,根本就來不及做出任何的反映,我們被後面的車追尾了。 我沉着冷靜的從車上找到我的保險單和備用的紙筆,一邊根據別人教我的囑咐我老公千萬別說Sorry,一邊以最快的速度下了車,出去看情況。原來,當我們的車停下後,我們後面的一輛藍色的馬自達小跑車也停了下來,車上只有一個穿着西裝的小伙子,一看就是從城裡剛剛下班的。他的後面是一輛紅色的更小的跑車,我都不記得是什麼車的,反正是很新很矮很招眼的一種,裡面是一個十八、九歲的小女孩。那個小女孩根本就沒注意到前面的緊急停車,基本是全速的衝過來,撞上馬自達,馬自達撞了我們,我們又撞了前面的一輛豐田的大吉普。因為都是保險槓和保險槓相撞,後面兩輛車從外表看都沒有任何問題,我的車後面也沒問題,但是前保險槓幾乎要鑽到大吉普的保險槓下面去了,所幸看不出有什麼破損。由於前面的所有的車依然還停着,我就先去找吉普司機,他根本就不知道我撞了他,我跟他說了以後,他下來看了看他的車,什麼話也沒說,回到車上,一會兒就開走了。當時我就想,還是吉普厲害啊,以後說什麼也要開吉普。(那時還不時興叫SUV) 接下來我走到後面,去抄寫後面車的車牌號和他們的保險資料。突然之間我覺得天旋地轉,控制不住自己的想往地上坐。我叫我老公,說我頭好暈,他把我攙扶到路邊,他繼續去抄寫保險資料,我緊緊的抱着一棵濕漉漉的樹,靠臂力堅持不讓自己倒下,但是頭暈極了。這時前面的車開始動起來了,由於中間車道的我們這三輛車不能走,使得後面整個大街發生了比高峰期更加嚴重的堵塞。最右線有一個人從他的車上跳下來,高喊:“我是下了班的警察,目擊了剛才的事故,已經叫了九一一,現在你們三個把車開到路邊來。”等他們把車都開過來之後,他和我老公一起把我架到車裡,坐在副駕駛的座位上。 車禍發生五分鐘之後,三輛消防車和一輛救護車就響着警報開過來了。在美國,一般來說,最早來到事故現場的往往是消防車而不一定是救護車,另外,就緊急救治和處理的設備和能力來說,消防車還要略勝一籌。車禍中三輛車只有我一個人感覺不適,有兩輛消防車就立刻離開了。剩下的那輛車上的消防隊員迅速的跑過來,先用硬塑料頸托把我的脖子托住,然後拿一個硬板放到我的身後,與頸托一起牢牢的把我的頸椎部分固定的一動不能動,固定的如此結實,以至於到了醫院給我鬆綁之後,我的頜骨部位都被勒的發紫了。消防隊員還把一個直徑一尺多點,類似國內大餐桌的轉盤似的東西墊在我的屁股底下,然後扶着我輕輕一轉,就把我從臉向車頭轉向了臉向車外,然後他們就輕鬆的把我抬上了擔架,送到救護車上,由救護車把我送往附近的市郊醫院。 我當時心裡對發生的事情非常的清楚,一點也不糊塗,可是就是全身不由自主的在發抖。救護車上的護士不停的和我說話,告訴我不要害怕,很快就要到醫院了。我心裡這個急啊,直想跟她說,我不緊張,不害怕,真的不害怕,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發抖而已。不過我確實在渾身發抖,所以知道說了她也一定不信,好在醫院不遠,幾分鐘就到了,懶的和她計較。老公開着我家的車在救護車後面跟着一路開到醫院,然後停在急救室的門口,和躺在擔架車上的我一起到了救護室。我還使勁的問:後面車的保險資料抄起了嗎。他說都記好了。 急診室的醫生過來,問了一下情況,告訴我這是一個典型的double whiplash,就是腦袋象甩鞭子似的被甩了兩遍。後面的車撞我的車時候,我的身體因為靠着座背,被推向前,頭被向後甩了一下,後來我們的車撞到前面的車的時候,頭又被向前甩了一下。這幾輛車的司機因為他們手扶在方向盤上,受力要小一些。所以他們都沒事。後來聽說那個小伙子第二天還是去醫院照了一個X光片,但是沒有受傷。醫生解釋完,就說我需要照X光。他問我現在是不是在懷孕,我說我不確定。他問我覺得怎樣,我說我覺得dizzy(暈,我那時候就會這麼說暈),他說你確定是dizzy?我說還有什麼?他說還有vertigo,也是暈,但是不一樣。Dizzy是腦子裡好像空了那種暈,vertigo是頭暈目眩,發轉的那種暈。我說我不知道,躺着就好了,不能站着。他說那是vertigo,你再等一會兒,看看還暈不暈,如果不再暈了,你今天就可以先回家,明天去門診驗血測是否懷孕,然後再照X光。大約在急診室躺了三個小時後,我不再發抖了,頭也好了很多,就和我老公出院回家了。 回到家後,我想到的第一個人,就是我教的研究生班上的一個學生。她叫Ann,40多歲,是商學院的MBA學生。有一次在我的答疑時間裡單獨給她講題的時候,和她閒聊,得知她的男朋友是一個車禍律師。她告訴我發生在她身上的一個故事:有一次她開着車從購物中心出來,準備左轉上主路的時候,沒有仔細看右邊來的車,被右邊一輛正常行駛的車撞了,她發現的時候已經太晚,在踩剎車的時候,把右腳的腳腕子崴了。她通過別人認識了這個車禍律師,律師告訴她,這起車禍是她的全責,沒什麼說的,由她的保險公司來賠。但是與此同時,律師幫她把福特汽車公司告上法庭,告他們的剎車設計有重大缺陷,在緊急猛踩剎車的時候,會造成對腳腕子的傷害。後來福特公司和她庭外和解,賠了她一筆錢。她沒說有多少錢,但是她說至少她在我們學校的MBA的學費和兩年的生活費就等於是福特公司出的。我根據她的描述估計,應該在十萬美元以上。假設福特公司繼續把這個官司打下去,萬一最終判定是福特的問題的話,福特就需要召回所有安裝有這樣剎車的福特汽車,進行無償更換,那個成本要大的多,因此有很多類似的案件都是這樣庭外和解的。她因為這起車禍人財兩得,把律師發展成了她的男朋友。 我一回到家就給Ann打電話,要和她老公談話,看他願不願意接手我的案子。他當然一口答應了,讓我次日去他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手續。 第二天,我和老公一起到了城裡,找到他的事務所,在一個很氣派的大樓裡面,事務所也裝修的很高級,估計他沒少賺錢。曾經有過一個統計,說華盛頓市內,平均每14個人就有一個律師,估計他是比較牛的一個。昨天在電話里我已經把情況都介紹了,他就先遞給我一份委託合同,然後給我解釋:這起事故的完全責任是最後的那輛車的司機,那個小女孩,我是完全的受害者。所有我的損失,他會幫我計算,然後找那個小女孩的保險公司要錢,所有要來的錢他拿三分之一,剩下的支付醫藥費,然後就是我的了。後來我知道,基本上醫藥費也在三分之一左右。換句話說,律師希望我使勁的去看病,看病費用越多,顯的我越痛苦,他也就能要更多得出錢,他賺的也就越多。我都聽明白了以後,就簽字。他馬上叫他的助手拿着我們給他的後面車信息進行調查,幫我聯繫新的醫生,同時給我們租了一輛車,以便在把我們的車送去修理廠的時候我們還有車開。所有的費用我們都不用擔心,他都幫我們記在帳上。合同里說萬一這個案子最後他給打輸了,這些費用就是他出了。當然我們的案子不存在這種可能,主要是一個賠多少的問題。 其實我們的車從外邊看也看不出什麼傷,但是修理廠檢查了以後,不知怎麼算了一下,說是估價1200美元。這筆錢律師是不要的,很快保險公司就賠給我們了,當然我們也沒有去修。 過了一天,律師給我打電話,告訴我,那個小女孩開的車是登記在她爸爸的名下的,她家住在馬里蘭州的一個富人區里(這不是律師的原話,他是用一種特別合法的方式說的,但是我一聽就明白他說什麼),他的保險對於這種情況最多可以賠30萬美元,超出的部分由他自己承擔。然後律師就催我趕快去做各種檢查。那是我確實已經有很多的不適了。在電腦面前坐半個小時,脖子就跟要斷了似的劇痛;記憶力明顯下降,甚至有的時候去給學生考試都忘了帶考卷,我總覺得我比以前笨了。反正我確實是真的受傷了。 接下來的七八個月,我按照律師的安排,去了很多非常高級的診所-看了每小時收費1500美元的神經專科醫生,做了各種檢查-CT,核磁共振,甚至還查了智商,接受了幾乎美國所有的理療方法-針灸、正骨、按摩、電磁波等等我都叫不出名字的方法。唯一沒有聽他的建議的,就是他讓我請假不要去上班,這樣我的工資會一分錢不少的補給我,甚至會補的更多,因為我缺乏這段時間的工作經驗,會影響我今後的賺錢能力。我的苦衷在於那是我還沒有美國綠卡,是非移民身份,如果不上班的話,就無法繼續保持在美國的合法居留,所以我就按照醫生說的,每天在脖子上帶一個硬海綿的圈,架着腦袋使頸部儘量少受力,由於下巴被抬起來了,我就覺得我在以一種蔑視的姿勢給學生們講課。 後來,我實在是厭煩了東奔西跑的看病生活,95年3月,我對醫生說,能不能結案啊,我跑不動了。律師檢查了一下我的總費用,說可以了,但是要醫生再查查看有沒有留下終身的後患。經過檢查,一個醫生說我的脖子會很容易疲勞,一直需要保護。律師就把保險公司代表叫來,和我一起討價還價。當然律師提的數字保險公司不願意,你來我往幾次以後,還找了一個負責調停的,作了最終的決定。由於我和律師簽了代理協議,賠償的錢先到了律師事務所,他留下三分之一,然後給那些和他全認識的醫生哥們兒,就是給我看病的那些醫生(我發現他們全都是戴的卡地亞的手錶,有意思嗎?),和做理療的哥們兒們,把我欠的醫藥費還了,最後到我手上的還真差不多就是三分之一。(我就不說多少錢了啊,隱私一下。不過離那個保險的上限還是挺遠的,所以沒有讓那個小女孩的爸爸自掏腰包。)至此,這個車禍的處理就結束了。 這起聽起來簡單的車禍,是我在美國經歷的第一次交通事故,從中我發現了保險公司、律師、醫生、警察、修車廠、和司機之間這個完整的有機關係,就跟一個小社會似的,自圓其說的運轉着,每一個細節都有它的道理,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的責任和權利,都遵守着共同的遊戲規則。 (最後,快過節了,大家開車一定小心,安全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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